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75 证券简称:群兴玩具 公告编号:2012-036
广东群兴玩具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上无否决或修改提案情况;
本次会议上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二、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2012年12月14日
(二)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汕头市澄海区莱美工业区公司本部会议室
(三)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林伟章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三、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5人,代表股份数9,550万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71.38%。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四、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募投项目“研发检测中心建设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9,550万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五、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粤威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 熊海博、王书庆
(三)结论意见:
1、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集人的资格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3、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人员的资格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与会议通知相符,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5、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本次股东大会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一)《广东群兴玩具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广东粤威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群兴玩具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律师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群兴玩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