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75 股票简称:新疆天业 公告编号:临 2012-023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议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无新议案提交表决。
一、 会议召开情况
1、 会议召开方式:采用现场投票方式。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2年12月11日11:00。
2、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新疆石河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北三东路36号公司办公楼10楼会议室
3、 会议召集人: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4、 会议主持人:与会代表共同推举汪志强董事主持本次会议。
5、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 会议的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6人,代表股份19095729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438592000股的43.54%。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参加了本次会议。
三、 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审议并通过为控股子公司新疆天业对外贸易有限责任公司8000万元信用证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新疆天业对外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业外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成立于2000年11月,主要经营化工等产品的进出口业务,注册资本2000万元,本公司持股比例为99.75%。截止2011年12月31日,经审计天业外贸资产总额为3317.24万元;负债总额为2909.59万元;净资产为407.65万元;净利润为815.03万元;资产负债率87.71%。
天业外贸因生产经营需要,拟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河子市分行开发区支行签订《授信业务总协议》,约定授信最高额度为8000万元人民币,期限一年。
本公司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河子市分行开发区支行向天业外贸提供8000万元一年期信用证授信提供全额连带责任担保。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票的股份数为190957292股,占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票的股份数为0股,弃权票的股份数为0股。
本次会议由天阳律师事务所李大明、常娜娜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天阳证股字[2012]第66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二○一二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十二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