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非公开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135 证券简称:东南网架 公告编号:2012-078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148,6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9.85%。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2012年12月24日。
一、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及股本变动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 1577号文《关于核准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深圳市平安创新资本投资有限公司、江苏瑞华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钢投资有限公司、天平汽车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戴德拉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陈升7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74,300,000股。上述股份已于2011年12月22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由300,000,000股增至374,300,000股。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性质为有限售条件股份,限售期满上市流通日为2012年12月24日(因限售期满上市流通日2012年12月22日为非交易日,实际上市流通日为2012年12月24日),锁定期为12个月。
2012年5月9日,公司实施了2011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2股,派0.25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8股。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374,300,000股增加至748,600,000股,本次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数由74,300,000股增加至148,600,000股。
二、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东履行承诺及履行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承诺:“本公司/本人将遵循《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以及本公司/本人与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之股份认购协议》的有关约定,自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结束之日起十二月内不转让所认购的新股。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在非公开发行中的承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持有本次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亦不存在为其提供担保的情况。
三、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时间为:2012年12月24日;
2、本公司解除限售的数量为148,600,000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19.85%;
3、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售股持有人为7名;
4、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
单位:股
序号 | 限售股份持有人名称 | 持有限售股份总数(股) |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股) |
1 | 深圳市平安创新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 35,600,000 | 35,600,000 |
2 | 江苏瑞华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22,000,000 | 22,000,000 |
3 | 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19,000,000 | 19,000,000 |
4 | 中钢投资有限公司 | 18,000,000 | 18,000,000 |
5 | 天平汽车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18,000,000 | 18,000,000 |
6 | 上海戴德拉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8,000,000 | 18,000,000 |
7 | 陈升 | 18,000,000 | 18,000,000 |
合计 | 148,600,000 | 148,600,000 |
注:截至本报告日,陈升所持有的1800万股全部处于质押冻结状态,解除限售后该股份冻结状态保持不变。
四、保荐机构核查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截至本核查报告出具之日,光大证券就东南网架非公开发行股份之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宜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公司限售股股东均严格履行了其在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中作出的各项承诺,公司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相关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本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安排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4、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解禁的专项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