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A41版)
在股票投资中,本基金将坚持以下基本策略:
(1)充分研判行业景气程度及企业具体经营情况,以业绩成长和股价低估作为选择投资对象的重要标准。
(2)以现代投资理论为指导,在组合投资中致力于引进金融工程方法构建备选组合、优化组合与实时评价组合的系统。
(3)重视对趋势的把握,强调资产战术性配置的时点选择,顺势而为,灵活操作,根据不同行业的景气度变化对投资组合进行动态调整。
4、债券选择
分析利率走势和发行人的基本素质,综合考虑利率变动对不同债券品种的影响、各品种的收益率水平、期限结构、信用风险大小、市场流动性因素;另一方面考虑宏观经济数据,包括通货膨胀率、商品价格和GDP增长等因素。
权证投资策略
(1)投资策略
根据权证作为衍生品种本身的特性和作用,本基金在权证投资上主要运用以下投资策略:基于标的证券未来合理估值范围分析及权证定量分析基础上的头寸保护策略及跨式权证投资策略;基于权证杠杆比率及Delta对冲比率分析基础上的权证替换投资策略;基于Black-Scholes等权证合理定价分析方法基础上的权证与标的证券的套利投资策略。
(2)风险控制措施
1)实行投资授权控制,确保权证投资的审慎性。
2)实行投资流程控制,在充分研究的基础上参与权证的投资。权证投资必须有公司内部研究报告的支持,研究报告需包含权证标的证券的投资价值分析以及权证投资价值金融工程定量分析。
3)公司监察稽核部依据相关管理规定对权证投资管理过程的合规性进行检查。
(6)资产支持证券的投资策略及风险控制措施
A、投资策略
基金管理人在确保与基金投资目标相一致的前提下,可本着谨慎和风险可控的原则,为取得与承担风险相称的收益,投资于资产支持证券。
a、买入持有策略
基金可在与投资目标一致的前提下,买入并持有资产支持证券,以获取相应的利息收入。
b、利率预期策略
根据对利率趋势、提前还款率等的预期,预测资产支持证券收益率的变化趋势,从而决定对资产支持证券的买入或卖出。
c、信用利差策略
通过对资产支持证券的信用评估,分析预期违约率和违约损失率的变化趋势,评估其信用利差是否合理,并预测其变化趋势,通过其信用质量的改善和信用利差的缩小获利。
d、相对价值策略
基金通过计算资产支持证券的名义利差、静态利差及期权调整利差等指标,将资产支持证券的收益风险特征与其他资产类别和债券的收益风险比较,确定其是否具有相对价值,从而决定对其整体或个券的买入和卖出。
B、风险控制措施
本公司将相应采取如下风险控制措施:
a、通过严格的投资流程控制投资风险,基金经理及有关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投资授权制度。
b、在投资资产支持证券时,首先应由固定收益研究员提出资产支持证券产品的风险收益报告和投资建议,基金经理根据投委会决定的资产配置计划和相应的投资权限,参考固定收益研究员的资产支持证券的风险收益报告,充分评估资产支持证券的风险收益特征,确定具体投资方案,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谨慎进行投资。
c、交易部负责具体的交易执行,同时履行一线监控的职责,监控内容包括基金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比例及交易对手风险控制等。
d、固定收益小组对资产支持证券投资进行风险和绩效评估,密切跟踪影响基金所投资资产支持证券信用质量变化的各种因素,并在投资中进行相应操作,以规避信用风险的上升。
e、公司固定收益小组负责不断完善资产支持证券定价模型,并评估模型风险。密切跟踪影响资产支持证券收益率变化的各种因素,并评估其对资产支持证券持有期收益的影响,并进行相应的投资操作。
f、基金经理在投资决策时将评估资产支持证券的上市等流动性安排,并考虑其对基金资产流动性的影响,分散投资,确保所投资的资产支持证券具有适当的流动性。
g、基金经理将密切关注影响债务人提前偿还的各种因素,并评估其对资产支持证券投资价值的影响,并进行相应的投资决策。
h、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及相应技术手段,使基金相关操作以谨慎安全的方式进行,确保基金及持有人利益得到保障。
i、严格审查所投资资产支持证券的法律文件,确保各业务环节都有适当的法律保障。
(二)投资决策
1、决策依据
(1)国家宏观经济环境;
(2)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3)货币政策、利率走势;
(4)地区及行业发展状况;
(5)上市公司研究;
(6)证券市场的走势。
2、决策程序
(1)研究部提供宏观分析、行业分析、企业分析及市场分析的研究报告,并在此基础上进行投资论证,做出投资建议提交给基金经理,并为投资决策委员会提供资产配置的决策依据。
(2)基金经理根据研究部提交的投资建议决定本基金下一阶段的仓位和资金分布,形成资产配置提案报投资决策委员会。
(3)投资决策委员会审定基金经理提交的资产配置提案,形成资产配置计划书。
(4)基金经理根据投资决策委员会的决策,制定相应的投资组合方案并报投资决策委员会备案。对超出基金经理权限的单项投资决策须报投资决策委员会审议批准。
(5)基金经理根据投资组合方案制定具体的操作计划,并以投资指令的形式下达至交易部。
(6)交易部依据投资指令具体执行买卖操作,并将指令的执行情况反馈给基金经理。
(7)投资决策委员会根据市场变化对投资组合计划提出风险防范措施。监察稽核部对投资的决策和执行过程进行日常监督,投资组合方案执行完毕,基金经理负责向投资决策委员会提交总结报告。
(三)投资组合管理
投资组合的原则是追求收益性、流动性和安全性的有机结合。本基金可投资于股票、国债、金融债和企业债(包括可转债)。投资组合必须符合以下规定:
1、持有一家上市公司的股票,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2、本基金与由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合计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得超过该证券的10%;
3、本基金持有的全部权证,其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
4、本基金与由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合计持有的同一权证不得超过该权证流通量的10%;
5、本基金可投资于资产支持证券。
A、持有的同一(指同一信用级别)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该资产支持证券规模的10%;
B、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C、与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它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不得超过其各类资产支持证券合计规模的10%;
D、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资产支持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该基金资产净值的20%;
