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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临时)决议公告
    2012-12-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425 证券简称:徐工机械 公告编号:2012-67

    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临时)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临时)通知于2012年12月4日(星期二)以书面方式发出,会议于2012年12月6日(星期四)以非现场方式召开。公司董事会成员9人,实际行使表决权的董事9人,分别为(按姓氏笔画为序):王民先生、王一江先生、刘俊先生、孙建忠先生、李锁云先生、吴江龙先生、陈开成先生、黄国良先生、韩学松先生。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审阅了会议议案。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以下事项:

    一、关于徐州徐工混凝土机械有限公司增资更名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董事长王民先生,董事李锁云先生、吴江龙先生为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关联董事回避后,六名非关联董事对此议案进行了表决。

    表决情况为: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详见附件。

    二、关于召开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年12月6日

    附件1

    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徐州徐工混凝土机械有限公司增资更名

    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书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在董事会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临时)前向我们提供了《关于徐州徐工混凝土机械有限公司增资更名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态度,对此议案所涉及的事项向公司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了询问和了解,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012年12月5日

    独立董事签字(按姓氏笔画为序): 刘 俊 陈开成

    黄国良 韩学松

    附件2

    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徐州徐工混凝土机械有限公司增资更名

    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此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一)本公司拟与XS 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简称XS控股)合作,由XS控股对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徐州徐工混凝土机械有限公司(简称徐工混凝土)增资,第一次增资完成后的合资公司徐工混凝土将更名为徐州徐工施维英机械有限公司。XS控股由徐州工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徐工集团)的下属全资公司徐工欧洲有限公司和德国施维英(Schwing)投资公司合资成立,徐工欧洲有限公司持有其52%股权,徐工集团持有本公司第一大股东徐工集团工程机械有限公司100%的股权,是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因此本次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

    (二)本次交易符合公司产品发展战略,有助于利用国外先进技术,完善本公司混凝土机械产品系列及核心零部件技术,全面提升混凝土成套设备的研发能力和制造水平,提高产品质量和技术水平,培养技术人才,研制、开发和生产国内外市场适销的新一代全系列混凝土机械产品。交易完成后,双方通过市场区域划分避免同业竞争,后续也不会因此产生同业竞争。

    (三) 公司聘请的资产评估机构(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具有证券从业资格,未发现其在评估过程中有失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及道德规范的现象,可以将评估结果作为定价依据。

    (四)本次交易定价是在评估结果基础上作出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本次交易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程序合法有效。

    同意《关于徐州徐工混凝土机械有限公司增资更名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012年12月6日

    独立董事签字(按姓氏笔画为序): 刘 俊 陈开成

    黄国良 韩学松

    证券代码:000425 证券简称:徐工机械 公告编号:2012-68

    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徐州徐工混凝土机械有限公司

    增资更名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增资更名暨关联交易概述

    2012年12月6日,本公司与XS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简称XS控股)在上海签署了《合资经营合同》,本公司拟与XS 控股合作,由XS控股对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徐州徐工混凝土机械有限公司(简称徐工混凝土)增资,第一次增资完成后,将徐工混凝土更名为徐州徐工施维英机械有限公司(暂定名,简称徐工施维英)。

    徐工混凝土是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公司类型:有限公司(法人独资)内资,经营范围:建筑材料生产专用机械及零部件的研发、设计、制造、销售、售后服务。

    XS控股根据徐工混凝土整体企业价值评估确定的股权价格,以自有资产对徐工混凝土进行增资。XS控股将分两次增资,第一次向徐工混凝土增资11000万欧元,其中包括现金8500万欧元;施维英商标、技术许可,价值为2500万欧元。第一次增资完成后,将徐工混凝土更名为徐工施维英。

    本公司持有徐工施维英全部股权的76.23%;XS控股持有徐工施维英全部股权的23.77%。XS公司将在徐工施维英的营业执照签发日起4个月内完成第二次增资,第二次向徐工施维英增资,以上海施维英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的股权出资,预计价值为750万欧元。二次增资全部完成后,本公司持有徐工施维英全部股权的75%;XS控股持有徐工施维英全部股权的25%。

