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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向控股子公司博兴县瑞丰铝板
    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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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鲁丰铝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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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鲁丰铝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向控股子公司博兴县瑞丰铝板
    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
    2012-12-0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379 证券简称:鲁丰股份 公告编号:2012-035

    山东鲁丰铝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向控股子公司博兴县瑞丰铝板

    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山东鲁丰铝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12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已审议通过《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博兴县瑞丰铝板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1年1月21日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45万吨高精度铝板带项目和10万吨高精度铝箔项目相关事宜的议案》。此议案无需再经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的事项公告如下:

    一、概述

    1、本项投资的基本情况:

    为了博兴县瑞丰铝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丰铝板”)45万吨高精度铝板带项目冷轧部分一期工程的建设,公司拟对其子公司瑞丰铝板增资762,744,338.23元。

    本项投资的资金为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2、本项投资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3、本项投资不涉及关联交易。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名称:博兴县瑞丰铝板有限公司

    住所:博兴县东部开发区

    法定代表人:郭茂秋

    注册资本:人民币15,000万元

    瑞丰铝板主要从事板带箔生产加工销售;不锈钢板、镀锌板销售业务。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瑞丰铝板截止2011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人民币125,903.63万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67,183.63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58,720.00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2,915.03万元。

    瑞丰铝板截止2012年9月30日资产总额为人民币147,129.53万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85,810.60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61,318.93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2,598.93万元。(未经审计)

    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博兴县瑞丰铝板有限公司45万吨高精度铝板带项目冷轧部分一期工程”的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瑞丰铝板,该项目计划投资135,025万元。

    三、增资的主要内容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723号”文核准,公司向10名特定投资者发行了76,600,000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776,724,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13,979,661.77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762,744,338.23元。大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已于2012年11月15日对发行人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大信验字[2012]第3-0031号《验资报告》。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12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博兴县瑞丰铝板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用募集资金762,744,338.23元对瑞丰铝板进行增资,由瑞丰铝板完成该项目的后续建设,不足部分由瑞丰铝板通过自筹资金解决,多余部分将用于补充瑞丰铝板流动资金。

    本次增资金额中,5,000万元作为注册资本投入,712,744,338.23元作为资本公积。本次增资完成后,瑞丰铝板注册资本由15,000万元增至20,000万元。

    四、公司对子公司增资的目的、存在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资是为了瑞丰铝板45万吨高精度铝板带项目冷轧部分一期工程的建设,符合公司的长远规划和发展需要。公司将监督本次增加资金的使用情况,合理控制投资风险,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12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鲁丰铝箔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二年十二月四日

    证券代码:002379 证券简称:鲁丰股份 公告编号:2012-036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已

    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

    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山东鲁丰铝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2年12月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2012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44,705.49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入和置换情况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723号”文核准,公司向10名特定投资者发行了76,600,000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776,724,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13,979,661.77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762,744,338.23元。大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已于2012年11月15日对发行人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大信验字[2012]第3-0031号《验资报告》。

    公司在本次非公开发行预案中披露: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根据自身发展需要并结合市场情况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项目进行先期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截至2012年11月26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累计金额为44,705.49万元。上述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金额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大信专审字[2012]第3-0140号《关于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鉴证报告》验证,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进行,提高募集资金利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支出,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44,705.49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以募集资金置换上述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公司本次拟置换先期投入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募投项目名称投资总额自筹资金实际投入拟置换金额
    145万吨高精度铝板带项目冷轧部分一期工程135,025.0044,705.4944,705.49
     合 计135,025.0044,705.4944,705.49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次资金置换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利用率,降低财务成本,符合维护全体股东利益的需要;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实施本次资金置换。

    三、公司监事会发表意见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2012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资金置换,有助于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也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的有关规定,同意该项议案。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国信证券经核查后认为:公司同意瑞丰铝板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宜,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并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进行了专项审核,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资金置换行为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国信证券对该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12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2012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2012年第五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大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出具大信专审字[2012]第3-0140号《关于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鉴证报告》;

    5、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鲁丰铝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十二月四日

