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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安稳定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摘要
    上海海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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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安稳定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2-12-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A3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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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6) 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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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真:0311-66006244

    客户服务电话:4006128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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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7)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北京路155号附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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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定代表人:况雨林

    电话:(0871)3577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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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8)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南京西路758号23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南京西路758号

    法定代表人:郭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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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9)大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大连市中山区人民路24号

    办公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会展路129号大连期货大厦39层

    法定代表人:张智河

    电话:0411-39673301

    传真:0411-39673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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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0)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588号恒鑫大厦主楼19、20层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588号恒鑫大厦主楼19、20层

    法定代表人:沈强

    联系电话:0571-87112510

    传真号码:(0571)85783771

    客户服务电话:(0571)96598

    网址:www.bigsun.com.cn

    (101)财富里昂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00号 环球金融中心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00号 环球金融中心9楼

    法定代表人:罗浩

    电话:021-38784818

    传真:021-68775878

    联系人:倪丹

    客户服务电话:021-38784818

    公司网站:www.cf-clsa.com

    (102)财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杭大路15 号嘉华国际商务中心

    办公地址:杭州杭大路15 号嘉华国际商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沈继宁

    客服电话:0571-96336(浙江),40086-96336(全国)

    网址:www.ctsec.com

    (二)注册登记机构

    名称: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二期31、32层

    法定代表人:李勍

    电话:(021)38969999

    传真:(021)33627962

    联系人:赵良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88-50099

    (三)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名称: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负责人:韩炯

    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联系人:秦悦民

    经办律师:秦悦民、王利民

    (四)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6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湖滨路202号普华永道中心11楼

    法定代表人:杨绍信

    联系电话:(021)23238888

    传真:(021)23238800

    联系人:金毅

    经办会计师:汪棣、金毅

    四、基金的名称

    本基金名称:华安稳定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五、基金的类型

    本基金类型:契约型开放式。

    六、基金的投资目标

    在严格控制投资风险的基础上,通过主动管理,获取证券的利息收益及市场价格变动收益,以追求资产持续稳健的增值。

    七、基金的投资方向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投资范围为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公开发行、上市的国债、金融债、可转换债券、可分离债券、债券回购、央行票据、信用等级为投资级的企业(公司)债,以及股票等权益类品种和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允许基金投资的其它金融工具。

    本基金对债券等固定收益类品种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股票等权益类品种的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0%-20%。本基金权益类资产投资主要进行首次发行以及增发新股投资,并持有因在一级市场申购所形成的股票以及因可转债转股所形成的股票,不直接从二级市场买入股票、权证等权益类资产。本基金还可以持有股票所派发的权证和可分离债券产生的权证。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八、基金的投资策略

    1、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将通过对宏观经济、国家政策等可能影响证券市场的重要因素的研究和预测,并利用公司研究开发的各种数量模型工具,分析和比较不同证券子市场和不同金融工具的收益及风险特征,积极寻找各种可能的套利和价值增长的机会,以确定基金资产的分配比例。

    本基金对债券等固定收益类品种的投资比例占基金资产的80%-100%;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股票等权益类品种的投资比例占基金资产的0%-20%。

    2、债券投资策略(不含可转债)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在投资过程中我们高度重视稳健投资策略的运用。通过宏观层面自上而下的分析,把握宏观经济基本态势和市场利率波动趋势,及时调整组合的平均剩余期限,使基金资产获得稳定的较高收益。

    本基金构建债券组合时,将具体采取利率预期策略、收益率曲线策略、收益率利差策略、替代互换选择策略和骑乘策略等积极投资策略,发现、确认并利用市场中存在的机会,实现组合稳定增值。同时,将根据组合流动性情况调整个券投资,保证核心债券组合的流动性。为了严格控制投资风险,本基金将谨慎地投资信用等级为投资级的企业(公司)债。

