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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
    会议决议公告
    2012-12-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002672 股票简称:东江环保 公告编号:2012-49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于2012年12月17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在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北区朗山路9号东江环保大楼召开。会议通知于2012年12月1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张维仰先生召集并主持,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

    为充分发挥本公司附属公司的专业化优势,有效减少本公司在危险货物运输过程的流转环节,以利于资源的整合及成本控制,增强本公司在环保行业的竞争优势,本公司董事会作出如下决议:

    (1)同意将本公司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上市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危险废物运输系统项目”的实施主体由“本公司”变更为“本公司及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惠州市东江运输有限公司”;

    (2)同意“危险废物运输系统项目”的实施主体变更后,仍完全由募集资金投入,投资总额保持不变,为人民币5,993.17万元,其中人民币3,593.17万元由本公司实施,人民币2,400.00万元由惠州市东江运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运输”)实施;具体见下表: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募集资金金额
    合计本公司惠州运输
    1固定资产投资5,363.193,199.192,164.00
    1.1设备购置4,794.922,851.921,943.00
    1.1.1运输系统设备4,682.002,789.001,893.00
    1.1.2GPS系统设备112.9262.9250.00
    1.2安装工程39.7024.7015.00
    1.3其他费用528.57322.57206.00
    2流动资金629.98393.98236.00
    总计 5,993.173,593.172,400.00

    (3)同意“危险废物运输系统项目”的募集资金采取增资方式由本公司将募集资金人民币2,400.00万元向惠州运输增资用于实施该项目并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保障该部分资金的专款专用和资金安全。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上述内容详见本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公告号:2012-51)。

    本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均对本议案发表了核查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将提交至本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向附属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根据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本公司董事会同意为以下四家控股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

     融资单位授信额度

    (万元)

    贷款期限之上限贷款用途备注
    1韶关绿然再生资源发展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35,0006年项目贷款本公司全额担保
    2珠海市清新工业环保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3,000

    5年

    项目贷款本公司全额担保,其余股东同比例提供反担保
    3力信服务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4,0003年补充流动资金本公司全额担保
    4江门市东江环保技术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15,0005年项目贷款本公司全额担保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上述内容详见本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关于向附属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号:2012-52)。

    该议案将提交至本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变更香港公司秘书、授权代表及香港公司主要营业地点的议案》

    鉴于本公司的香港公司秘书卢华威先生向本公司提出辞任香港公司秘书及授权代表职务,生效时间为2012年12月17日,为履行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规则项下公司的法定责任,本公司董事会同意委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王恬女士为香港公司秘书及授权代表。

    紧随变更公司秘书及授权代表事宜,本公司亦同意将香港公司主要营业地点由香港湾仔港湾道6-8号瑞安中心33楼06-12室变更为香港中环康乐广场一号怡和大厦20楼2001-2005室。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四)、《关于提请召开本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会议通知详见本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号:2012-53)

    三、备查文件

    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12月17日

    股票代码:002672 股票简称:东江环保 公告编号:2012-50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2年12月17日以现场结合电话会议方式在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北区朗山路9号东江环保大楼召开。会议通知于2012年12月1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其中监事袁桅女士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袁桅女士召集并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

    本公司将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上市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危险废物运输系统项目”的实施主体由“本公司”变更为“本公司及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惠州市东江运输有限公司”,乃基于本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而提出,符合本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符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经营及未来发展需要,有利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

    本次变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符合本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本公司的长远发展。同意本公司变更危险废物运输系统募集资金实施主体。

    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特此公告。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2年12月17日

    股票代码:002672 股票简称:东江环保 公告编号:2012-51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概述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述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413号”文批准,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500万股,发行价格为43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07,5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1,222.58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于2012年4月20日由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验并出具XYZH/2009SZA1057-11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本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本次募集资金将投入以下6个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名称项目核准/备案批文环评批文募集资金金额
    1清远市东江环保技术有限公司年拆解及综合利用废电器8万吨项目粤发改资环

    【2010】1169号

    清环

    【2010】120号

    15,366.95
    2深圳市龙岗区工业危险废物处理基地项目深发改核准

    【2010】0373号

    粤环审

    【2010】365号

    6,690.93
    3深圳下坪填埋场填埋气体收集和利用项目二期工程深发改核准

    【2011】0035号

    粤环函

    【2006】176号

    8,032.45
    4研发基地建设项目深发改核准

    【2011】0072号

    深宝环批

    【2010】603170号

    6,000.00
    5危险废物运输系统项目--5,993.17
    6企业信息管理系统项目深发改核准

    【2011】0071号

    -2,000.00
    合计   44,083.50

    (一)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概述

    本公司于2012年12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具体变更情况如下:

