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556 股票简称:﹡ST北生 编号:临2012—035
广西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西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2年12月6日以电话及传真方式发出了关于召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12年12月1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6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6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召开合法有效。经审议,作出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浙江郡原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相关承诺的议案》
1、浙江郡原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郡原地产”)承诺,保证无偿赠予公司的杭州郡原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物业”)2012年、2013年、2014年经审计后的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人民币440万元、460万元、530万元;若杭州物业在2012年、2013年、2014年任一年度结束后的经审计后的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低于前述的业绩,郡原地产将以现金方式向公司补足杭州物业当年度实际盈利数与前述承诺业绩数之间的差额部分;
2、郡原地产承诺,郡原地产未来新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如需第三方提供物业管理服务,在同等条件下,杭州物业及其子公司可以优先获得前述物业管理服务等相关业务;
3、郡原地产承诺,在公司与重组方签署重大资产重组正式协议之前或筹划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等事宜之前,暂不要求公司偿付对公司享有的70,372,521.73元债务;如果前述重大资产重组或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未能实施,郡原地产将采取包括但不局限于再次注入资产等方式确保公司2013年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正值。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张法荣、赵文劼回避表决,赞成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特此公告。
广西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