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2-12-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0393 股票简称:东华实业 编号:临2012-036号
债券代码:123002 债券简称:09东华债
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2年12月1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的董事九名,亲自参加表决的董事九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申请委托借款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的议案》;
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拟向广东省商业企业集团公司申请借款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委托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风支行发放该笔贷款,期限不超过1年,借款年利率不超过16%。公司以广州市越秀区寺右新马路以南土地5446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作为贷款抵押,截止2011年12月31日,上述土地使用权在公司的账面价值为2.49亿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副总经理李宏坤先生薪酬的议案》。
根据公司董事会薪酬委员会的决议决定,副总经理李宏坤先生的年薪为人民币税前60万元。
特此公告。
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二年十二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