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
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095 证券简称:哈高科 编号:临2012-035
哈尔滨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哈尔滨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12年12月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2年11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发出。公司共有五名董事,全部参加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杨登瑞先生主持。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普尼太阳能(杭州)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
同意向浙商财富(北京)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转让普尼太阳能(杭州)有限公司90万美元股权,转让金额3088万元人民币;向杭州加乾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转让普尼太阳能(杭州)有限公司59万美元股权,转让金额2024万元人民币;向浙江世纪广场投资有限公司转让普尼太阳能(杭州)有限公司58万美元股权,转让金额1990万元人民币;向杭州建秀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普通合伙)转让普尼太阳能(杭州)有限公司54万美元股权,转让金额1853万元人民币。
上述四项交易,合计转让普尼太阳能(杭州)有限公司261万美元股权,合计转让价格8955万元人民币。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普尼太阳能(杭州)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公司拟于第一项议案所述事项完成后,依据2009年8月与于平荣、王东及HONGKONG OPTONY CO.,LIMITED共同投资成立普尼太阳能(杭州)有限公司时签署的投资协议,出资800万美元认购普尼太阳能(杭州)有限公司375万美元股权。
第一项议案所述事项完成后,本公司持有普尼太阳能(杭州)有限公司股权的比例变更为17.28%。第二项议案所述事项完成后,本公司持有普尼太阳能(杭州)有限公司股权的比例变更为31.07%。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决定于2012年12月23日召开201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出售普尼太阳能(杭州)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哈尔滨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2年12月7日
证券代码:600095 证券简称:哈高科 编号:临2012-036
哈尔滨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2年第六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12年12月23日上午9时30分
●会议召开地点:哈尔滨开发区迎宾路集中区天平路2号,本公司办公楼五楼会议室
●会议方式:现场召开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经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于2012年12月23日上午9时30分在哈尔滨开发区迎宾路集中区天平路2号,本公司办公楼五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1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审议事项:
审议《关于出售普尼太阳能(杭州)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
三、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12年12月17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登记方法:
1、自然人股东亲自参会的,需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参会的,代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亲自参会的,需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加盖法人公章)、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办理;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委托其他人参会的,参会人需持法人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法人公章)、参会人的身份证办理;
3、参会登记时间:2012年12月21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
4、参会登记地点:哈尔滨开发区迎宾路集中区天平路2号,本公司办公楼608室;
5、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
五、其他事项:
公司地址:哈尔滨开发区迎宾路集中区天平路2号
邮政编码:150078
联 系 人:王江风
联系电话:0451—84346722
传 真:0451—84346722
参会股东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附:授权委托书
哈尔滨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2年12月7日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出席哈尔滨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指示:
议案:《关于出售普尼太阳能(杭州)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
□赞成 □反对 □弃权
如果本委托人不作具体表示,代理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思表决。
委托人签名(盖章): 代理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日期:
委托人股东账户: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600095 证券简称:哈高科 编号:临2012-037
哈尔滨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出售资产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 交易内容:本公司向浙商财富(北京)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转让普尼太阳能(杭州)有限公司90万美元股权,转让金额3088万元人民币;向杭州加乾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转让普尼太阳能(杭州)有限公司59万美元股权,转让金额2024万元人民币;向浙江世纪广场投资有限公司转让普尼太阳能(杭州)有限公司58万美元股权,转让金额1990万元人民币;向杭州建秀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普通合伙)转让普尼太阳能(杭州)有限公司54万美元股权,转让金额1853万元人民币。
上述四项交易,合计出售261万美元股权,合计转让价格8955万元人民币。
● 该项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 该项交易须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须报杭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商务局审批。
一、交易概述
