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新南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权划转的提示性公告
关于股权划转的提示性公告
2012-12-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661 股票简称:新南洋 编号:临2012-13
上海新南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权划转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控股股东上海交通大学(以下简称“上海交大”) 拟将其持有的公司全部股权66,771,194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8.446%),全部以无偿划转的方式转让给其全资子公司上海交大产业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大产业集团”)。
本公司分别于2012年5月8日、8月10日披露了《上海新南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权划转的提示性公告》,交大产业集团在 8月22日披露了《公司收购报告书摘要》(详见5月8日、8月10日及8月22日《上海证券报》)。
2012年12月13日,公司接到交大产业集团的通知,经教育部《批转【财务部关于批复同意上海交通大学无偿划转上海新南洋股份有限公司股权事宜的函】的通知》(教财司函(2012)315号)文,同意上海交大将其持有的38.446%(6677.1194万股)全部划转给交大产业集团。本次股权无偿划转后,本公司总股本仍为17367.6825万股,交大产业集团将持有本公司6677.1194万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8.446%,成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本次划转尚需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核无异议,并豁免交大产业集团要约收购义务后方可实施。
本公司将密切关注本次股权划转事宜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持续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新南洋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