    证券代码:002379 证券简称:鲁丰股份 编号:2012-037

    山东鲁丰铝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山东鲁丰铝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2年12月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2012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26,000万元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此议案尚需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723号”文核准,公司向10名特定投资者发行了76,600,000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776,724,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13,979,661.77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762,744,338.23元。大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已于2012年11月15日对发行人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大信验字[2012]第3-0031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与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45万吨高精度铝板带项目冷轧部分一期工程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将与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专户所在地银行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名称预期投入金额实际投入金额募集资金支出金额
    45万吨高精度铝板带项目冷轧部分一期工程135,025.0044,705.4944,705.49
    合计135,025.0044,705.4944,705.49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12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置换前期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44,705.49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三、公司子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根据公司子公司博兴县瑞丰铝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丰铝板”)生产经营需要,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有效减少相关财务费用,瑞丰铝板拟使用26,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瑞丰铝板保证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款项到期后,将及时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不影响募集资金投向项目计划的正常进行。若募集资金项目因发展需要,实施进度超过目前预计,公司将随时利用自有资金及时归还,以确保项目进展。

    通过此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预计可以节约财务费用436.8万元(按六个月银行贷款利率与存款利率之间差额计算)。本次募集资金暂时补充瑞丰铝板流动资金,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最近12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并承诺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经核查后,对该事项发表意见: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投向项目计划的正常进行,有利于公司节约财务费用,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该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与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实施该等事项。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核查后,发表意见:本次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与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实施该等事项。

    六、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代表人吴小萍、王英娜出具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认为:鲁丰股份同意瑞丰铝板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二届董事会2012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2012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上述事项,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本次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可以缓解瑞丰铝板流动资金压力,降低财务成本,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本次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所涉及的资金总额和使用期限不存在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本保荐机构对前述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12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2012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2012年第五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鲁丰铝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四日

    证券代码:002379 证券简称:鲁丰股份 公告编号:2012-038

    山东鲁丰铝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将部分节余募集资金变更为永久

    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山东鲁丰铝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12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将部分节余募集资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此议案尚需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项目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247号文核准,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95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33.00元,共募集资金64,350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4,647.05万元,实际募集资金为59,702.95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出具大信验字[2010]第3-007号《验资报告》验证。

    根据财政部《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上市公司和非上市企业做好2010年年报工作的通知》(财会【2010】25号)的规定,期末公司对本期发行费用进行了重新确认,将上市酒会费、路演费、宣传费用等费用合计2,433,405.00元从发行费用中调出,最终确认的发行费用金额为44,037,109.74元,最终确定的募集资金净额为599,462,890.26元,其中超募资金266,102,890.26元。公司已于2011年3月23日将上述款项2,433,405.00元存入募集资金专户中。

    截止2012年11月30日募集资金项目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承诺投资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截止期末累计投入金额投入

    比例

    年产5万吨高精度铝板带项目16,76616,766100%
    年产3万吨铝箔项目16,57013,85783.63%
    合计33,33630,623 

    二、节余募集资金情况说明

    (一)募集资金项目建设情况

    截至2012年11月30日,公司年产5万吨高精度铝板带项目主体工程已竣工,设备已购置,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的状态;年产3万吨铝箔项目已进入试生产阶段。

    (二)募集资金节余情况及原因

    截至2012年11月30日,年产5万吨高精度铝板带项目已实施完毕,募集资金账户余额376,165.47元,节余金额为利息净额。

    三、超募资金节余情况

    1、2010年5月20日,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超募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公司使用超募资金14,900万元提前归还部分银行贷款。该事项已刊登在2010年5月21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2、2010年9月29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超募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公司使用超募资金11,534.41万元提前归还部分银行贷款。该事项已刊登在2010年9月30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截止2012年11月30日,公司超募资金剩余额度(包括利息)为2,883,068.85元。

    四、部分节余募集资金和超募资金余额变更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说明

    综上所述,截至2012年11月30日,公司年产5万吨高精度铝板带项目节余金额为376,165.47元,剩余超募资金额为2,883,068.85元,以上两项募集资金额合计3,259,234.32元。

    鉴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已实施完毕,为充分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的效益,公司拟将年产5万吨高精度铝板带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和超募资金剩余金额(包括利息)3,259,234.32元变更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主要用于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资金,能够较大限度发挥募集资金经济效益,降低财务费用,促进公司生产运营,有利于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上述事项实施完毕后,公司将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同时,公司郑重承诺: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发表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发表的意见