    (1)利率预期策略

    该策略是基于对未来利率走势的预测,改变组合平均剩余期限,以适应利率变化。本策略主要是基于宏观经济环境的深入研究,预期未来市场利率的变化趋势,结合基金未来现金流的分析,确定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如果预测未来利率将上升,则可以通过缩短组合平均剩余期限的办法规避利率风险,相反,如果预测未来利率下降,则延长组合平均剩余期限,赚取利率下降带来的超额回报。

    (2)收益率曲线策略

    该策略是通过市场收益率曲线形状的变化来调整组合结构的策略,具体包括子弹策略、两极策略和梯式策略三种。按子弹策略构建的投资组合目的是为了使组合中证券的到期集中在收益率曲线的一点;两极策略则是将证券的到期期限集中于两极;梯式策略则是将债券到期期限进行均匀分布。

    (3)收益率利差策略

    该策略是基于不同债券市场板块间利差而在组合中分配资本的方法。收益率利差包括信用利差、可提前赎回和不可提前赎回证券之间的利差等表现形式。信用利差存在于不同债券市场,如国债和企业债利差、国债与金融债利差、金融债和企业债利差等;可提前赎回和不可提前赎回证券之间的利差形成的原因是基于利率预期的变动。

    (4)替代互换选择策略

    这是以一种息票利率、期限、信用质量都相同,但收益率要略高的债券来更换组合中的债券。这种互换依赖于资本市场的不完善,这种情况的出现一般存在暂时性。

    (5)骑乘策略

    骑乘策略是指当收益率曲线比较陡峭时,也即相邻期限利差较大时,可以买入期限位于收益率曲线陡峭处的债券,也即收益率水平相对较高的债券,随着持有期限的延长,债券的剩余期限将会缩短,此时债券的收益率水平将会较投资期初有所下降,通过债券收益率的下滑,进而获得资本利得收益。

    骑乘策略的关键影响因素是收益率曲线的陡峭程度,如果收益率曲线较为陡峭,则骑乘策略运用的可行性就增大,该策略的运用可以获得较高的资本利得;反之,如果收益率曲线比较平坦,则骑乘策略运用的空间就较窄,获得资本利得的可能性降低。

    3、可转换债券投资策略

    可转换债券同时具有债券、股票和期权的相关特性,结合了股票的长期增长潜力和债券的相对安全、收益固定的优势,并有利于从资产整体配置上分散利率风险并提高收益水平。本基金将重点从可转换债券的内在债券价值(如票面利息、利息补偿及无条件回售价格)、保护条款的适用范围、期权价值的大小、基础股票的质地和成长性、基础股票的流通性等方面进行研究,在公司自行开发的可转债定价分析系统的支持下,充分发掘投资价值,并积极寻找各种套利机会,以获取更高的投资收益。

    4、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投资资产支持证券将综合运用久期管理、收益率曲线、个券选择和把握市场交易机会等积极策略,在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基础上,通过信用研究和流动性管理,选择经风险调整后相对价值较高的品种进行投资,以期获得长期稳定收益。

    5、新股申购投资策略

    参照目前国内其他金融品种的投资收益,我们认为参与新股投资将是最具有低风险、高收益的投资品种之一。同时,随着股改完成,预计我国证券市场在未来仍将保持一定数量与规模的新股发行。本基金作为固定收益类产品,将在充分依靠公司研究平台和股票估值体系、深入发掘新股内在价值的前提下,积极参与新股的申购。

    九、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中国债券总指数。

    中国债券总指数是由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编制的中国债券指数。该指数同时覆盖了上海证券交易所、银行间以及银行柜台债券市场上的主要固定收益类证券,具有广泛的市场代表性,能够反映债券市场总体走势,适合作为本基金的债券投资业绩比较基准。

    将来如有更合适的指数推出,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确定变更基金的比较基准或其权重构成。业绩比较基准的变更需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在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列示。

    十、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较高流动性、低风险的品种,其预期的风险水平和预期收益率低于股票基金、混合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十一、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2年10月15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2012年9月30日。

    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号项目金额(元)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权益投资3,000.000.00
     其中:股票3,000.000.00
    2固定收益投资1,309,573,047.3197.29
     其中:债券1,309,573,047.3197.29
     资产支持证券--
    3金融衍生品投资--
    4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5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3,740,299.260.28
    6其他各项资产32,688,605.252.43
    7合计1,346,004,951.82100.00

