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清公告
证券代码:000917 股票简称:电广传媒 公告编号:2012-80
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澄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媒体报道情况
2012年12月12日,《信息时报》发表题为《电广传媒1.7亿转让孙公司引争议》的文章,对公司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转让湖南新丰源投资有限公司55%股权的估值提出了质疑,称“荣盛发展全资子公司湖南荣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参与了长沙市国土资源局组织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活动,以3.17亿元价格取得长沙市网挂055号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该地块位于岳麓区岳麓大道以北、麓高路以南,望安路以西,占地面积60420.53平方米(折合90.63亩),土地用途为商住用地。换句话说,如果按照荣盛发展在岳麓区购买的土地每亩350万元的价格来计算的话,新丰源投资这679亩的土地价值可值23.79亿元。”
二、澄清说明
经核实,本公司针对上述媒体报道说明如下:
1、本次股权转让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
公司的发展战略一直是重点发展有线网络、投资、传媒内容等,突出主营业务,因此决定有计划、有步骤地剥离地产业务。本次转让亦是遵循“公平报价”原则从市场征集受让对象,因房地产市场低迷,我们征询了多家大型房地产公司的意向,均无人愿意以评估价购买,仅大股东愿以评估价购买。因此,金鹰城置业才与湖南广播电视产业中心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
2、土地构成及其评估情况
虽然新丰源公司尖山村土地开发项目(以下简称“新丰源土地”)所涉及的红线内土地面积达679.83亩,但其中包含红线内规划路幅面积和绿化带面积62,021.42平方米(合93.03亩)、保留划拨性质不可开发的林地面积129,865.05平方米(合194.80亩)、划拨性质的教育用地(建小学,需无偿交付政府部门)面积19,754.37平方米(合29.63亩),扣除该三项后实际可开发土地面积为241,575.88平方米(合362.36亩),其评估值为75,189.84万元。
3、对投资者关注相关问题的说明
(1)决定地价的因素取决于地块具体位置和相关经济参数,如容积率、商业区布局、交通便利程度等。计算土地价格不是简单地按每亩价格来确定,而应按“楼面地价”比较才具备可比性。
(2)新丰源土地的净土地面积评估值是符合市场定价的,是合理的。经计算,新丰源土地的净土地面积的楼面地价1847(元/平方米),荣盛发展所购土地的楼面地价约为1500(元/平方米),新丰源土地的净土地面积的楼面地价比荣盛发展购得土地的楼面地价还高出347元/平方米,这主要是新丰源公司的土地因有近200亩保留划拨性质的林地(现为茂密的山林),有城市繁华区域无法具备的天然氧吧,且其《规划要点》已明确了学校、医院、广场等较为齐全的配套设施用地,致使新丰源公司的楼面地价相对高一些。
三、必要的提示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站为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请投资者关注本公司公告,切勿轻信传闻。
特此公告
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12月14日
证券代码:000917 证券简称:电广传媒 公告编号:2012-081
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投资者网上交流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 2012 年 12 月 17日(周一)15:00—17:00 举行投资者网上交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交流内容:公司发展战略、非公开发行、新丰源公司股权转让等事项。
2、交流方式:本次公司与投资者网上交流会将在东方财富网提供的路演互动平台上采取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以登录公司“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show.eastmoney.com/20121217DGCM)参与交流。
3、公司出席人员: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彭益先生,董事、副总经理袁楚贤先生,董事、副总经理曾介忠先生,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毛小平先生,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廖朝晖女士,证券事务代表汤振羽先生。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