    公司将部分节余募集资金和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利于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维护公司利益的需要,符合维护全体股东利益的需要。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未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本次将部分节余募集资金和超募资金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内容及程序符合《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和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与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综上所述,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节余募集资金和超募资金共计3,259,234.32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发表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将部分节余募集资金和超募资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与使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能充分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同时在过去12个月及未来12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维护了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保荐机构发表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鲁丰股份将年产5万吨高精度铝板带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和超募资金剩余金额及利息共计3,259,234.32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可以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对流动资金的需求,同时降低财务成本,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也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鲁丰股份上述募集资金及超募资金使用计划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亦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保荐机构同意鲁丰股份上述募集资金及超募资金使用计划。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12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2012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2012年第五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鲁丰铝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十二月四日

    证券代码:002379 证券简称:鲁丰股份 编号:2012-039

    山东鲁丰铝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山东鲁丰铝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2年12月3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2012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现将有关的事项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目前,公司部分银行授信已陆续到期,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为了扩大融资渠道、调整贷款结构、降低财务费用,公司全资子公司博兴县瑞丰铝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丰铝板”)、青海鲁丰鑫恒铝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鲁丰鑫恒”)拟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博兴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州分行、交通银行青海省分行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总规模不超过 32,000万元,公司为此提供担保,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单位授信银行授信额度保证期限
    博兴县瑞丰铝板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博兴支行16,0001年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州分行6,0001年
    青海鲁丰鑫恒铝材有限公司交通银行青海省分行10,0002年
    合计 32,000 

    以上控股子公司向各家商业银行申请的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总额为人民币32,000万元,具体担保金额将在以上额度内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对资金的需求来确定。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介绍

    1、名称:博兴县瑞丰铝板有限公司

    住所: 博兴县东部开发区

    法定代表人:郭茂秋

    注册资本:人民币15,000 万元

    瑞丰铝板主要从事板带箔生产加工销售;不锈钢板、镀锌板销售业务。本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瑞丰铝板截止2011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人民币125,903.63万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67,183.63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58,720.00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2,915.03万元。

    瑞丰铝板截止2012年9月30日资产总额为人民币147,129.53万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85,810.60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61,318.93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2,598.93万元。(未经审计)

    2、名称:青海鲁丰鑫恒铝材有限公司

    住所: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甘河工业园区

    法定代表人:于荣强

    注册资本:人民币11,800万元

    鲁丰鑫恒主要从事铝型材加工销售,铝板带箔生产、销售;出口本企业自产的铝板带箔产品;进口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及零配件;不锈钢板、镀锌板的销售。公司持有其90%的股权,青海浏阳鑫达有色金属有限公司持有其10%的股权。

    截止2011年12月31日鲁丰鑫恒资产总额为人民币26,867.36万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14,819.89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12,047.47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247.47万元。

    截止2012年9月30日鲁丰鑫恒资产总额为人民币75,727.36万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63,243.96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12,483.40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435.92万元。(未经审计)。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以上总担保额度为人民币32,000 万元,上述控股子公司将根据实际经营需要,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最终实际担保总额将不超过本次授予的担保额度。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瑞丰铝板、鲁丰鑫恒资产优良均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有绝对的控制权,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有效控制的范围之内,贷款主要为其经营所需,公司对其担保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同意为上述两家控股子公司担保。

    五、公司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2012年12月3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178,076.64万元,全部为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的公司与与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对外担保。以上担保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总资产的48.62%,占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201.62%,公司无逾期的对外担保事项,无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等。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12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鲁丰铝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四日

    证券代码:002379 证券简称:鲁丰股份 公告编号:2012-040

    山东鲁丰铝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向控股子公司青海鲁丰鑫恒铝材

    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山东鲁丰铝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 012年12月3日第二届董事2012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青海鲁丰鑫恒铝材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本次增资在公司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概述

    1、本项投资的基本情况:

    为了保证青海鲁丰鑫恒铝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鲁丰鑫恒”)45万吨高精度铝板带项目熔铸和热轧部分的建设,公司拟对其子公司鲁丰鑫恒增资30,000万元,本项投资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2、本项投资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3、本项投资不涉及关联交易。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名称:青海鲁丰鑫恒铝材有限公司

    住所: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甘河工业园区

    法定代表人:于荣强

    注册资本:人民币11,800万元

    鲁丰鑫恒主要从事铝型材加工销售,铝板带箔生产、销售;出口本企业自产的铝板带箔产品;进口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及零配件;不锈钢板、镀锌板的销售。公司持有其90%的股权,青海浏阳鑫达有色金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浏阳鑫达”)持有其10%的股权。

