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美“回击”澄清土地虚实
⊙记者 潘建 宦璐 ○编辑 孙放
或许是有意模仿美国浑水公司,一家名为“北京中能兴业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的机构在对白酒塑化剂事件推波助澜之后,又将目标瞄向了医药类上市公司。其于15日在网上发布文章,质疑康美药业“在土地购买和项目建设上涉嫌虚增巨额资产”。对此,康美药业迅速作出反应,一一予以反驳。
中能兴业的文章,主要质疑康美药业存在“土地证号已作废或不存在”、“部分项目土地面积仅为公告的1/5等问题”,导致“虚增18.47亿元的资产”。就此,康美药业今日发布公告,予以澄清。
相关文章称,康美药业位于普宁市大南山镇揭神公路东、麟大线南,编号分别为普府国用(2010)第特02106号和普府国用(2008)第特00098号的两宗土地,其土地证号已作废或不存在。对此,康美药业公告明确表示,经核实,上述土地使用性质已因规划调整变更为物流用地,计划作为公司物流配送中心项目用地,公司已取得相关土地使用权证,编号为普府国用(2010)第特02198号。因此,上述土地是真实存在的。
此外,质疑文章推断,康美药业在普宁物流配送中心和专业市场两个项目中,涉嫌虚增投资额11.61亿元。其中,物流配送中心在公告披露的建设地点不见踪影;而截至2011年末,专业市场的土地面积仅有公告所称的1/5左右。对此,康美药业澄清公告表示,经核实,物流配送中心已分别于2008年和2010年取得土地使用权证,其中之一即为上文提到的普府国用(2010)第特02198号,面积近480亩,另一块为普府国用(2008)第特01727号,面积约220亩,不存在“不见踪影”的情况。至于专业市场项目,经核实,其计划占地面积650亩,公司实际已取得的土地为575亩,由两块土地组成,并不像文章所说缩水到了1/5。对于文章质疑的其他问题,康美药业在公告中也均作出澄清。
此前,白酒塑化剂风波令A股白酒板块风声鹤唳,而此番中能兴业对康美药业的发难,在市场人士看来,却可能掀不起太大风浪。首先是因为康美药业的反应迅速,且澄清坚决。其次,此事亦难向整个行业延伸。如医药基金投资人姜广策在其微博中所评,医药行业与白酒行业最显著的不同在于,医药是高度差异化的,而白酒是高度同质化,一家酒厂的酒有问题其他家也可能有,而医药则不然。更何况康美药业此次所遇到的还是对其土地类资产的所谓质疑,而并不涉及其产品。
事实上,就行业而言,大中型医药企业正面临结构调整的机遇:新版GMP要求所有药企都要在2013年底前通过,否则就只能停产,小药企将直接面临被淘汰的局面。对手握重金的上市公司来说,当前正是收购兼并的好时机。此外,时至年底,医药行业的一些重要信息也到了发布的时间窗口,如市场正期待的新版基本药物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