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督查“新36条”落实情况
2012-12-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记者 李雁争 ○编辑 衡道庆
国务院督查组近期对各地落实《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简称“新36条”)和国务院第213次常务会议精神进行督查。
国务院第二督查组在工业和信息化部总工程师朱宏任带领下,近期分别对江苏、四川两省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发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国务院这次督查的目的,是进一步督促地方人民政府认真贯彻落实“新36条”及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的民间投资实施细则,消除制约民间投资发展障碍,降低准入门槛,创造公平竞争环境,推动民间投资取得实质性进展。督查期间,督查组分别听取了江苏和四川省人民政府的工作汇报,赴南京、苏州市以及成都、眉山市进行督促检查,查阅有关资料,召开民营企业座谈会,听取对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现场查看民间资本参与投资的重点项目,走访民营企业,了解有关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督查情况表明,江苏和四川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民间投资的发展,“新36条”印发后,积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部署,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和措施,民间投资已成为拉动两省投资增长的主要力量,为扩内需、稳增长作出了重要贡献。督查组希望两省进一步推进民间投资蓬勃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