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一二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919 证券简称:中国远洋 公告编号:2012-025
中国远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二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本次201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新议案提交表决,亦无否决、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201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第2项预案涉及本公司与控股股东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以下简称“中远集团”)之间的关联交易,中远集团就该第2项预案回避表决。
本公司于2012 年12 月19 日以现场记名投票的方式,召开了公司201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有关本次会议决议及表决情况如下: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12 年12 月19 日(星期三)上午十点召开201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58号远洋大厦会议中心、香港皇后大道中183号中远大厦47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记名投票;
4.召集人和主持人:会议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召集,由公司董事长魏家福先生主持;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理人合共持有5,636,625,338 股股份,占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55.17%。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提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会议对提呈股东大会的各项预案进行了逐项审议,审议结果如下:
普通决议案:
1.审议中远太平洋有限公司续签2013-2015年《APM航运及码头服务总协议》并申请协议上限金额之预案。
赞成票数5,636,619,536 股,占参与表决总股数的99.9999%;反对票数0 股,占参与表决总股数的0.0000%;弃权票数5,802 股,占参与表决总股数的0.0001%。
审议批准了中远太平洋有限公司续签2013-2015年《APM航运及码头服务总协议》并申请协议上限金额之预案。
2.审议中远太平洋有限公司签署2013-2015年《融资租赁总协议》并申请协议上限金额之预案。
赞成票数323,536,692 股,占参与表决总股数的99.9982%;反对票数0 股,占参与表决总股数的0.0000 %;弃权票数5,802 股,占参与表决总股数的0.0018 %。关联股东中远集团回避表决。
审议批准了中远太平洋有限公司签署2013-2015年《融资租赁总协议》并申请协议上限金额之预案。
上述普通决议案获得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四、境内外股东代表、监事代表和律师代表对计票过程进行了监督。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出席本次201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出具见证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
1.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
3.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中国远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记录暨决议。
2.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国远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国远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二年十二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