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〇一二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119 证券简称:康强电子 公告编号:2012-033
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二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 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2 年12 月11 日14:00
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2年12月11日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日的9:30至11:30,13:00至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2年12月10日15:00至2012年12月11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1号会议厅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郑康定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会议的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48名代表50名股东,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69,895,95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5.99%。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2人代表4名股东,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68,709,283股;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6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186,676股。
现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郑康定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了会议,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三、 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书面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的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69,211,22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02%;弃权:26,65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4 %;反对:658,084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94%。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及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 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二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