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684 证券简称:珠江实业 编号: 2012-025
广州珠江实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控股股东广州珠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江实业集团”)自2011年12月6日起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增持本公司股份(详见于2011年12月8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及2011年12月30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进展情况的公告》)。
2012年12月5日,公司接到珠江实业集团通知,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珠江实业集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累计增持广州珠江实业股份有限公司A股股份4,834,117股(不含公司2012年6月26日实施的以2011年末总股本243,151,203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3股珠江实业集团本次增持股份所转增的股份),约占首次增持日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1.9881%;按公司2012年6月26日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珠江实业集团本次增持的股份4,834,117股获得同比例转增计算,转增后珠江实业集团本次增持股份4,834,117股变更为6,284,352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份的1.9881%,未超过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2%。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成后,珠江实业集团持有公司的股份数量为88,319,03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7.94%。珠江实业集团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广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合计持有公司的股份数量为102,604,00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2.46%。
珠江实业集团确认,在上述增持期间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并且依据承诺,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持有的公司股份。
特此公告。
广州珠江实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二年十二月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