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媒体报道的澄清公告
证券简称:杉杉股份 证券代码:600884 公告编号:临2012-036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媒体报道的澄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中国经济网刊载名为《杉杉股份发起设立融资租赁公司 被指信披不合规》的报道,搜狐网、和讯网、新华网、凤凰网、人民网等网站进行了转载。
● 经核查,公司不存在媒体报道所述的信息披露不合规事宜。
一、传闻简述
12月14日,中国经济网刊载名为《杉杉股份发起设立融资租赁公司 被指信披不合规》的报道。该报道称,中国经济网记者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信息中查找到,一家名为富银融资租赁(深圳)有限公司的股东分别为北京市大苑天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杉杉股份”或“公司”)、深圳市中科智资本投资有限公司以及香港杉杉资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杉杉资源”)。该新公司已经发起并设立,但杉杉股份并没有同时做出公告,存在信披违规的嫌疑。
二、澄清声明
经公司核查,富银融资租赁(深圳)有限公司由杉杉股份及其全资子公司香港杉杉资源联合深圳中科智资本投资有限公司、北京大苑天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发起并设立。主营业务为融资租赁业务。注册资本人民币1亿元,其中杉杉股份及其全资子公司香港杉杉资源拟出资共计7000万元(杉杉股份出资3800万元,香港杉杉资源出资32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70%。2012年12月7日,富银融资租赁(深圳)有限公司已办理工商登记,目前验资等相关手续尚在办理中。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2年修订)第九章“应当披露的交易”的对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该交易事项所涉金额未达到信息披露的标准。根据公司章程,该事项在总经理办公会的审批权限范围内,并经总经理办公会审批通过。故,就此事宜,公司未作专门公告。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十二月十八日
● 报备文件
报道传闻的书面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