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选举结果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607 证券简称:亚夏汽车 公告编号:2012-089
芜湖亚夏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选举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芜湖亚夏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工会委员会提名刘飞凛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公司于2012年12月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审议,同意选举刘飞凛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附后)。刘飞凛女士将与公司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股东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三年。
上述职工代表监事符合《公司法》有关监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公司第三届监事会成员中最近两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芜湖亚夏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十一日
附件:刘飞凛女士简历
刘飞凛女士,中国国籍,1971年出生,大专学历。曾任芜湖市奥顿酒店财务会计,2001年进入亚夏汽车,历任芜湖亚夏汽车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广本店)财务经理、芜湖亚夏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别克店)财务经理、芜湖亚夏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一汽大众店)财务经理、安徽亚迪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奥迪店)财务经理和安徽亚夏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审计专员。现任芜湖亚夏丰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财务经理。
刘飞凛女士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公告披露之日,未持有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