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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第五届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2-12-0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256 证券简称:广汇能源 公告编号:2012-085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第五届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第五届第二十三次会议通知和议案于2012年11月29日以电子邮件和传真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于2012年12月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收到《议案表决书》10份,实际收到有效《议案表决书》10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同意《关于控股子公司新疆广汇新能源有限公司确定基建转固定资产标准、固定资产分类及使用年限的议案》。

    参考《石油化工建设工程项目竣工验收规定》,结合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疆广汇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能源公司”)的实际情况,确定新能源公司基建转固定资产标准、固定资产分类及折旧年限如下:

    一、基建转固定资产标准:

    1、全部产品产出;

    2、整套装置持续稳定生产达到1个月以上;

    3、符合以上条件时组织72小时考核,编写并提交考核验收报告。

    同时符合上述3个条件时具备基建转固定资产的标准。

    二、固定资产分类及使用年限

    资产类别使用年限残值率
    非生产性房屋建筑物30-40年5%
    生产性房屋建筑物20-30年
    动力机器设备18-22年
    化工及通用机器设备10-20年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十二月五日

    证券代码:600256 证券简称:广汇能源 公告编号:2012-086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年产120万吨甲醇/80万吨二甲醚、5亿方LNG项目”全面投产的

    公 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疆广汇新能源有限公司 “年产120万吨甲醇/80万吨二甲醚、5亿方LNG项目”于2011年9月15日全部建成并进入试生产,生产装置一次投料开车成功(内容详见2011-050公告)。

    该项目于2012年5月24日顺利产出环烃-2;

    6月1日,产出环烃-1后陆续产出其它副产品;

    6月23日,产出合格粗甲醇产品;

    8月25日,甲醇精馏装置顺利产出精甲醇成品。

    12月2日甲烷分离装置及原料气压缩机开车投料,并产出合格LNG产品。

    截止目前,各装置工艺流程全线打通,全系列合格产品全部顺利产出,生产连续稳定;试车成功周期提前于国内同类项目平均水平,经过一年多的不间断试车调试,本项目正式进入全面生产阶段。

    公司将根据董事会诀议通过的基建转固定资产标准、固定资产分类及使用年限,待达到满足条件后正式实施。同时将严格按照工艺设计要求,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技术管理,将生产产能逐步释放至满负荷运行,进一步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以良好的业绩回报公司股东和社会。

    特此公告。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十二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