E、因市场波动、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资产支持证券不符合上述第B项和第D项规定的比例,基金管理人将在10交易日内调整完毕;
F、投资的资产支持证券须具有评级资质的资信评级机构进行持续信用评级;
G、基金持有资产支持证券期间,如果其信用等级下降、不再符合投资标准,应在评级报告发布之日起3 个月内予以全部卖出;
6、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7、遵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比例限制;
8、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合并、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使基金投资不符合上述(1)至(4)项规定比例的情况不在限制之内,但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法规规定期限内进行调整。
十、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沪深300指数收益率×70%+中信标普全债指数收益率×30%”。
十一、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在锁定可承受风险的基础上,追求较高收益。
十二、投资组合报告
本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2年11月27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投资组合报告内容截止日为2012年9月30日。
(一)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号 | 项目 | 金额(元) |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
1 | 权益投资 | 2,408,043,500.01 | 87.44 |
其中:股票 | 2,408,043,500.01 | 87.44 | |
2 | 固定收益投资 | 125,695,000.00 | 4.56 |
其中:债券 | 125,695,000.00 | 4.56 | |
资产支持证券 | - | - | |
3 |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 - |
4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198,000,537.00 | 7.19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 - | |
5 |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 16,446,728.70 | 0.60 |
6 | 其他资产 | 5,614,633.76 | 0.20 |
7 | 合计 | 2,753,800,399.47 | 100.00 |
(二)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代码 | 行业类别 | 公允价值(元)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A | 农、林、牧、渔业 | 14,370,000.00 | 0.52 |
B | 采掘业 | 126,794,130.94 | 4.62 |
C | 制造业 | 810,189,948.73 | 29.52 |
C0 | 食品、饮料 | 63,800,189.50 | 2.32 |
C1 | 纺织、服装、皮毛 | 6,908,865.60 | 0.25 |
C2 | 木材、家具 | - | - |
C3 | 造纸、印刷 | - | - |
C4 | 石油、化学、塑胶、塑料 | 103,933,389.51 | 3.79 |
C5 | 电子 | 27,931,338.73 | 1.02 |
C6 | 金属、非金属 | 224,957,947.45 | 8.20 |
C7 | 机械、设备、仪表 | 245,341,860.64 | 8.94 |
C8 | 医药、生物制品 | 137,316,357.30 | 5.00 |
C99 | 其他制造业 | - | - |
D | 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 27,125,936.70 | 0.99 |
E | 建筑业 | 40,067,994.38 | 1.46 |
F | 交通运输、仓储业 | 65,110,000.00 | 2.37 |
G | 信息技术业 | 63,936,129.98 | 2.33 |
H | 批发和零售贸易 | 27,850,267.50 | 1.01 |
I | 金融、保险业 | 838,799,191.57 | 30.56 |
J | 房地产业 | 171,018,450.01 | 6.23 |
K | 社会服务业 | 188,415,373.14 | 6.87 |
L | 传播与文化产业 | 34,366,077.06 | 1.25 |
M | 综合类 | - | - |
合计 | 2,408,043,500.01 | 87.75 |
(三)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序号 | 股票代码 | 股票名称 | 数量(股) | 公允价值(元)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 | 600030 | 中信证券 | 14,754,537 | 173,955,991.23 | 6.34 |
2 | 601318 | 中国平安 | 3,281,754 | 137,636,762.76 | 5.02 |
3 | 600585 | 海螺水泥 | 7,849,651 | 125,437,422.98 | 4.57 |
4 | 601628 | 中国人寿 | 5,899,880 | 111,507,732.00 | 4.06 |
5 | 600048 | 保利地产 | 10,174,721 | 109,479,997.96 | 3.99 |
6 | 000562 | 宏源证券 | 5,586,261 | 108,876,226.89 | 3.97 |
7 | 000651 | 格力电器 | 4,100,000 | 87,658,000.00 | 3.19 |
8 | 601166 | 兴业银行 | 6,674,089 | 80,155,808.89 | 2.92 |
9 | 600015 | 华夏银行 | 9,374,690 | 75,372,507.60 | 2.75 |
10 | 600036 | 招商银行 | 6,798,390 | 69,071,642.40 | 2.52 |
(四)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序号 | 债券品种 | 公允价值(元)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 | 国家债券 | - | - |
2 | 央行票据 | 125,695,000.00 | 4.58 |
3 | 金融债券 | - | - |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 - | - | |