    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代码行业类别公允价值(元)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A农、林、牧、渔业--
    B采掘业3,000.000.00
    C制造业--
    C0食品、饮料--
    C1纺织、服装、皮毛--
    C2木材、家具--
    C3造纸、印刷--
    C4石油、化学、塑胶、塑料--
    C5电子--
    C6金属、非金属--
    C7机械、设备、仪表--
    C8医药、生物制品--
    C99其他制造业--
    D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E建筑业--
    F交通运输、仓储业--
    G信息技术业--
    H批发和零售贸易--
    I金融、保险业--
    J房地产业--
    K社会服务业--
    L传播与文化产业--
    M综合类--
     合计3,000.000.00

    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序号股票代码股票名称数量(股)公允价值(元)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603993洛阳钼业1,0003,000.000.00

    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序号债券品种公允价值(元)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国家债券50,125,000.005.14
    2央行票据--
    3金融债券258,669,000.0026.51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258,669,000.0026.51
    4企业债券266,090,528.8127.27
    5企业短期融资券130,699,000.0013.39
    6中期票据380,578,000.0039.00
    7可转债223,411,518.5022.90
    8其他--
    9合计1,309,573,047.31134.21

    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序号债券代码债券名称数量(张)公允价值(元)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113003重工转债882,29090,761,172.309.30
    2110015石化转债708,87068,973,051.007.07
    3113002工行转债597,48060,345,480.006.18
    412031312进出13600,00059,724,000.006.12
    512293909吉安债557,24058,421,041.605.99

    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8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8.1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不存在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的,在本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也不存在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8.2本基金投资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投资于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8.3 其他资产构成

    序号名称金额(元)
    1存出保证金2,891.70
    2应收证券清算款8,675,886.14
    3应收股利-
    4应收利息23,699,873.59
    5应收申购款309,953.82
    6其他应收款-
    7待摊费用-
    8其他-
    9合计32,688,605.25

    8.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序号债券代码债券名称公允价值(元)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110015石化转债68,973,051.007.07
    2113002工行转债60,345,480.006.18
    3110018国电转债3,331,815.200.34

    8.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序号股票

    代码

    股票名称流通受限部分的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流通受限情况说明
    1603993洛阳钼业3,000.000.00网上新股中签

    十二、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下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一)基金净值表现

    历史各时间段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比较

    (截止时间2012年6月30日)

    1、华安收益A类基金:

    阶段净值增长率①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①-③②-④
    自2012-1-1起至2012-6-305.02%0.09%2.35%0.08%2.67%0.01%
    2011年度-1.29%0.28%5.72%0.11%-7.01%0.17%
    2010年度8.73%0.28%1.92%0.10%6.81%0.18%
    2009年度3.79%0.29%-1.24%0.10%5.03%0.19%
    自基金合同生效日(2008年4月30日)起至2008年12月31日9.53%0.15%11.25%0.24%-1.72%-0.09%

    2、华安收益B类基金:

    阶段净值增长率①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①-③②-④
    自2012-1-1起至2012-6-304.80%0.09%2.35%0.08%2.45%0.01%
    2011年度-1.58%0.28%5.72%0.11%-7.30%0.17%
    2010年度8.35%0.28%1.92%0.10%6.43%0.18%
    2009年度3.33%0.29%-1.24%0.10%4.57%0.19%
    自基金合同生效日(2008年4月30日)起至2008年12月31日9.21%0.15%11.25%0.24%-2.04%-0.09%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十三、费用概览

    (一)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年管理费率÷当年天数,本基金年管理费率为0.6%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年托管费率÷当年天数,本基金年托管费率为0.2%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3、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B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4%。本基金销售服务费将专门用于本基金的销售与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基金管理人将在基金年度报告中对该项费用的列支情况作专项说明。

    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B类基金资产净值的0.4%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年销售服务费率÷当年天数

    H为B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为B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销售服务费划付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划出,由注册登记机构代收,注册登记机构收到后按相关合同规定支付给基金销售机构等。

