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实施地点及项目延期的公告
股票代码:002403 股票简称:爱仕达 公告编号:2012-046
浙江爱仕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实施地点及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爱仕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及项目延期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许可【2010】439号文核准,爱仕达首次公开发行6,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8.8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2,8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8,261.80万元,其中超募资金为54,582.80万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10)第24026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根据2010年6月23日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监管问题简答》(2010年第1期)规定,上市公司为发行权益性证券发生的承销费、保荐费、上网发行费等其他相关交易费用应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因此公司调减发行费用894.85万元,计入2010年当期损益,相应调增募集资金净额894.85万元,该款项已于2010年6月17日汇入爱仕达募集资金专户,调增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09,156.65万元。公司已将全部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或已披露的定期存单中。
二、募集资金原投资计划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投资额 | 计划建设期 |
1 | 年新增750万只无油烟锅、改性铁锅项目 | 15,314.00 | 2年 |
2 | 年新增500万只不锈钢及复合板炊具技改项目 | 14,266.00 | 2年 |
3 | 年新增650万只智能型节能厨房系列小家电建设项目 | 16,412.00 | 2.5年 |
4 | 技术研发中心技改项目 | 2,936.00 | 2年 |
5 | 国内外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 4,751.00 | 2年 |
合计 | 53,679.00 |
(二)超募资金使用计划
爱仕达2010年10月25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2010年12月13日召开的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浙江爱仕达生活电器有限公司的议案》、《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建设年增1000万口新型不粘炊具项目的议案》、《关于浙江爱仕达生活电器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在浙江嘉善经济开发区购买发展用地的议案》。新建项目为“在浙江嘉善经济开发区购买小家电项目发展用地项目”和“年增1000万口新型不粘炊具项目”。
公司对超募资金使用作出了如下安排:
1、使用超募资金30,400.00万元归还银行贷款。
2、使用超募资金7,800.00万元在浙江嘉善经济开发区购置公司小家电产业园项目用地(另一部分资金来源为募投项目“年新增650万只智能型节能厨房系列小家电建设项目”土地购置资金1,449.00万元,总计使用募集资金9,249.00万元);计划在2012年12月31日前实施完成。
3、使用超募资金16,331.00万元投资建设年增1000万口新型不粘炊具项目;项目建设期2年,计划在2012年12月31日前建设完成。
三、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及延期的原因、计划
(一)年新增500万只不锈钢及其复合板炊具技改项目、技术研发中心技改项目、年增1000万口新型不粘炊具项目实施地点变更及延期
1、项目实施地点变更及延期原因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招股说明书》,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500万只不锈钢及复合板炊具技改项目”、“技术研发中心技改项目”和“年增1000万口新型不粘炊具项目”的实施地点为浙江省台州市温岭市经济开发区产学研园区内。由于此厂区已列入温岭市“退二进三” (退出第二产业,发展第三产业)规划范围,温岭政府已明确对公司上述温岭厂区共计164,170.10 平米(折合246.25亩)工业用地整体一次性收储,公司无法继续在原实施地点建设前述项目。
2、项目实施地点变更及延期计划
2012年10月26日,公司已出资人民币17,260.00万元在温岭市东部产业集聚区购买土地429,263平方米用于公司新厂区的建设。
为保证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平稳运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决定变更上述三个项目的实施地点,由原实施地点浙江省台州市温岭市经济开发区产学研园区变更为浙江省温岭市东部产业聚集区。
因新厂区建设及设备搬迁都需要一定的时间,上述三个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变更实施地点之后都将延期,根据新厂区建设计划及调整之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上述三个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计划建成时间均调整为2014年12月31日。
(二)在浙江嘉善经济开发区购置公司小家电产业园项目用地项目
1、延期原因
公司计划在浙江购嘉善经济开发区购置公司小家电产业园项目用地500亩,2010年12月31日,公司参加了在嘉善县国土资源局举行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活动,竞得200,000.2平方米(300亩),并签署了该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成交确认书》,地块成交总价为56,000,056.00元。由于政府土地指标未落实,计划中的另外200亩土地尚未购买。
2、延期计划
公司其余的200亩土地购买计划延后至2014年12月31日。
(三)项目实施地点变更及延期之后的投资计划
本次项目实施地点变更及延期之后,分年度的投资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截止2012年11月30日投入金额 | 调整之后的投资计划 | 投资总额 | |
2013年 | 2014年 | ||||
1 | 新增500万只不锈钢及复合板炊具技改项目 | 3,993.32 | 3,500.68 | 6,772.00 | 14,266.00 |
2 | 技术研发中心技改项目 | 993.94 | 950.06 | 992.00 | 2,936.00 |
3 | 年增1000万口新型不粘炊具项目 | 9,900.06 | 2,000.94 | 4,430.00 | 16,331.00 |
4 | 在浙江嘉善经济开发区购买发展用地项目 | 4,558.64 | 3,241.36 | 7,800.00 |
四、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及延期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一)“年新增500万只不锈钢及其复合板炊具技改项目”和“年增1000万口新型不粘炊具项目”实施地点变更及延期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年新增500万只不锈钢及其复合板炊具技改项目”和“年增1000万口新型不粘炊具项目”实施地点变更及延期将影响近期公司产能规模的扩张,并将导致原定的产能达产时间有所推迟,使公司短期内不能利用产能扩张带来的规模效应降低产品生产成本;另一方面,在公司目前的市场规模下,产能在短时间内的快速扩张可能带来投资支出及相应的固定资产折旧增加,只有销售与产能保持同步扩张才能使公司经营及财务状况得以改善。短期内,公司将通过稳定温岭本部工厂的生产,适当加大公司湖北工厂的产能,满足公司产品的市场需求。因此,上述项目实施地点变更及延期不会对公司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二)“技术研发中心技改项目”实施地点变更及延期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技术研发中心已投入使用的设施及开发软件基本满足现有产品的研发要求,未投入部分为规划中未来市场需求的一些新材料、新产品研发所需的检测设备及开发软件;在新厂区技术研发大楼建成投入使用之前,将继续使用目前的研发场所及设施进行技术研发。本次项目实施地点变更及延期不会对公司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三)“在浙江嘉善经济开发区购置公司小家电产业园项目”用地项目延期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小家电产业园一期工程仍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其中的部分生产设施已投入运行;二期项目用地的购买时间从2012年底延后至2014年底,符合公司小家电产业发展对土地需求的时间要求,不会对公司小家电产业的发展形成重大不利影响。