    “危险废物运输系统项目”的实施主体由“本公司”变更为“本公司及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惠州市东江运输有限公司”。

    惠州市东江运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运输”)成立于2009年5月30日,注册资本1,000万元,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主营业务:危险货物运输,国内货运代理。

    “危险废物运输系统项目”的实施主体变更后,仍完全由募集资金投入,投资总额保持不变,为5,993.17万元,其中3,593.17万元由本公司实施,2,400.00万元由惠州运输实施,具体投资构成分析见下表: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募集资金金额
    合计本公司惠州运输
    1固定资产投资5,363.193,199.192,164.00
    1.1设备购置4,794.922,851.921,943.00
    1.1.1运输系统设备4,682.002,789.001,893.00
    1.1.2GPS系统设备112.9262.9250.00
    1.2安装工程39.7024.7015.00
    1.3其他费用528.57322.57206.00
    2流动资金629.98393.98236.00
    总计 5,993.173,593.172,400.00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后募集资金的使用

    根据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前期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并于2012年6月1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刊发的《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前期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危险废物运输系统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金额为883.58万元。

    危险废物运输系统项目实施主体由本公司变更为本公司及惠州运输后,该项目的募集资金将采取增资的方式由本公司将募集资金2,400万元向惠州运输增资用于实施该项目。惠州运输将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存储该部分资金,并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与公司、专户银行、保荐人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保障该部分资金的专款专用和资金安全。

    二、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原因

    本公司此次变更“危险废物运输系统项目”的实施主体是根据公司未来发展战略规划的需要进行的调整。通过本次变更,可充分发挥惠州运输的专业化优势,有效地减少本公司在危险货物运输过程的流转环节,有利于资源的整合及成本控制,有助于增强本公司在环保行业的竞争优势,符合本公司未来发展战略规划的需要。

    三、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审议程序

    本公司于2012年12月1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本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

    本议案尚需提交本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由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四、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变更不会对该募投项目产生不利影响,不属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质性变更,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和投资总额,对募投项目的建设内容、实施进度没有影响,有利于本公司整合资源优势,符合本公司未来发展战略规划的需要。

    五、备查文件

    1、 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2、 本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出具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独立意见;

    4、 保荐机构出具的关于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意见。

    特此公告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12月17日

    证券代码:002672 证券简称:东江环保 公告编号:2012-52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附属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本次向附属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并非新增的实际担保金额,此次担保为预计新增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实际担保金额尚需以实际签署并发生的担保合同为准。

    鉴于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附属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公司预计新增对控股子公司提供如下担保:

    1、本公司预计新增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总额不超过5.7亿元(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的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批的全部担保情形),具体预计情况详见下文;

    2、从提请股东大会自通过上述担保事项之日起,在此额度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授权本公司董事会审批相关担保事宜,并具体负责签订相关担保协议以及就与提供担保有关及实行提供担保的一切具体事项作出安排,不再另行召开股东大会。

    本公司预计向附属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经2012年12月1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该议案尚需提交本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融资单位授信额度

    (万元)

    贷款期限之上限贷款用途备注
    1韶关绿然再生资源发展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35,0006年项目贷款本公司全额担保
    2珠海市清新工业环保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3,000

    5年

    项目贷款本公司全额担保,其余股东同比例提供反担保
    3力信服务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4,0003年补充流动资金本公司全额担保
    4江门市东江环保技术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15,0005年项目贷款本公司全额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韶关绿然再生资源发展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6年9月30日

    注册地点及主要办公场所:韶关市翁源县铁龙林场

    注册资本:人民币11,000万元

    主营业务:含锌、含铅、含铜尾矿的处置、销售(法律、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截止2011年12月31日,韶关绿然资产总额人民币372,176,939.13元,负债总额人民币282,262,606.94元,净资产人民币89,914,332.19元;2011年营业收入为人民币4,520,350.08元,利润总额为人民币-11,215,756.43元,净利润为人民币-11,215,756.43元。

    与本公司的关系:本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2、珠海市清新工业环保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1年10月8日

    注册地址:珠海市吉大白莲路26号海莲山庄9栋2层A座

    注册资本:人民币900万元

    经营范围为:环保设备的批发、零售;废旧物资回收、收集、贮存、处理危险废物

    截止2011年12月31日,珠海市清新工业环保有限公司总资产为7,682,419.50元,净资产为7,450,566.88元,2011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031,503.47元,2011年净利润-679,305.67元。