    (二)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申购费

    本基金的A类基金份额在申购时收取申购费,B类基金份额在申购时不收取申购费。

    A类基金份额收费模式下

    (1)投资者选择交纳前端申购费,申购费按申购金额采用比例费率。本基金最高申购费率不超过0.8%,投资人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具体费率如下:

    申请金额(M)费率
    M<100万0.80%
    100万≤M<500万0.50%
    500万≤M<1000万0.30%
    M≥1000万每笔1000元

    (2)投资者选择交纳后端申购费,申购费率按持有时间递减,申购费率见下表:

    持有期限Y后端申购费率
    Y<1年1.00%
    1年≤Y<2年0.80%
    2年≤Y<3年0.60%
    3年≤Y<4年0.40%
    4年≤Y<5年0.20%
    Y≥5年0.00

    注:一年指365天,两年为730天,依此类推。

    B类基金份额收费模式下

    具体费率如下:

    申请金额(M)费率
    全部0.00%

    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并应在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收取,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

    2、赎回费

    本基金的赎回费率最高不超过赎回总金额的0.3%,按持有期递减。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投资者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其中,须依法扣除所收取的赎回费总额的25%归入基金财产,其余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销售手续费等各项费用。具体费率如下:

    费用种类赎回费率

    (持有期限Y)

    A类基金份额Y<30天0.3%
    30天≤Y<1年0.1%
    1年≤Y<2年0.05%
    Y≥2年0%
    B类基金份额Y<30天0.3%
    Y≥30天0%

    注:一年指365天,两年为730天,依此类推。

    3、转换费

    基金转换的总费用包括转出基金的赎回费和申购补差费。

    转出基金赎回费=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转出基金赎回费率

    转出金额=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转出基金赎回费

    基金转换申购补差费按转入与转出基金之间申购费的差额计算收取,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基金转换申购补差费= max[(转入基金的申购费-转出基金的申购费),0 ],即转入基金申购费减去转出基金申购费,如为负数则取0

    转入金额 = 转出金额—基金转换申购补差费

    转入份额 = 转入金额÷转入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转入份额的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其中:

    转入基金的申购费=[转出金额-转出金额÷(1+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或转入基金固定收费金额

    转出基金的申购费=[转出金额-转出金额÷(1+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或转出基金固定收费金额

    注1:转入份额的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资产。

    注2:本基金暂未开通后端收费模式的基金转换业务。

    注3:关于转换费用的其它相关条款请详见公司网站的有关临时公告。

    (三)其他费用

    1、基金财产拨划支付的银行费用;

    2、基金合同生效后的信息披露费用;

    3、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有关的会计师费和律师费;

    5、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6、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上述基金费用由基金管理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按照公允的市场价格确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由基金托管人根据其他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的规定,按费用支出金额支付,列入或摊入当期基金费用。

    (四)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以及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等不列入基金费用。基金合同生效前所发生的信息披露费、律师费和会计师费以及其他费用不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五)费用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根据基金发展情况调整基金管理费率和基金托管费率。降低基金管理费率和基金托管费率,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2日前在指定媒体上刊登公告。

    (六)基金的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纳税义务。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本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管理活动,对本基金的原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的内容如下:

    章节主要更新内容
    重要提示更新了对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期的说明。
    三、基金管理人更新了基金管理人的相关信息。

    更新了注册登记机构的相关信息。

    五、相关服务机构对部分直销机构和代销机构信息进行了更新。
    八、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与转换对“(一)日常申购、赎回与转换的场所”中部分直销和代销机构进行了更新。
    九、基金的投资1、更新了最近一期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2、修改了基金的投资范围。

    十、基金的业绩对基金合同生效以来的业绩进行了更新。
    二十一、对基金持有人的服务1、 增加“智能再平衡”内容;

    2、修改客户服务联系方式相关内容。

    二十二、其他应披露事项披露了自2012年4月30日至2012年10月30日期间本基金的公告信息。
    附件二、托管协议内容摘要修改了基金的投资范围。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