    截止2011年12月31日鲁丰鑫恒资产总额为人民币26,867.36万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14,819.89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12,047.47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247.47万元。

    截止2012年9月30日鲁丰鑫恒资产总额为人民币75,727.36万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63,243.96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12,483.40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435.92万元。(未经审计)。

    三、增资的主要内容

    1、出资方式

    公司本次以现金方式进行增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2、增资的具体事项

    公司以现金方式向鲁丰鑫恒增资30,000万元,本次增资后,鲁丰鑫恒的注册资本增加到人民币41,800万元。

    鲁丰鑫恒各股东的出资额及出资比例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股东名称出资额

    (万元)

    出资比例(%)出资额

    (万元)

    出资比例(%)
    鲁丰股份10,62090.0040,62097.18
    浏阳鑫达1,18010.001,1802.82
    合计11,800100.0041,800100.00

    四、公司对子公司增资的目的、存在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子公司进行增资,是为了保证鲁丰鑫恒45万吨高精度铝板带项目熔铸和热轧部分的建设,符合公司的长远规划和发展需要。公司将监督本次增加资金的使用情况,合理控制投资风险,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12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鲁丰铝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四日

    证券代码:002379 证券简称:鲁丰股份 公告编号:2012-041

    山东鲁丰铝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子公司对其子公司

    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山东鲁丰铝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2年12月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2012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子公司为子公司增资的议案》,本次增资在公司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概述

    1、本项投资的基本情况:

    为进一步充实青岛润丰铝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润丰”)资本金,支持该公司的发展,公司全资子公司博兴县瑞丰铝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丰铝板”)拟对其子公司青岛润丰增资20,000万元。

    本项投资的资金来源为瑞丰铝板自有资金。

    2、本项投资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3、本项投资不涉及关联交易。

    二、投资主体的基本情况

    名称:博兴县瑞丰铝板有限公司

    住所:博兴县东部开发区

    法定代表人:郭茂秋

    注册资本:人民币15,000万元

    瑞丰铝板主要从事板带箔生产加工销售;不锈钢板、镀锌板销售业务。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瑞丰铝板截止2011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人民币125,903.63万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67,183.63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58,720.00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2,915.03万元。

    瑞丰铝板截止2012年9月30日资产总额为人民币147,129.53万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85,810.60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61,318.93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2,598.93万元。(未经审计)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名称:青岛润丰铝箔有限公司

    住所:青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岙东路上马段1-36号

    法定代表人:洪群力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

    青岛润丰主要从事生产、加工、销售:铝箔、铝板、铝带,铝产品技术服务;厂房、设备出租;货物与技术进出口业务。公司全资子公司瑞丰铝板持有其100%的股权。

    截止2011年12月31日青岛润丰资产总额为人民币114,146.03万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112,145.63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2,000.40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2,951.80万元。

    截止2012年9月30日青岛润丰资产总额为人民币132,081.90万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131,345.29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736.61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1,263.79万元。(未经审计)

    四、增资的主要内容

    本次对青岛润丰增资以瑞丰铝板自有资金出资,以现金方式向青岛润丰增资20,000万元,其中5,000万元作为注册资本,本次增资后,青岛润丰的注册资本增加到人民币10,000万元。

    青岛润丰股东的出资额及出资比例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股东名称出资额

    (万元)

    出资比例(%)出资额

    (万元)

    出资比例(%)
    瑞丰铝板5,000100.0010,000100.00
    合计5,000100.0010,000100.00

    五、公司对子公司增资的目的、存在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青岛润丰的经营状况及该公司对资金需求的实际情况,为进一步充实青岛润丰资本金,支持该公司的发展,瑞丰铝板拟对其增资20,000万元,并建议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全权办理本次增资事宜。本次增资符合公司的长远规划和发展需要,不会损害公司利益。公司将监督本次增加资金的使用情况,控制投资风险,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12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鲁丰铝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十二月四日

    股票代码:002379  股票简称:鲁丰股份 公告编号:2012-042

    山东鲁丰铝箔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2012年

    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山东鲁丰铝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12年第五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12年11月28日以书面、传真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2年12月3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于荣强先生主持,应参加会议董事10人,实到10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博兴县瑞丰铝板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为了博兴县瑞丰铝板有限公司45万吨高精度铝板带项目冷轧部分一期工程的建设,公司拟对子公司博兴县瑞丰铝板有限公司增资762,744,338.23元。