本公司于2012年12月7日分别与浙商财富(北京)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等四家企业签订股权转让合同,向浙商财富(北京)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转让普尼太阳能(杭州)有限公司90万美元股权,转让金额3088万元人民币;向杭州加乾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转让普尼太阳能(杭州)有限公司59万美元股权,转让金额2024万元人民币;向浙江世纪广场投资有限公司转让普尼太阳能(杭州)有限公司58万美元股权,转让金额1990万元人民币;向杭州建秀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普通合伙)转让普尼太阳能(杭州)有限公司54万美元股权,转让金额1853万元人民币。
上述四项交易,合计出售261万美元股权,合计转让价格8955万元人民币。
本公司于2012年12月7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了上述交易。
二、交易对方当事人情况介绍
(一)浙商财富(北京)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注册资本:3000万元
2、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
3、法定代表人:沈其芬
4、经营范围:非证券业务的投资管理、咨询。
5、与上市公司的关系:浙商财富(北京)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本公司不构成关联关系。
(二)杭州加乾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主要经营场所:杭州市上城区清江路138号
2、执行事务合伙人:陈黎昌
3、经营范围:服务:实业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除证券、期货)
4、与上市公司的关系:杭州加乾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本公司不构成关联关系
(三)浙江世纪广场投资有限公司
1、注册资本:1000万元
2、注册地址:杭州市杭大路1号
3、法定代表人:翁晓宁
4、经营范围:“浙江世纪广场”及其附属设施的投资开发与经营管理。
5、与上市公司的关系:浙江世纪广场投资有限公司与本公司不构成关联关系
(四)杭州建秀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普通合伙)
1、主要经营场所: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街道秋水路
2、执行事务合伙人:王建虹
3、经营范围: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经济信息咨询
4、与上市公司的关系:杭州建秀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与本公司不构成关联关系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标的名称:普尼太阳能(杭州)有限公司股权
2、标的类别:公司股权
3、本次股权转让前,普尼太阳能(杭州)有限公司的股东及持股比例:
股东名称 | 出资金额 | 持股比例 |
HONGKONG OPTONY CO.,LIMITED | 800万美元 | 42.67% |
哈尔滨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585万美元 | 31.2% |
温州物华创业投资合伙企业 | 130万美元 | 6.93% |
湖州市东湖实业公司 | 130万美元 | 6.93% |
北京金盟汇通投资有限公司 | 100万美元 | 5.34% |
温州瑞同投资企业 | 90万美元 | 4.8% |
蓝山投资有限公司 | 40万美元 | 2.13% |
4、交易标的截止2011年12月31日账面价值为2506.78万元人民币。
5、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成果转让;太阳能应用技术;生产:薄膜太阳能电池、组件,销售自产产品;服务:光伏电站工程的设计、咨询。
6、注册资本:1875万美元
7、注册地点:杭州市滨江区
8、财务状况:
截止2011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17731.44万元、负债总额4414.69万元、净资产13316.75万元。2011年度营业收入6935.02万元、净利润726.65万元。
截止2012年6月30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20546.44万元、负债总额5724.03万元、净资产14822.41万元。2012年上半年营业收入6774.99万元、净利润1481万元。
以上财务数据经中准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四、股权转让合同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情况
(一)与浙商财富(北京)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的合同
1、哈尔滨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普尼太阳能(杭州)有限公司90万美元出资额转让给浙商财富(北京)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转让金额3088万元人民币,浙商财富(北京)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同意按此价格及金额购买上述股权。
2、浙商财富(北京)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同意在本合同签字盖章后以现金形式向哈尔滨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支付受让总金额的50%,普尼太阳能(杭州)有限公司工商变更完成后支付余下的50%;
3、浙商财富(北京)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为普尼太阳能(杭州)有限公司股东后,同意哈尔滨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按原投资协议的约定履行普尼太阳能(杭州)有限公司后续的800万美元的增资权,承诺放弃该次增资的权利。
4、股权转让有关费用,由双方各自承担。
(二)与杭州加乾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订的合同
1、哈尔滨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同意将持有普尼太阳能(杭州)有限公司的59万美元出资额转让给杭州加乾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转让金额2024万元人民币,杭州加乾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同意按此价格及金额购买上述股权。
2、杭州加乾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同意在本合同签字盖章后以现金形式向哈尔滨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支付受让总金额的50%,普尼太阳能(杭州)有限公司工商变更完成后支付余下的50%。
3、杭州加乾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成为普尼太阳能(杭州)有限公司股东后,同意哈尔滨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按原投资协议的约定履行普尼太阳能(杭州)有限公司后续的800万美元的增资权,承诺放弃该次增资的权利。
4、股权转让有关费用,由双方各自承担。
(三)与浙江世纪广场投资有限公司签订的合同
1、哈尔滨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同意将持有普尼太阳能(杭州)有限公司的58万美元出资额转让给浙江世纪广场投资有限公司,转让金额1990万元人民币,浙江世纪广场投资有限公司同意按此价格及金额购买上述股权。
2、浙江世纪广场投资有限公司同意在本合同签字盖章后以现金形式向哈尔滨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支付受让总金额的50%,普尼太阳能(杭州)有限公司工商变更完成后支付余下的50%。
