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长募集期的公告
长盛同丰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1543号文批准,基金部函[2012]1077号备案,其中长盛同丰A份额(基金代码160811)已于2012年12月13日开始募集,原定募集终止日为2012年12月20日。为充分满足投资者的投资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及《长盛同丰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长盛同丰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长盛同丰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的有关规定,经本基金管理人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本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及本基金销售代理机构协商一致,经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决定将本基金(同丰A份额)募集期延长至2012年12月25日。
在募集期间,本基金将继续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及网上交易系统、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齐鲁证券有限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江海证券有限公司、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恒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财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销售代理机构公开发售,具体事宜以各销售代理机构的公告和规定为准,欢迎广大投资者到本基金的各销售网点咨询、认购。
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阅读刊登在2012年11月29日《证券时报》上的《长盛同丰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长盛同丰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投资者还可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88-2666,010-62350088咨询有关详情,也可登陆本公司网站(www.csfund.com.cn)获取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特此公告。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二年十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