    与本公司的关系:本公司直接持有其75%的股权。

    3、力信服务有限公司成立时间:1998年12月11日

    注册地点:香港荃湾横窝仔街28-34号利兴强中心16楼B室

    注册资本:港币1,000万元

    主营业务:市政废物收集业务

    截止2011年12月31日,力信服务资产总额人民币44,660,868.75元,银行贷款总额人民币22,593,219.82元,净资产人民币10,543,326.63元;2011年营业收入为人民币30,796,649.66元,利润总额为人民币-244,119.74元,净利润为人民币-952,518.56元。

    与本公司的关系:本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4、江门市东江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2年11月19日

    注册地址:鹤山市鹤城镇东坑村委石旗山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

    经营范围为:废水、废气、噪声的治理,环境保护设施的设计、建设、运营,销售: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生产、销售:环保材料、环保再生产品、环保设备,环保新产品、新技术的推广、应用。

    与本公司的关系:本公司直接持有其100%的股权。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本公司或本公司上述附属公司目前尚未与贷款机构签订担保协议。本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在上述担保事项实际发生后再根据实际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董事会意见

    本公司董事会经认真审议并审慎判断,上述担保事项为本公司对附属公司提供的授信额度担保,不会增加公司合并报表或有负债,且提供担保所融得的资金全部用于生产经营,风险可控;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56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及证监发[2005]120 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相违背的情况。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2012年11月30日,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累计金额为人民币59,590.85万元,实际发生担保金额为人民币28,684.50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财务报表净资产的30.31%,占本公司总资产的14.46%;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金额为人民币3,600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财务报表净资产3.80%,占本公司总资产1.81%。本公司的担保都不存在逾期担保以及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的情况。

    特此公告。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12月17日

    证券代码:002672 证券简称:东江环保 公告编号:2012-53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3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其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2年12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定于2013年2月1日(星期五)召开本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方式。

    5、会议召开时间:2013年2月1日(星期五)下午2点开始。

    6、会议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北区朗山路9号东江环保大楼11楼会议室。

    7、出席对象:

    (1)A股股东:截至2013年1月28日(星期一)下午3点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A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会议并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请见附件),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H股股东:本公司将于香港联合交易所另行发布通知;

    (3)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4)本公司聘请的中介机构代表及董事会邀请的嘉宾。

    二、会议审议事项

    普通决议案

    1、审议《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

    2、审议《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特别决议案

    3、审议《关于向附属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及授权本公司董事会审批相关担保事宜,并具体负责签订相关担保协议以及就与提供担保有关及实行提供担保的一切具体事项作出安排。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第3项议案需经本次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以上议案1及议案3的详细内容,已经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2已经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本公司分别于2012年10月18日及2012年12月1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A股股东

    1.登记时应当提交的材料:

    (1)自然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单位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单位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

    2. 登记时间:2013年1月29日、30日(9:00-11:00,14:00-16:00)。

    3. 登记方式:现场登记或邮寄、传真方式登记。

    4.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北区朗山路9号东江环保大楼。

    (二)H股股东

    本公司将于香港联合交易所另行发布通知。

    四、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1)联系人:王娜

    (2)联系电话:0755-86676092

    (3)传真:0755-86676002

    (4)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北区朗山路9号东江环保大楼

    (5)邮编:518057

    2、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食宿、交通费及其他有关费用自理。

    五、备查文件

    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12月17日

    附件:

    1、回执

    2、授权委托书

    附件一: 回执

    回 执

    截至2013年1月28日,本人/本公司持有 股“东江环保”(002672)股票,拟参加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于2013年2月1日(星期五)召开的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出席人姓名:

    股东账户:

    联系方式:

    股东名称(签字或盖章):

    2013年 月 日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截至2013年1月28日,本人(本公司)持有 股“东江环保”(002672)股票,作为“东江环保”(002672)的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全权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于2013年2月1日(星期五)召开的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代表本人/本公司签署此次会议相关文件,并按照下列指示行使表决权:

     普通决议案同意反对弃权
    1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   
    2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特别决议案   
    3关于向附属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说明:1、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方框内划“√”,作出投票指示,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2、如委托人未作出任何投票指示,受托人可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3、本委托书自签发之日生效,有效期至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结束时止;

    4、本授权委托书应于2013年1月30日或之前填妥并送达本公司。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日期:2013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