3、浙江世纪广场投资有限公司成为普尼太阳能(杭州)有限公司股东后,同意哈尔滨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按原投资协议的约定履行普尼太阳能(杭州)有限公司后续的800万美元的增资权,承诺放弃该次增资的权利。
4、股权转让有关费用,由双方各自承担。
(四)与杭州建秀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普通合伙)签订的合同
1、哈尔滨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同意将持有普尼太阳能(杭州)有限公司的54万美元出资额转让给杭州建秀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普通合伙),转让金额1853万元人民币,杭州建秀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普通合伙)同意按此价格及金额购买上述股权。
2、杭州建秀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普通合伙)同意在本合同签字盖章后以现金形式向哈尔滨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支付受让总金额的50%,普尼太阳能(杭州)有限公司工商变更完成后支付余下的50%。
3、杭州建秀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普通合伙)成为普尼太阳能(杭州)有限公司股东后,同意哈尔滨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按原投资协议的约定履行普尼太阳能(杭州)有限公司后续的800万美元的增资权,承诺放弃该次增资的权利。
4、股权转让有关费用,由双方各自承担。
五、出售资产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出售资产的目的
普尼太阳能(杭州)有限公司是一家在太阳能薄膜CIGS领域的生产与设备方面拥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的高科技公司,公司成立至今发展良好。为了真正体现高科技企业专业技术团队在企业发展与经营过程中的核心地位与作用,公司全体股东一致认为应该始终保持公司现有专业技术团队在公司的控股地位不变;
根据2009年8月于平荣、王东及HONGKONG OPTONY CO.,LIMITED与本公司签订的投资协议,本公司将根据普尼太阳能(杭州)有限公司的实际发展状况进行第二次增资800万美元,用以支持普尼太阳能(杭州)有限公司的加快发展。如果本公司履行增资800万美元的承诺,则保持公司现有专业技术团队控股地位的目的将无法实现。由于既要履行本公司增资800万美元的承诺,又要不影响普尼太阳能(杭州)有限公司现有专业技术团队的控股地位,经普尼太阳能(杭州)有限公司全体股东协商,本公司在履行增资承诺前先行向市场投资者出售一部分持有的普尼太阳能(杭州)有限公司股权。只有这样,才能既履行增资的承诺继续支持普尼太阳能(杭州)有限公司加快发展壮大,又很好地维护了普尼太阳能(杭州)有限公司专业技术团队的现有控股地位,真正体现高科技公司的核心所在。
基于上述原因,公司决定对外合计出售持有的普尼太阳能(杭州)有限公司261万美元股权。
(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公司在履行增资承诺前先行出售一部分普尼太阳能(杭州)有限公司股权,放弃了控股普尼太阳能(杭州)有限公司的机会,但从长远来看,更有利于普尼太阳能(杭州)有限公司的稳定和健康发展;
2、如果该项交易在2012年内完成,预计使本公司2012年度利润增加约6450万元。
六、备查文件目录
1、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股权转让合同;
4、普尼太阳能(杭州)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5、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
哈尔滨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年12月7日
证券代码:600095 证券简称:哈高科 编号:临2012-038
哈尔滨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普尼太阳能(杭州)有限公司
●投资金额:800万美元
风险提示
●该项投资须经杭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商务局审批
一、投资情况概述
1、投资的基本情况:公司拟于向浙商财富(北京)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等四家企业合计出售261万美元股权的事项完成后,依据2009年8月与于平荣、王东及HONGKONG OPTONY CO.,LIMITED共同投资成立普尼太阳能(杭州)有限公司时签署的投资协议,出资800万美元认购普尼太阳能(杭州)有限公司375万美元股权。
上述合计出售261万美元股权事项完成后,本公司持有普尼太阳能(杭州)有限公司股权的比例变更为17.28%。完成本次出资800万认购普尼太阳能(杭州)有限公司375万美元股权后,本公司持有普尼太阳能(杭州)有限公司股权的比例变更为31.07%。
2、董事会审议情况:本公司于2012年12月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普尼太阳能(杭州)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3、该项投资须经杭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商务局审批。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标的名称:普尼太阳能(杭州)有限公司
2、标的类别:公司股权
3、普尼太阳能(杭州)有限公司目前的股东及持股比例如下:
股东名称 | 出资数额 | 持股比例 |
HONGKONG OPTONY CO.,LIMITED | 800万美元 | 42.67% |
哈尔滨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585万美元 | 31.2% |
温州物华创业投资合伙企业 | 130万美元 | 6.93% |
湖州市东湖实业公司 | 130万美元 | 6.93% |
北京金盟汇通投资有限公司 | 100万美元 | 5.34% |
温州瑞同投资企业 | 90万美元 | 4.8% |
蓝山投资有限公司 | 40万美元 | 2.13% |
4、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成果转让;太阳能应用技术;生产:薄膜太阳能电池、组件,销售自产产品;服务:光伏电站工程的设计、咨询。
5、注册资本:1875万美元
6、设立时间:2009年9月7日
7、注册地点:杭州市滨江区
8、财务状况:
截止2011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17731.44万元、负债总额4414.69万元、净资产13316.75万元。2011年度营业收入6935.02万元、净利润726.65万元。
截止2012年6月30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20546.44万元、负债总额5724.03万元、净资产14822.41万元。2012年上半年营业收入6774.99万元、净利润1481万元。
以上财务数据经中准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三、该项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该项投资的资金来源:本公司自有资金;
2、投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普尼太阳能(杭州)有限公司是一家在太阳能薄膜CIGS领域的生产与设备方面拥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的高科技公司,公司成立至今发展良好。随着2013年60兆瓦薄膜太阳能电池生产线(一期)的建成投产,预计其业务会进一步扩大,并会为本公司业绩带来正面影响。本公司依据原有投资协议对普尼太阳能(杭州)有限公司进行第二次增资,是为了支持普尼太阳能(杭州)有限公司更好更快地发展。
四、备查文件目录
1、董事会决议;
2、普尼太阳能(杭州)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3、普尼太阳能(杭州)有限公司2012年上半年财务报表。
哈尔滨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