    XS控股由徐州工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徐工集团)的下属全资公司徐工欧洲有限公司和德国施维英(Schwing)投资公司合资成立,徐工欧洲有限公司持有其52%股权,德国施维英(Schwing)投资公司持有其48%股权。

    徐工集团是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其全资子公司徐工集团工程机械有限公司(简称徐工有限)是本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49.2%的股权,因此,交易对手方XS控股是本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增资构成关联交易。

    2012年12月6日,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了《关于徐州徐工混凝土机械有限公司增资更名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董事长王民先生,董事李锁云先生,董事吴江龙先生为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关联董事回避后,非关联董事表决情况为: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本公司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对该议案的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增资需经徐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审批。

    二、 交易对手方暨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XS 控股有限责任公司(XS Holding GmbH)

    注册地址:Herne Heerstra?e.9-27,44653

    法定代表人:沙先亮/Schwing Gerhard

    注册资本:2.5万欧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投资与经营建设机械相关业务

    股权结构:徐工欧洲有限公司持股52%;德国施维英(Schwing)投资公司持股48%。

    实际控制人:徐州工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

    关联关系:XS控股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徐工集团间接控制的公司,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是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三、 增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增资方式

    本公司目前持有徐工混凝土100%股权。XS控股以现金、施维英商标、技术许可和其下属全资子公司上海施维英机械制造有限公司100%股权对徐工混凝土增资。经双方协商,同意XS控股通过两次增资完成合资工作。第一次增资XS控股以现金和施维英商标、技术许可作为出资,第二次以上海施维英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的全部股权作为出资。第一次增资完成后徐工混凝土更名为徐工施维英。

    (二)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1、徐工混凝土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徐州徐工混凝土机械有限公司

    住所: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驮蓝山路1号

    法定代表人:陈维

    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公司(法人独资)内资

    经营范围:建筑材料生产专用机械及零部件的研发、设计、制造、销售、售后服务。

    2、徐工施维英拟定基本情况

    公司中文名称:徐州徐工施维英机械有限公司(暂定名)

    公司英文名称: Xuzhou XCMG SCHWING Machinery Co., Ltd.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合资对方:XS控股

    注册地址:中国江苏省徐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桃山路29号

    注册资本:12984.5万欧元

    经营范围:研发、设计、加工、制造、组装与销售混凝土、工业泵、混凝土回收设备、干混砂浆机械设备以及相关产品和零部件,提供售后服务;与自产产品同类产品的批发、进出口与佣金代理(拍卖除外),并提供配套服务。

    四、 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除现金出资外,对双方拟投入的资产或股权,交易价格以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独立第三方评估后的价值为依据确定,交易价格公允。

    以2012年12月5日为评估基准日,经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评估[已出具中企华评报字(2012)第1309号《资产评估报告书》],徐工混凝土经评估确定的价值为285810万元人民币。按照《合资经营合同》约定人民币与欧元汇率(8.1:1)换算,为 35285万欧元。

    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分所已对徐工混凝土的资产、负债状况进行了审计[已出具安永华明(2012)审字第60880393-B01号《审计报告书》]。

    以2012年12月5日为评估基准日,经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评估[已出具中企华评报字(2012)第1310号《资产评估报告书》],XS控股无形资产经评估确定的价值为2500万欧元。

    XS控股公司拟投入上海施维英机械制造有限公司股权,在第二次增资前完成审计、评估。

    五、 合资经营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注册资本、

    第一次增资完成后注册资本为12234.5万欧元。第二次增资完成后注册资本为12984.5万欧元。

    (二)徐工施维英拟定持股比例

    当XS控股完成第一次增资,且徐工混凝土变更为徐工施维英以后,双方在徐工施维英中所持股权的比例如下:

    本公司: 持有徐工施维英全部股权的76.23%;

    XS控股: 持有徐工施维英全部股权的23.77%。

    当XS控股完成第二次增资后,双方在徐工施维英中所持股权的比例如下:

    本公司: 持有徐工施维英全部股权的75%;

    XS控股: 持有徐工施维英全部股权的25%。

    (二)增资方式与时间进度

    合资公司徐工施维英系徐工混凝土增资更名而成立,由XS控股对徐工混凝土增资将其变更为中外合资公司徐工施维英。XS控股以现金、德国施维英的商标、技术许可价值和其下属全资子公司上海施维英机械制造有限公司股权出资,其中现金出资8500万欧元、施维英商标、技术许可折价出资2500万欧元,上海施维英机械制造有限公司股权折价出资750万欧元,共计11750万欧元。