    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1年1月21日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45万吨高精度铝板带项目和10万吨高精度铝箔项目相关事宜的议案》,此议案无需再经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博兴县瑞丰铝板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进行,提高募集资金利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支出,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44,705.49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大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出具了大信专审字[2012]第3-0140号《关于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鉴证报告》、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独立董事已发表独立意见,内容详见2012年12月4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3、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有效减少相关财务费用,博兴县瑞丰铝板有限公司拟使用26,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独立董事已发表独立意见,内容详见2012年12月4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此议案尚需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将部分节余募集资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为充分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的效益,公司拟将年产5万吨高精度铝板带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和超募资金剩余金额(包括利息)3,259,234.32元变更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关于将部分节余募集资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的公告》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独立董事已发表独立意见,内容详见2012年12月4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此议案尚需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公司控股子公司拟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博兴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州分行、交通银行青海省分行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总规模不超过 32,000万元,公司为此提供担保。

    《关于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此议案尚需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

    6、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向控股子公司青海鲁丰鑫恒铝材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为了保证青海鲁丰鑫恒铝材有限公司45万吨高精度铝板带项目熔铸和热轧部分的建设,公司拟对子公司鲁丰鑫恒增资30,000万元。

    《关于向控股子公司青海鲁丰鑫恒铝材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7、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公司子公司对其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为进一步充实青岛润丰铝箔有限公司资本金,支持该公司的发展,公司全资子公司博兴县瑞丰铝板有限公司拟对其子公司青岛润丰增资20,000万元。

    《关于公司子公司对其子公司增资的公告》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8、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提名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2012 年 12月 3 日,公司董事郭茂秋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职务变动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职务,辞去董事职务后,郭茂秋先生继续在公司任职,第二届董事会2012年第五次临时会议聘任其为副总经理。

    鉴于郭茂秋先生辞去董事会职务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相关工作的正常开展,也未导致公司董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要求,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郭茂秋先生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公司董事会对郭茂秋先生在任公司董事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感谢!

    鉴于郭茂秋先生已向董事会递交辞职报告,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认真审议王连永先生的相关信息,认为王连永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同意提名王连永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董事会同意王连永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简历附后)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独立董事已发表独立意见,内容详见2012年12月4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此议案尚需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

    9、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随着公司规模的扩大,公司子公司数量逐渐增加,公司新项目也陆续建成、投产,公司管理架构需进一步调整。经总经理提名,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洪群力、郭茂秋、乔向前、穆昱杉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届满。(简历附后)

    独立董事已发表独立意见,内容详见2012年12月4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0、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董事会于2012年12月3日收到公司财务总监庞树正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庞树正先生由于在公司兼职较多,工作繁忙,为专职做好董事会秘书工作,特向董事会申请辞去财务总监职务。庞树正先生辞去财务总监职务后仍在公司担任董事、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职务,同时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影响。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庞树正先生的辞职自其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时生效。公司董事会对庞树正先生在担任财务总监期间为公司所做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经总经理提名,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穆昱杉先生为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届满。(简历附后)

    独立董事已发表独立意见,内容详见2012年12月4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1、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授权董事会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结果,修改《公司章程》中所记载的注册资本、股份总数等所有相应条款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事宜,此议案无需再经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召开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关于召开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12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鲁丰铝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四日

    附件:

    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简历:

    王连永先生,中国国籍,出生于1976年,中专学历,高级工程师。1996年参加工作,1996年--2002年,在山东渤海油脂工业有限公司任业务经理;2002年--2006年,在山东鲁丰铝箔工业有限公司任供应部部长;2006年--2007年,在山东鲁丰铝箔工业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2007-2010年任山东鲁丰铝箔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0年至今山东鲁丰铝箔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洪群力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出生于1958年,大专学历,高级工程师。2006年—2007年,任山东鲁丰铝箔工业有限公司总经理;2007年-2010年任山东鲁丰铝箔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2010年-2011年任山东鲁丰铝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1年至今山东鲁丰铝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青岛润丰铝箔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郭茂秋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出生于1975年,大专学历,高级工程师。2006年—2007年,分别在山东鲁丰铝箔工业有限公司任销售部部长和副总经理;2007年-2009年任山东鲁丰铝箔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9年-2010年任山东鲁丰铝箔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博兴县瑞丰铝板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10年至今山东鲁丰铝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博兴县瑞丰铝板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乔向前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出生于1966年,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1991年—2005年,任美铝渤海铝业有限公司销售经理;2006-2007年在山东鲁丰铝箔工业有限公司任销售经理;2007年-2009年任山东鲁丰铝箔股份有限公司销售经理;2009年至今任山东鲁丰铝箔股份有限公司销售经理、上海鲁申铝材有限公司监事。

