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785 证券简称:新华百货 编号:2012-032
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 本次会议召开前没有补充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会议基本情况
公司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2年12月17日上午9:30在公司六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方式,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10名,代表股份79,029,32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8.10 %。会议由公司董事、总经理张凤琴女士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大会的召集、召开形式和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出席大会的股东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租赁固原荣华实业有限公司所属商业用房的议案》。
同意79,029,329股,占与会股东所代表股数的100%,反对0 股,弃权0股。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会议由兴业律师事务所律师祖贵洲、杨玉君就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股东大会出席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进行的审核与见证,并出具了会议决议合法、有效的法律意见书如下: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