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811 证券简称:东方集团 公告编号:临2012—019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12年12月5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通知于2012年11月30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给各位董事。会议应参加董事为7人,实际参会董事为6人,公司董事刘马克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亲自参加本次会议,授权公司副董事长关卓华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全体董事通讯表决,一致通过了《关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东方家园家居建材商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家园家居建材”)为我公司控股子公司东方家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家园”)下属子公司,东方家园持有其35%股权,是其第一大股东并具有实际控制权。中国家居建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建材投资集团”)和ARCH Household Limited(以下简称“ARCH”)分别持有东方家园家居建材33%和32%股权。
东方家园于近期收到中国建材投资集团、ARCH以及龙柏资本集团的书面通知,中国建材投资集团和ARCH的股东已分别将其持有的中国建材投资集团和ARCH的全部股份转让给龙柏资本集团全资子公司Cypress & kingwin Capital Group Limited持有。鉴于中国建材投资集团和ARCH合计持有东方家园家居建材65%股份,龙柏资本集团成为东方家园家居建材的实际控制人。根据东方家园家居建材新一届股东会决议:东方家园家居建材董事人数为5人,其中龙柏资本集团派驻3名董事,东方家园派驻2名董事,董事长由龙柏资本集团派驻董事担任。因此,东方家园对东方家园家居建材不再具有实际控制关系。
鉴于上述原因,东方家园家居建材不再纳入我公司合并报表合并范围。截止2011年末,东方家园家居建材经审计总资产82,019.69万元,净资产-11,652.86万元,营业收入90,887.13万元,净利润-14,071.0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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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二年十二月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