    穆昱杉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出生于1978年,中专学历,高级工程师。2006年—2007年,分别任山东渤海实业有限公司业务经理和山东鲁丰铝箔工业有限公司风险控制部经理;2007年--2010年任山东鲁丰铝箔股份有限公司资金计划部经理;2010年-2011年任山东鲁丰铝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资金计划部经理;2011年至今任山东鲁丰铝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资金计划部经理、青海鲁丰鑫恒铝材有限公司监事。

    洪群力、王连永、郭茂秋、乔向前、穆昱杉先生分别持有公司100万股、55万股、55万股、40万股、20万股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也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五年内也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也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不存在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管的其他情形。

    股票代码:002379  股票简称:鲁丰股份 公告编号:2012-043

    山东鲁丰铝箔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2012年

    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山东鲁丰铝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二届监事会2012年第四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12年11月28日以书面形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于2012年12月3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应出席监事3 人,实际出席监事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黎屏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的有关规定,决议合法有效。与会监事经过讨论,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并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本次资金置换,有助于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也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的有关规定,同意该项议案。

    2、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并发表如下意见:

    本次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与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实施该等事项。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将部分节余募集资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并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将部分节余募集资金和超募资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与使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能充分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同时在过去12个月及未来12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维护了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山东鲁丰铝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四日

    股票代码:002379 股票简称:鲁丰股份 公告编号:2012-044

    山东鲁丰铝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2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鲁丰铝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12年第五次临时会议于2012年12月3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三)参加股东大会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权登记日期:2012年12月14日

    (五)会议召开时间和日期: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2年12月20日(星期四)下午13:30

    网络投票时间:2012年12月19日-2012年12月20日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2年12月20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2年12月19日下午15:00至12月20日下午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六)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博兴县滨博大街1568 号公司二楼会议室

    (七)出席对象:

    1、截至2012年12月14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2、审议公司《关于将部分节余募集资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3、审议公司《关于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4、审议公司《关于选举公司董事的议案》。

    (二)议案的披露情况

    上述各项议案已于2012年12月3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11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12年12月5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进行公告。

    三、特别说明:

    上述股东大会所有议案审议的议题,均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进行表决。

    四、现场股东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地点:本公司证券部

    (二)现场登记时间:2012年12月17日 9:30---16:30

    (三)登记办法:

    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凭单位证明、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凭以上有关证件的信函、传真件进行登记(现场参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联系地址:山东省博兴县滨博大街1568号

    邮政编码:256500

    联 系 人:庞树正、王连永

    电 话:0543-2161727

    传 真:0543-2161727

    五、其他

    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六、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2年12月2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代码:362379;投票简称:鲁丰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① 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②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100.00 元代表总议案(对所有议案统一表决);1.00元代表议案1,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

     议案名称对应

    申报价格

    总表决对所有议案统一表决100.00元
    议案一《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1.00元
    议案二《关于将部分节余募集资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2.00元
    议案三《关于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3.00元
    议案四《关于选举公司董事的议案》4.00元

    注:本次股东大会投票,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③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表决意见种类同意反对弃权
    对应的申报股数1股2股3股

    ④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⑤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操作流程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身份证号”等资料,设置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后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的,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的,次日方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

    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A 、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鲁丰股份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B、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密码登录”,输入您的“证券账户号” 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股东可选择CA证书登录;

    C、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D、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3、投资者进行投票的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2年12月19日15:00至2012年12月20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特此公告。

    山东鲁丰铝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四日

    附件: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单位)出席2012年12月20日召开的山东鲁丰铝箔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授权对以下议题进行表决:

    序号议案名称表决意见
    总议案同意反对弃权
    议案一《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议案二《关于将部分节余募集资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议案三《关于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议案四《关于选举公司董事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法人单位盖章)

    股票帐户号: 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