4 | 企业债券 | - | - |
5 | 企业短期融资券 | - | - |
6 | 中期票据 | - | - |
7 | 可转债 | - | - |
8 | 其他 | - | - |
9 | 合计 | 125,695,000.00 | 4.58 |
(五)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序号 | 债券代码 | 债券名称 | 数量(张) | 公允价值(元)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 | 1101094 | 11央行票据94 | 800,000 | 77,360,000.00 | 2.82 |
2 | 1101088 | 11央行票据88 | 500,000 | 48,335,000.00 | 1.76 |
(六)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七)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八)报告附注
1、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报告期内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2、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未超出本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3、其他资产的构成
序号 | 名称 | 金额(元) |
1 | 存出保证金 | 1,000,000.00 |
2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 |
3 | 应收股利 | 443,036.79 |
4 | 应收利息 | 3,820,915.12 |
5 | 应收申购款 | 350,681.85 |
6 | 其他应收款 | - |
7 | 待摊费用 | - |
8 | 其他 | - |
9 | 合计 | 5,614,633.76 |
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十三、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各阶段基金投资业绩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如下表所示:
阶段 | 净值增长率(1) | 净值增长率标准差(2) |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3) |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4) | (1)-(3) | (2)-(4) |
2004年4月29日至2004年12月31日止 | -4.20% | 0.70% | -13.61% | 0.94% | 9.41% | -0.24% |
2005年度 | -2.30% | 0.97% | -4.01% | 0.96% | 1.71% | 0.01% |
2006年度 | 101.34% | 1.31% | 89.46% | 0.99% | 11.88% | 0.32% |
2007年度 | 143.97% | 2.11% | 56.52% | 1.55% | 87.45% | 0.56% |
2008年度 | -59.44% | 2.58% | -50.04% | 1.99% | -9.40% | 0.59% |
2009年度 | 91.30% | 1.93% | 53.16% | 1.32% | 38.14% | 0.61% |
2010年度 | -5.68% | 1.49% | -7.80% | 1.11% | 2.12% | 0.38% |
2011年度 | -35.34% | 1.51% | -16.98% | 0.91% | -18.36% | 0.60% |
2012年上半年 | 6.68% | 1.33% | 4.54% | 0.93% | 2.14% | 0.40% |
注:截至2009年12月31日,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70%×上证综合指数 + 30%×银行间债券综合指数;2010年1月1日起至今,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沪深300指数收益率×70%+中信标普全债指数收益率×30%。
十四、基金费用概览
(一)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1、基金的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报酬;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证券交易费用;
(4)基金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会计师费和律师费;
(7)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列入的其他费用。
2、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以基金资产净值的1.5%年费率计提。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H=E×1.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付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每日计提, 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两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费
本基金应给付基金托管人托管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2.5%。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2.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支付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两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3)上述(一)中(3)到(7)项费用由基金托管人根据其他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的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支付,列入当期基金费用。
3、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资产的损失,以及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等不列入基金费用。
