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002663 证券简称:普邦园林 公告编号:2012-033
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12年12月9日以邮件及通讯方式向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发出。会议于2012年12月19日上午9: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由涂善忠董事长主持,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董事会通过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将苗木基地建设项目原计划部分实施地点广东省阳春市三甲镇大垌村苗木基地和八甲镇中田村苗木基地两地块,变更为广东省四会市蒲洞村苗木基地和江西省高安市建山镇苗木基地两地块。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公告》。
特此公告。
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663 证券简称:普邦园林 公告编号:2012-034
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12年12月9日以邮件及通讯方式向公司监事发出。会议于2012年12月19日上午10: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万玲玲主持,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监事会通过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公司本次拟将苗木基地建设项目部分实施地点广东省阳春市三甲镇大垌村苗木基地和八甲镇中田村苗木基地两地块,变更为广东省四会市蒲洞村苗木基地和江西省高安市建山镇苗木基地两地块事宜,监事会认为: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变更并未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建设内容和实施方式,不会对上述投资项目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同意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地点。
特此公告。
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663 证券简称:普邦园林 公告编号:2012-035
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2年12月19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公司2012-035号公告),同意将“苗木基地建设项目”中阳春地块的实施地点从“阳春市八甲镇中田村”和“三甲镇大垌村”变更为“四会蒲洞村”和“江西省高安市建山镇”。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299号文核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368万股,发行价格每股30元,募集资金总额1,310,4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1,259,262,619.10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由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2年3月10日出具的广会所验字[2012]第12001060013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公司已将全部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其中人民币354,049,500元用于募投项目,超募资金为905,213,119.10元。
根据公司《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将用于投资建设以下项目:
1、设立景观工程分公司项目;
2、苗木基地建设项目;
3、设立设计分院项目。
二、本次拟变更实施地点的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本次拟变更实施地点的募投项目为苗木基地建设项目,实施主体为全资子公司广州市普邦苗木种养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四会市普邦苗木种养有限公司”,详细可见公司2012-023号公告《关于全资子公司名称及注册地址变更的公告》)。具体的项目计划如下表所示:
项目名称 | 项目投资总额 (万元) | 拟投入募集资金 (万元) | ||
苗木基地建设项目 | 16,604.49 | 13,283.59 | ||
01 | 阳春 | 八甲镇中田村苗木基地建设项目 | 7,747.61 | 6,198.09 |
三甲镇大垌村苗木基地建设项目 | 6,021.02 | 4,816.81 | ||
02 | 四会苗木基地建设项目 | 2,835.86 | 2,268.69 |
截至公司2012年经审计半年度报告,该项目并未投入募集资金。
三、本次变更后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一)变更实施地点的具体原因
近年来,随着阳春市的建设规划调整,原募投项目实施地点三甲镇和八甲镇周边环境发生较大变化。经过多方研究论证,认为变更实施地点有利于公司对项目进行集中管理,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从长远利益出发,2012年12月19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决议将募投项目“苗木基地建设项目”中原在阳春三甲镇大垌村和八甲镇中田村实施的项目,分别变更为在广东省四会市蒲洞村和江西省高安市建山镇进行。
(二)变更实施地点的情况及影响
变更前 | 变更后 | |||
阳春三甲苗木基地 | 阳春八甲苗木基地 | 四会蒲洞苗木基地 | 高安建山苗木基地 | |
占地面积 (亩) | 1,500.00 | 1,900.00 | 1,183.50 | 1,700.00 |
3,400.00 | 2,883.50 | |||
投入募集资金计划 (万元) | 4,816.81 | 6,198.09 | 4,520.94 | 6,493.96 |
11,014.90 | 11,014.90 |
此次变更未改变公司募集资金的用途和投向,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建设内容、实施主体及实施方式未发生变化,募投项目实施的环境及背景均无重大变化。
(三)新址的取得方式
公司已分别与四会市下茆镇蒲洞村民委员会、高安市建山镇云堆村民委员会、高安市建山镇长安村民委员会签订土地承包合同,根据合同约定,30年承包期内公司有权在约定面积的林地上将苗木进行调整、生产、种植成园林用苗木,并根据所种植苗木的生长情况起挖出售。
四、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1、独立董事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吴裕英、袁奇峰、杨小强发表独立意见认为:
普邦园林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主要原因是原实施地点周边环境发生变化。变更后,公司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项目实施的实质内容,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履行了必要的法定程序,同意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
2、监事会决议情况
公司于2012年12月19日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本次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变更。
3、保荐机构意见
我公司保荐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代表人认为:
普邦园林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未改变相关项目的投资方向和建设内容,不会对项目建设造成影响,本次项目实施地点的变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此外,公司已对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广发证券对普邦园林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部分实施地点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独立意见;
4、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保荐意见;
5、与四会市下茆镇蒲洞村民委员会及江西省高安市建山镇上前村委会、云堆村委会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
特此公告。
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