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
《关于长春兴隆山镇建设宗地委托开发项目之
投资(部分)终止决算协议》相关款项的公告
《关于长春兴隆山镇建设宗地委托开发项目之
投资(部分)终止决算协议》相关款项的公告
2012-12-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0215 股票简称:长春经开 编号:2012-036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
《关于长春兴隆山镇建设宗地委托开发项目之
投资(部分)终止决算协议》相关款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2年4月5日,公司与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签订了《关于长春兴隆山镇建设宗地委托开发项目之投资(部分)终止决算协议》,协议约定:对兴隆山一级土地开发项目中不再具备一级土地开发条件的85万平方米目标土地按照约定决算规则进行终止性结算。(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2-009号公告)
按照协议约定,管委会应返还公司该面积土地相应的投资款、预期投资收益补偿及分期付款期间计算的利息共计54,410.92万元。
截至2012年12月11日,公司已收到上述全部款项。
特此公告。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十二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