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资子公司广州广日电梯工业有限公司收到首期补偿预付款2亿元的公告
股票简称:广日股份 股票代码:600894 编号:临2012—51
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广州广日电梯工业有限公司收到首期补偿预付款2亿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或连带责任。
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广日电梯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日电梯”)关于其位于广州市天河区广州大道920号地块进行“三旧”改造事宜,本公司于二○一一年九月二十八日发布了《广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公告》(公告编号:临2011-27)、二〇一二年七月十一日发布了《广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公告》(公告编号:临2012-30)和二〇一二年十一月八日发布了《关于〈广州广日电梯工业有限公司国有土地征收补偿协议〉实施进展情况的公告》(临2012—45),分别对广州市“三旧”改造工作办公室核准广日电梯申请对位于广州市天河区广州大道920号地块进行“三旧”改造、广日电梯与广州市土地开发中心签署《广州广日电梯工业有限公司国有土地征收补偿协议》(以下简称《补偿协议》)转由广州市土地开发中心(以下简称“土地开发中心”)纳入政府储备用地、与土地开发中心签署《土地移交确认书》等进展情况进行了公告。
广日电梯于2012年12月3日收到广州市土地开发中心首期补偿预付款2亿元,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根据广日电梯与土地开发中心签署的《补偿协议》,在广州市发改委下达关于本项目立项批复、土地开发中心落实资金并核实产权边界与规划单元吻合满足出让条件后,土地开发中心将向广日电梯支付补偿预付款578,773,348.43元(大写:伍亿柒仟捌佰柒拾柒万叁仟叁佰肆拾捌元肆角叁分)。目前上述条件尚未全部满足,但鉴于广日电梯已与土地开发中心签署了《土地移交确认书》,土地开发中心向广日电梯支付了首期补偿预付款2亿元。
二、在完全满足上述出让条件后,土地开发中心将向广日电梯支付剩余补偿预付款项378,773,348.43元(大写:叁亿柒仟捌佰柒拾柒万叁仟叁佰肆拾捌元肆角叁分)。
三、上述补偿预付款是按该地块现行基准地价的商业面积、住宅面积的楼面地价的60%计算的。按照广州市《关于广州市旧厂房改造土地处置实施意见》中“公开出让、收益支持”的文件精神,广日电梯可得到的土地补偿款总额为该地块公开出让拍卖土地成交价的65%。广日电梯最终可获得的土地补偿款总额为收益支持比例乘以该地块实际拍卖成交金额。
特此公告。
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