    XS控股将分两次增资,第一次向徐工混凝土增资11000万欧元,其中包括现金8500万欧元;施维英商标、技术许可,价值为2500万欧元。XS公司将在徐工施维英的营业执照签发日起4个月内完成第二次增资,第二次向徐工施维英增资,以上海施维英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的股权出资,预计价值为750万欧元。

    XS控股下上海施维英机械制造有限公司股权价格为预计价值,预计价值与第三方评估价值有差异的,由双方协商解决。

    二次增资全部完成后,本公司持有徐工施维英全部股权的75%;XS控股持有徐工施维英全部股权的25%。

    (四)董事会

    徐工施维英设董事会,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本公司委派5名董事,XS控股委派2名董事。董事长由本公司委派,副董事长由XS控股委派。董事长为徐工施维英的法定代表人。

    (五)经营管理机构

    徐工施维英设管理层,由 1名总经理和若干名副总经理。总经理负责徐工施维英的日常管理和运营,由本公司提名,报董事会批准。XS控股可以推荐1名副总经理。各副总经理的人选均由总经理提名,报董事会批准。

    (六)目标市场

    双方同意其共同目标是在全球各区域范围内获得显著的市场份额并在混凝土业务中成为全球市场领导者。徐工施维英将以国内市场及国际发展中国家市场为核心目标市场。双方同意并承诺,国内市场是徐工施维英的独占市场,在国际市场上,徐工施维英和德国施维英将通过严格的市场区域划分避免同业竞争。

    (七)利润分配

    利润分配由双方按照法律及公司章程规定,由双方协商确定。

    (八)合资合同的有效性、生效条件和生效时间

    徐工施维英合资合同经合资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有效,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经相关主管机关批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合资合同及其附属文件和徐工施维英章程后生效执行。

    六、 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交易的目的

    本次交易主要是拟通过合资合作,达到充分利用国外先进技术的目的,以加快完善本公司混凝土机械产品系列及核心零部件技术,全面快速提升混凝土成套设备的研发能力和制造水平,提高公司产品质量和技术水平,培养公司技术人才,研制、开发和生产国内外市场适销的新一代全系列混凝土机械产品,不断提高产品市场竞争力,做大做强公司混凝土机械产品。

    (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混凝土机械产品业务是本公司需要重点发展的产品线之一,目前无论从产品生产能销售规模,还是行业竞争地位上,都面临着迫切快速发展的形势需要,通过与XS控股的合资徐工施维英,引进其先进的产品技术和生产技术,提升公司的产品技术和质量水平,将能快速提升徐工施维英的综合竞争能力。

    2、本次增资完成后,本公司持有合资公司徐工施维英75%的股权,其财务报表将被纳入的合并报表范围。本次交易是徐工混凝土的增资更名,企业持续经营,对公司目前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随着徐工施维英国外先进技术的应用,企业产品市场竞争能力必将快速提升,进一步提高徐工混凝土的经营效益,将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更为有利的效果。

    七、 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一)本次投资完成后,双方通过市场区域划分避免同业竞争,后续也不会因此产生同业竞争。

    (二)本次交易以徐工混凝土为主体,由XS控股对其增资更名为徐工施维英,现有徐工混凝土的人员全部进入合资公司,不存在人员安置问题。

    (三)徐工混凝土增资更名为徐工施维英后仍为独立的法人主体,与本公司和其它关联方在人员、资产、财务上完全分开。

    八、独立董事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认为:

    (一)本公司拟与XS 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简称XS控股)合作,由XS控股对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徐州徐工混凝土机械有限公司(简称徐工混凝土)增资,第一次增资完成后的合资公司徐工混凝土将更名为徐州徐工施维英机械有限公司。XS控股由徐州工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徐工集团)的下属全资公司徐工欧洲有限公司和德国施维英(Schwing)投资公司合资成立,徐工欧洲有限公司持有其52%股权,徐工集团持有本公司第一大股东徐工集团工程机械有限公司100%的股权,是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因此本次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

