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章程》
增加现金分红条款
增加现金分红条款
2012-12-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记者 屈红燕 ○编辑 叶苗
中信证券发布公司《章程》变更获批公告。在新的《章程》中,公司董事会成员由原来的13名下降至9名,且新增了实施现金分红的条款。
中信证券新章程规定,公司实施现金分红时,应综合考虑内外部因素、董事的意见及股东的期望,尽可能保证每年现金分红规模不低于可供现金分配利润的25%,且连续三年平均不低于30%。 如出现下列任一情况,并经出席公司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时,公司可对前述现金分红比例进行调整: (一)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调整时; (二)净资本风险控制指标出现预警时;(三)公司经营状况恶化时; (四)董事会建议调整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