四、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及项目延期的议案》,逐项审议通过了 “年新增500万只不锈钢及其复合板炊具技改项目实施地点变更及延期”事项、“年增1000万口新型不粘炊具项目实施地点变更及延期”事项、“技术研发中心技改项目实施地点变更及延期”事项及“在浙江嘉善经济开发区购置公司小家电产业园项目用地项目延期”事项。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就本次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及项目延期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如下:
我们对公司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及延期的情况进行了认真仔细地核查和分析。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与发展面临的内部和外部环境,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长远发展规划,可以确保募集资金正常使用和募投项目的实施。公司本次变更实施地点及延期,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也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我们同意将“年新增500万只不锈钢及其复合板炊具技改项目”、“技术研发中心技改项目”、“年增1000万口新型不粘炊具项目”实施地点由公司现在的位于浙江省台州市温岭市经济开发区产学研园区的厂区变更为浙江省温岭市东部产业聚集区的公司新厂区,项目的完工时间调整为2014年6月30日;同意将“在浙江嘉善经济开发区购置公司小家电产业园用地项目”完成时间延期至2014年12月31日。
(三)保荐人意见
公司上市保荐机构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代表人庞凌云、肖兵发表了核查意见如下:
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及实施进度的变更,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和项目建设内容,项目的投资总额不变,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若因项目实施地点及实施进度的变更使得实际投入超出募投项目原计划投入,超出部分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
爱仕达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地点、实施进度相关事项已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要求;本次变更事项履行了相应的法律程序,符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本保荐机构对爱仕达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地点及实施进度的计划表示无异议。同时,鉴于爱仕达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及实施进度发生了变更,原定的产能达产时间将有所推迟,本保荐机构提醒广大投资者关注上述事项所导致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及项目延期等事项的独立意见》
3、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爱仕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爱仕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十四日
股票代码:002403 股票简称:爱仕达 公告编号:2012-047
浙江爱仕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爱仕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12年12月13日上午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2年12月10日以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方式交公司全体董事;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及项目延期的议案》
1、同意“年新增500万只不锈钢及其复合板炊具技改项目实施地点变更及延期”事项,将该项目实施地点由公司现在的位于浙江省台州市温岭市经济开发区产学研园区的厂区变更为浙江省温岭市东部产业聚集区的公司新厂区,项目建成时间延期至2014年12月31日。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无反对或弃权票。
2、同意“年增1000万口新型不粘炊具项目实施地点变更及延期”事项,将该项目实施地点由公司现在的位于浙江省台州市温岭市经济开发区产学研园区的厂区变更为浙江省温岭市东部产业聚集区的公司新厂区,项目建成时间延期至2014年12月31日。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无反对或弃权票。
3、同意“技术研发中心技改项目实施地点变更及延期”事项,将该项目实施地点由公司现在的位于浙江省台州市温岭市经济开发区产学研园区的厂区变更为浙江省温岭市东部产业聚集区的公司新厂区,项目建成时间延期至2014年12月31日。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无反对或弃权票。
4、同意“在浙江嘉善经济开发区购置公司小家电产业园项目用地项目延期”事项,项目完成时间延期至2014年12月31日。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无反对或弃权票。
相关情况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及刊登在 2012年12月14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的《浙江爱仕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及项目延期的公告》。
(二)审议《关于聘任吴延坤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同意肖林华先生自2012年12月14日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职务,辞职之后,肖林华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的任何职务。
同意聘任吴延坤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任期自2012年12月14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无反对或弃权票。
相关情况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及刊登在 2012 年12月14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的《浙江爱仕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秘书变更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3、提名委员会提名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爱仕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十四日
股票代码:002403 股票简称:爱仕达 公告编号:2012-048
浙江爱仕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秘书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爱仕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2年12月13日收到董事会秘书肖林华先生递交的《辞职报告》。肖林华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职务,该辞职申请自2012年12月14日起生效。辞职之后,肖林华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董事会对肖林华先生在公司任职期间为公司所作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2012年12月1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吴延坤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的议案》,自2012年12月14日起,吴延续坤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职务,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浙江爱仕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十四日
附:吴延坤先生简历
吴延坤:男,1972年生,硕士研究生学历,经济师职称,2007年1月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2001年9月至2010年7月任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 2010年8月至2011年8月今浙江爱仕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2011年9月至2012年12月任江苏瑞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
经核查,吴延坤先生自2011年8月离任后,未买卖本公司股票。
吴延坤先生与本公司、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及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交易所的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