    (二)本次交易符合公司产品发展战略,有助于利用国外先进技术,完善本公司混凝土机械产品系列及核心零部件技术,全面提升混凝土成套设备的研发能力和制造水平,提高产品质量和技术水平,培养技术人才,研制、开发和生产国内外市场适销的新一代全系列混凝土机械产品。交易完成后,双方通过市场区域划分避免同业竞争,后续也不会因此产生同业竞争。

    (三) 公司聘请的资产评估机构(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具有证券从业资格,未发现其在评估过程中有失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及道德规范的现象,可以将评估结果作为定价依据。

    (四)本次交易定价是在评估结果基础上作出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本次交易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程序合法有效。

    同意《关于徐州徐工混凝土机械有限公司增资更名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九、2012年1月1日起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总金额为0元。

    十、其他

    拟增资更名成立的合资公司名称和经营范围以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核准为准。

    特此公告

    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年12月6日

    证券代码:000425 证券简称:徐工机械 公告编号:2012-69

    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临时)决定召开。

    (三)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2年12月24日(星期一)下午2:5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2年12月21日(星期五)、2012年12月24日(星期一)。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2年12月24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2年12月21日下午3:00至2012年12月24日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会议采取会议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同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出席对象

    1.2012 年12月18日(股权登记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不能亲自出席现场股东会议的股东可书面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七)会议地点:公司二楼多功能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的议案

    1. 关于徐州徐工混凝土机械有限公司增资更名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二)披露情况

    详见2012年12月8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办法

    (一)登记方式:股东可以亲自到公司证券部办理登记,也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股东办理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手续时应提供下列材料:

    1.个人股东:本人亲自出席的,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证券帐户卡、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证券帐户卡、持股凭证。

    2.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的,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证券帐户卡、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法定代表人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证券帐户卡、持股凭证。

    (二)登记时间:2012年12月19日(星期三)-2012年12月20日(星期四)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

    (三)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联系地址:江苏省徐州经济开发区工业一区 徐工机械 证券部

    邮政编码:221004

    联系电话:0516-87739425,87739407

    传 真:0516-87938767

    联 系 人:刘敏芳 孙磊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投票,网络投票事宜具体说明如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425

    2.投票简称:徐工投票

    3.投票时间:2012年12月24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3:00

    4.在投票当日,“徐工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议案一,2.00代表议案二,依次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价格分别申报。具体如下表所示:

    议案序号议案名称申报价格
    总议案表示对以下所有议案统一表决100
    关于徐州徐工混凝土机械有限公司增资更名暨关联交易的议案1

    (3)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4)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6)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时间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2年12月21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2年12月24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公司可以写明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五、其他事项

    (一)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所有股东的费用自理。

    (二)网络投票期间,投票系统如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附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年12月6日

    附件

    股东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出席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照下列指示行使表决权:

    一、会议通知中列明议案的表决意见

    序号表决事项表决意见
    同意反对弃权
    1关于徐州徐工混凝土机械有限公司增资更名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二、若会议有需要股东表决的事项而本人未在本授权委托书中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思行使表决权。

    三、若受托人认为本人授权不明晰,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思行使相关表决权。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自委托人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止。

    委托人(签字): 受托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证券帐户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2012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0425 证券简称:徐工机械  公告编号:2012-70

    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临时)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临时)通知于2012年12月4日(星期二)以书面方式发出,会议于2012年12月6日(星期四)以非现场方式召开。公司监事会成员7人,实际行使表决权的监事7人,分别为李格女士、张守航先生、赵成彦先生、许庆文先生、徐筱慧女士、刘建梅女士、魏恒先生。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以下事项:

    一、 关于徐州徐工混凝土机械有限公司增资更名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增资更名暨关联交易可以充分利用国外先进技术,完善本公司混凝土机械产品系列及核心零部件技术,全面提升混凝土成套设备的研发能力和制造水平,提高产品质量和技术水平,培养技术人才,研制、开发和生产国内外市场适销的新一代全系列混凝土机械产品,提高产品市场竞争力,扩大市场份额,迅速做大做强混凝土机械产品。同时本次交易除现金投资外,对双方拟投入的资产或股权,交易价格以独立第三方审计、评估后的价值为依据确定,交易价格公允。

    表决情况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2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