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二次通知
股票简称:高淳陶瓷 股票代码:600562 公告编号:2012-022
江苏高淳陶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二次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高淳陶瓷股份有限公司定于2012年12月20日召开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大会具体事项如下: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2012年12月20日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12年12月20日上午9:30 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高淳经济开发区荆山路008号江苏高淳陶瓷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大楼5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社会公众股股东可以在交易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
4、股权登记日:2012年12月14日。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出席会议的对象及资格:
(1)截止2012年12月14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2)在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在上述日期登记在册的所有A股股东均有权在规定的交易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股东可以亲自出席本次会议或通过网络投票方式行使表决权,也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出席和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表决权。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延长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方案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2、关于延长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上述第1项议案因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公司关联股东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应回避表决,并需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同意通过。
(三)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手续: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上海股票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人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出席人身份证及持股凭证到指定地点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1。
2、登记地点:江苏高淳经济开发区荆山路008号江苏高淳陶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3、会议登记时间:2012 年12月19日,上午8:00-12:00,下午13:00-17:00。
(四)会议出席
股东应当持股票账户卡、有效身份证件出席股东大会。被委托人还应当提交股东授权委托书和被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
(五)表决方式
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和网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社会公众股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社会公众股股东进行网络投票类似于买股票,其具体投票流程详见附件2。
(七)其它事项
1、现场会议为期半天,费用自理;
2、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到重大突发事件而影响到正常投票,则本次会议的进程按照当日通知或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进行。
3、与会股东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4、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江苏高淳经济开发区荆山路008号。
电话:025-57377918,025-57376981。
传真:025-57377688。
联系人:陆先生、刘先生。
特此通知。
江苏高淳陶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12月17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个人出席江苏高淳陶瓷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
委托人股票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法人股股东法人资格证号):
委托人联系电话:
受托代理人身份证号:
本单位/个人对本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的投票意见:
序号 | 审议事项 | 赞成 | 反对 | 弃权 |
1 | 关于延长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方案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 |||
2 | 关于延长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
注:请根据股东本人意见决定对上述议案选择赞成、反对、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打勾,三者中只能选其一。
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
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一、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投票程序比照上海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二、投票流程
1、投票代码
沪市挂牌投票代码 | 沪市挂牌投票简称 | 表决议案数量 | 说明 |
738562 | 高陶投票 | 2 | A股 |
2、表决议案
议案序号 | 议案内容 | 对应的申报价格 |
总议案 | 99.00表示对本次股东大会1-6项所有议案做统一表决 | 99.00 |
议案一 | 关于延长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方案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 1.00 |
议案二 | 关于延长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 2.00 |
3、表决意见
表决意见种类 对应的申报股数
同意 1 股
反对 2 股
放弃 3 股
4、买卖方向:均为买入。
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三、投票举例
1、股权登记日持有“高淳陶瓷”的投资者,对股东大会全部议案统一投同意票,
其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申报价格 | 申报股数 |
738562 | 买入 | 99.00 | 1 股 |
2、股权登记日持有“高淳陶瓷”的投资者,对股东大会议案一下子议案一“关于延长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方案决议有效期的议案”投同意票,其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申报价格 | 申报股数 |
738562 | 买入 | 1.00 | 1 股 |
四、投票注意事项
1、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和网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2、对同一议案不能多次进行表决申报,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3、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报将视同弃权处理。
股票简称:高淳陶瓷 股票代码:600562 公告编号:2012-023
江苏高淳陶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所聘审计机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有限公司转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2年12月17日,公司接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关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关事项的函》,根据《关于印发<财政部、工商总局关于推动大中型会计师事务所采用特殊普通合伙组织形式的暂行规定>的通知》(财会[2010]12号)的规定,经北京市财政局京财会许可【2011】0101号文件批复,该所已获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换发000108号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已完成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转制工作,并更名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根据财会〔2012〕17号文件规定,转制后的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履行原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合同,或与客户续签新的业务合同,不视为更换或重新聘任会计师事务所。
特此公告。
江苏高淳陶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