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合同公告
证券代码:601369 证券简称:陕鼓动力 公告编号:临2012-026
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合同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合同类型及金额:工程施工总承包(EPC)合同,工程总造价为人民币5.45亿元(大写:人民币伍亿肆仟伍佰万元整);
●合同生效条件: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预付款支付到账后生效;
●项目工期:第一台套合同生效后12个月完成;第二台套合同生效后18个月完成;
●对上市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本合同对公司当期业绩没有影响。
一、合同签署情况
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西安陕鼓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与廊坊市洸远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廊坊洸远”)于2012年12月5日签署了《2×50MW节能减排煤气发电工程项目总承包合同》。
二、合同标的和对方当事人情况
(一)合同标的情况
廊坊市洸远金属制品有限公司2×50MW节能减排煤气发电工程项目。
(二)合同对方当事人情况
1、基本情况
名称:廊坊市洸远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廊坊市安次区东沽港镇
主要办公地点:廊坊市安次区东沽港镇
法定代表人:蔡洸远
注册资本:1亿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制造、销售焊管;热镀锌管;金属制品加工(需国家前置审批项目除外);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需国家前置审批项目除外)。
2、主要业务最近三年发展状况
廊坊洸远目前经营状况良好,财务状况较好,企业持续发展能力较强。
3、廊坊洸远与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关联关系,本合同不构成关联交易。
4、合同对方最近三个会计年度与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发生的业务往来
2010年,廊坊洸远与本公司发生业务的交易金额为3350万元,占本公司2010年度营业收入的0.77%;2011年,廊坊洸远与本公司发生业务的交易金额为5110万元,占本公司2011年度营业收入的0.99%。
三、合同主要条款
1、合同签署时间和地点:2012年12月5日,西安市。
2、合同生效条件和时间:本合同在甲乙双方签字盖章、预付款支付到账后生效。
3、合同金额:人民币5.45亿元(大写:人民币伍亿肆仟伍佰万元整)。
4、结算方式:
(1)合同签订后14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10%作为项目工程的预付款,合同生效;
(2)其余90%的款项根据项目工程的进度分期付款。
5、履行地点和方式:河北省廊坊市,以工程施工总承包(EPC)方式进行工程建设。
6、项目工期:第一台套合同生效后12个月完成;第二台套合同生效后18个月完成;
7、违约责任: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合同专项条款执行。
8、争议解决方式: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按《合同法》有关规定,在合同签署地通过诉讼解决。
四、合同履行对本公司的影响
(一)根据收入确认原则,本合同预计在2014年度确认收入,本合同的履行将对公司上述年度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的影响,对本年度及2013年度经营业绩无影响。
(二)合同的履行对本公司的业务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履行合同而对合同相对方形成依赖。
五、合同履行的风险分析
合同制造周期较长,目前钢铁行业及下游需求市场低迷,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
六、备查文件
合同文本及附件
特此公告。
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