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122 证券简称:天马股份 公告编号:2012-035
浙江天马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天马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天马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2年12月6日以邮件、传真和专人送达形式发出,会议于2012年12月11日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马兴法先生主持,会议经通讯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会议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对外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委托中国工商银行杭州湖墅支行向杭州市拱墅区城中村改造指挥部上塘分指挥部贷款20,000万人民币,贷款期限两年,贷款年利率10.9%。该笔委托贷款不构成关联交易。
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2012-036号公告。
2、会议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制定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的议案》。
该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同日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浙江天马轴承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3、会议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增资德清天马重工机械有限公司的议案》。
德清天马重工机械有限公司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成立。(详见公司2010-025号公告)
德清天马重工机械有限公司的工商资料如下:
注册号:330521000044486
法定代表人:马兴法
注册资本:20,000万元
住所:德清县临杭工业区经三路
经营范围:重型数控机床、精密锻件生产、销售,货物进出口。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2010年10月28日
为了实现公司发展战略规划,保障德清天马重工机械有限公司的厂区建设的顺利推进。公司利用自有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德清天马重工机械有限公司增资20,000万元,使德清天马重工机械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由20,000万元提升为40,000万元。
4、会议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全资子公司经营范围的公告》。
根据公司发展战略规划,拟变更全资子公司德清天马重工机械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
变更前的经营范围为:
重型数控机床、精密锻件生产、销售,货物进出口。
拟变更后的经营范围为:
重型数控机床、精密锻件生产、销售;轴承及配件的生产、销售;经营进出口业务。
特此公告。
浙江天马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122 证券简称:天马股份 公告编号:2012-036
浙江天马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提供委托贷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委托贷款事项概述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7号: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及《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公司委托中国工商银行杭州湖墅支行向杭州市拱墅区城中村改造指挥部上塘分指挥部贷款20,000万元人民币,贷款期限两年,贷款年利率10.9%,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贷款方的基本情况
1、名称:杭州市拱墅区城中村改造指挥部上塘分指挥部
2、注册资本:20,000万元
3、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沈半路3-1号
4、法定代表人:王兵
5、经营范围: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加快城市化进程,提高撤村建居居民的居住环境及生活水平。按城市规划控制范围整理土地、拆迁安置用房的开发建设、配套设施及公建用房的建设。
6、股权结构:由杭州市拱墅区上塘街道办事处出资的事业单位,100%控股。
7、公司情况:截至2011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杭州市拱墅区城中村改造指挥部上塘分指挥部总资产235,385.16万元,净资产106,685.89万元,资产负债率54.67%。
三、委托贷款的主要内容
1、委托贷款金额:20,000万元
2、委托贷款用途:资金周转
3、委托贷款期限:两年
4、委托贷款利率:年利率10.9%
5、协议的生效条件、生效日期:委托贷款合同经相关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6、担保措施:为规避风险,由杭州瓜山经济合作社为该委托贷款提供了连带责任担保。截至2011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杭州瓜山经济合作社总资产57,391.98万元,净资产49,253.27万元,具备该项担保履约能力。
四、委托贷款担保人基本情况
1、担保人:杭州瓜山经济合作社
2、住所:杭州市拱墅区石祥路18号
3、法定代表人:凌建明
4、注册资本:1000万元
5、经营范围:市场经营管理;物业服务。
五、委托贷款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及对公司的影响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在保证经营所需正常使用的情况下,利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通过委托银行贷款给杭州市拱墅区城中村改造指挥部上塘分指挥部。公司对杭州市拱墅区城中村改造指挥部上塘分指挥部的资产质量、经营情况、行业前景、偿债能力、信用情况等进行了全面的评估,认为杭州市拱墅区城中村改造指挥部上塘分指挥部有较强的偿债能力,该笔贷款风险较小,同时对该笔贷款公司要求由第三方为其提供担保。此次委托贷款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对公司整体效益的提升具有积极作用。本次委托贷款不构成关联交易。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委托贷款发表独立意见如下:本次委托贷款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借款人提供的担保真实,有效降低了还款和利息支付的风险,可有效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提高公司整体收益,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公司进行本次委托贷款。
七、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金额及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本次委托贷款占公司2011年末净资产的4%,除本次贷款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事项。
八、公司已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逾期情况
公司无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逾期情况。
特此公告。
浙江天马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