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事项、重大事项须完完整整告诉投资者——沪市公司临时公告由19类猛增至40类
2012-12-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记者 吴正懿
沪市公司临时公告内容大幅扩容,热点、重大事项须完完整整告诉投资者。
上海证券交易所日前下发上市公司临时公告格式指引《备忘录一号》,将临时公告情形由原来的19类大幅扩充至40类,涵盖收购及出售资产、可转债、业绩预告及快报等业务范围。
上市公司临时公告情形猛增折射出监管思路的变化。
其一,拒绝上市公司选择性信息披露,着力规范信息披露行为、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此次,上交所结合日常监管中关注的主要问题,对原《备忘录一号》中的19个临时公告格式指引进行了全面修改和完善,最终形成40个临时公告格式指引,涵盖了日常信息披露涉及较多的业务范围,其中业绩预告及快报、可转债回售及赎回、委托理财、委托贷款等格式指引为新增内容。
其二,应时而变,增加热点事项的信息披露要求。因此,《备忘录一号》对涉及矿业权等内容的披露格式进行修改。
近年来,上市公司纷纷涉足矿业投资,标的资产往往存在较高溢价,在市场盲目炒作的背景下,矿业投资的诸多风险因素易被忽视。(下转封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