4、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的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以磋商酌情降低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最迟须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前3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公告。
(二)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申购费和赎回费
基金的申购费用由申购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资产。主要用于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等各项费用。申购费用可在投资者申购基金份额时收取,称为前端申购费用;也可在投资者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称为后端申购费用。投资者可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基金的赎回费用在投资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赎回费用由赎回人承担,赎回费的25%归基金资产,其余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和相关的手续费。
(1)申购费率
根据《基金法》、《销售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经与本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本公司决定自2012年11月30日起对本基金的前端申购费率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调整前:
申购金额(M) | 申购费率 |
M<100万 | 1.6% |
M≥100万 | 1.1% |
调整后:
申购金额(M) | 申购费率 |
M<100万 | 1.50% |
100万≤M<500万 | 0.90% |
500万≤M<1000万 | 0.30% |
M≥1000万 | 单笔1000元 |
后端申购费率为申购金额的1.9%,基金份额每多持有一年,其后端申购费率按25%递减,最低为零,精确到小数点后四位,小数点后第五位舍去。
(2)赎回费率
本基金的赎回费率最高不超过赎回总额的0.3%,随着持有份额的时间递减。
基金名称 | 申请份额持有时间 | 赎回费率 |
融通行业景气混合基金 | 持有时间<1年 | 0.3% |
1年≤持有时间<3年 | 0.15% | |
持有时间≥3年 | 0 |
(3)基金的申购费率、赎回费率和收费方式由基金管理人确定并在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中列示。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基金管理人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3个工作日前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2、转换费用
融通行业景气混合基金与融通通利系列基金、融通易支付货币市场基金、融通新蓝筹混合基金之间已经开通基金转换业务。
(1)基金转换只允许在缴纳前端申购(认购)费用的基金份额之间或者缴纳后端申购(认购)费用的基金份额之间进行。不能将缴纳前端申购(认购)费用的基金份额转换为缴纳后端申购(认购)费用的基金份额,或将缴纳后端申购(认购)费用的基金份额转换为缴纳前端申购(认购)费用的基金份额。基金转换费用包括转换费和补差费。
2)转换费率:按转出基金正常赎回时的赎回费率收取费用。
3)补差费率:对于前端收费模式基金,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或认购费率)高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或认购费率)时,补差费为0;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或认购费率)低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或认购费率)时,按申购费率(或认购费率)的差额收取补差费。对于后端收费模式基金,补差费为0。
4)基金补差费的收取以该基金份额曾经有过的最高申(认)购费率为基础计算,累计不超过最高认购(申购)费率与最低认购(申购)费率的差额。
本基金的前端申购费率调整自2012年11月30日起生效。自2012年11月30日起,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将按新的申购费率计算投资者的前端申购费用,同时,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也将按照新的申购费率计算本基金前端收费模式的基金转换业务的补差费用。
转换费及补差费由转换申请人承担,其中转换费的25%归转出基金基金财产,转换费的其余部分及补差费作为注册登记费和相关的手续费。
十五、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基金法》、《运作管理办法》、《销售管理办法》、《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本基金管理人于2012年6月12日刊登的本基金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
本次更新招募说明书中重要变动部分如下:
1、在“三、基金管理人”部分,对 “(二)主要人员情况”进行了更新:
(1)更新了基金经理的信息,新增邹曦先生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
(2)更新了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2、在“四、基金托管人”部分,对基金托管人的基本情况及相关业务经营情况按照最新资料进行了更新;
3、在“五、相关服务机构”部分,更新了直销机构和代销机构的相关信息;新增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本基金代销机构;
4、在“七、基金的投资”部分,更新了“ 基金投资组合报告”的内容,更新数据为本基金2012年第3季度报告中的投资组合数据;
5、在“八、基金的业绩”部分,按规定要求对基金的投资业绩数据进行了列示,已经基金托管人复核;
6、在“十二、基金的费用与税收”部分,本基金管理人经与托管银行协商,于2012年11月27日发布公告,决定自2012年11月30日起对本基金的前端申购费率进行调整;
7、在“二十、其他应披露事项”部分,对自上次招募说明书截止日以来与本基金相关的基金公告进行了列表说明。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2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