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届董事会2012年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简称:瑞和股份 证券代码:002620 公告编号:2012-050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2012年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2012年第十四次会议于2012年12月19日在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赛格科技园4栋西十楼A座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2年12月11日以书面、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各位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介平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达到法定人数。公司的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提名李介平先生、邓本军先生、陈玉辉女士、沃艺琴女士、简社先生、潘小珊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1。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成员选举采取累积投票制对每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逐项表决。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提名何文祥先生、冯春祥先生、高海军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2。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成员选举采取累积投票制对每位独立董事候选人逐项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等事项的独立意见请投资者查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及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请投资者查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提交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改聘201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鉴于中审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深圳分所已与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并,并对外统一使用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名称与品牌,为保持审计业务的连续性,保证公司财务报表的审计质量,公司拟改聘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2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四、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审议通过《关于向中国农业银行深圳华侨城支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李介平为公司董事,本议案涉及关联担保,李介平董事回避;
因公司经营活动需要,拟向中国农业银行深圳华侨城支行申请15,000万元人民币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壹年,本次授信为有担保授信。
五、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投资者查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公告》。
六、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议案》。
公司将于2013年1月9日(星期三)上午9时30分在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赛格科技园4栋西十楼C座会议室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请投资者查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附件1: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李介平,男,1963年出生,中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经济师及高级室内建筑师。曾任深圳装饰工程工业总公司展销部经理;自1992年在瑞和有限任职,一直担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李介平先生直接持有公司27.91%的股份,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李介平先生控股的瑞展实业持有公司24.59%的股份。李介平直接和间接控制公司合计52.5%的股份,能够实际控制公司,为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交易所惩戒。
邓本军,男,1963年出生,中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深圳市建筑装饰行业专家库专家、广东省建筑装饰行业专家库专家、全国装饰行业协会专家库专家;作为技术负责人,其负责的深圳市市民中心工程荣获2007年度“鲁班奖”、中国平安全国后援中心工程荣获2008年度“鲁班奖”、深圳特美思酒店工程荣获2009度“鲁班奖”及“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曾任深圳中航装饰公司副总工程师;自2004年任职于瑞和有限;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和总工程师。邓本军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725,300股,与公司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交易所惩戒。
陈玉辉,女,1971年出生,中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室内设计师。曾任湖南省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助理审判员;自1998年任职于瑞和有限;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和董事会秘书。陈玉辉女士持有公司股份1,725,300股,与公司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交易所惩戒。
沃艺琴,女,1958年出生,中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会计师及高级室内建筑师。曾任包头市审计局审计员;深圳莱英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主管及外派财务经理;深圳新银宏投资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自2005年任职于瑞和有限;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沃艺琴女士持有公司股份1,725,300股,与公司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交易所惩戒。
简社,男,1961年出生,中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工程师。中国建筑装饰协会专家库专家、2004年度、2006年度、2007年度、2008年度和2009年度全国建筑装饰行业“优秀项目经理”、2009年度全国建筑装饰行业“杰出项目经理”; 其作为项目经理负责的最高人民法院办公业务用房工程获2006年度“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重庆国际会展中心工程获2007年度“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咸阳关中温泉工程和北京东花三期综合楼(国瑞大厦)工程获2009年度“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自1993年任职于瑞和有限;现任本公司董事。简社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275,300股,与公司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交易所惩戒。
潘小珊,女,1973年出生,中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助理经济师职称。曾在广州市南方测绘仪器有限公司、广东省紫金县金鹅温泉投资有限公司任职;自2006年12月任职于广州市裕煌贸易有限公司,现任广州市裕煌贸易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及本公司董事。潘小珊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交易所惩戒。
附件2: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何文祥,男,1942年出生,中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曾任深圳航空铝型材厂办公室主任;1994年至今,历任深圳市装饰行业协会副秘书长、秘书长、会长,兼任深圳职业技术学院环境艺术设计专业委员会主任,深圳建筑工程工程师资格第三评委会主任,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及深圳市洪涛装饰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何文祥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交易所惩戒。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冯春祥,男,1950年出生,中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政工师。2003年5月至2007年3月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江西省分行任副行长;2007年3月至2010年8月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采购部任总经理级资深专员;2010年8月退休;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及北京华夏聚龙自动化股份公司独立董事。冯春祥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交易所惩戒。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高海军,男,1969年出生,中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注册会计师。2003年5月至2008年7月就职于深圳巨源会计师事务所任高级经理;2008年7月至今,历任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任副主任会计师,深圳市精密达机械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和财务总监,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高海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交易所惩戒。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十二月十九日
证券简称:瑞和股份 证券代码:002620 公告编号:2012-051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2012年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2012年第十次会议于2012年12月19日在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赛格科技园4栋西十楼A座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2年12月11日以书面、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各位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于波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达到法定人数。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提名于波先生、张馨龙先生、陈培干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上述监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成员选举采取累积投票制对每位监事候选人逐项表决。
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改聘201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鉴于中审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深圳分所已与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并,并对外统一使用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名称与品牌,为保持审计业务的连续性,保证公司财务报表的审计质量,公司拟改聘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2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三、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投资者查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公告》。
特此公告。
附件:第二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
于波,男,1963年出生,中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专科学历,工程师,国家一级注册建造师。深圳市建筑装饰行业专家库专家、全国装饰行业协会专家库专家;作为技术负责人,其负责的全国海关信息中心备份中心工程获得2007年度“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曾任湖北大冶有色金属公司工程师;自1998年任职于瑞和有限;现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于波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7,800股,与公司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交易所惩戒。
张馨龙,男,1974年出生,中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助理工程师。2003年5月至今,任职于本公司。现任本公司监事、企管部经理和ISO9001办公室主任。张馨龙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交易所惩戒。
陈培干,男,1959年出生,中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2002年至今,任职于广州市裕煌贸易有限公司,现任经理一职。陈培干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交易所惩戒。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二年十二月十九日
证券简称:瑞和股份 证券代码:002620 公告编号:2012-052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2年12月19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2012年第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 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及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415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配售对象询价配售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30.00元,募集资金总额60,000.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3,849.14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56,150.86万元,其中超募资金29,159.30万元。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于瑞和建筑装饰材料综合加工项目、瑞和设计研发中心项目和企业信息化建设项目三个项目。
二、变更部分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地点的原因
1、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瑞和设计研发中心项目”所在地位于汕尾瑞和产业园内,毗邻“瑞和建筑装饰综合材料加工项目”所在地,上述两个募投项目用地共同构成一个完整地块。“瑞和建筑装饰综合材料加工项目”建设周期较长,对“瑞和设计研发中心项目”按时建成与投入使用造成了一定的影响。
2、“瑞和设计研发中心项目”实施地点变更为公司于2012年4月收购的深圳航空大酒店(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3027号),可直接进行装修及项目专业设备配置,补充相关专业人员即可投入使用。可快速和充分利用公司募集资金,周期较短,见效较快。
3、深圳航空大酒店(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3027号)是公司未来的办公地点所在地,将“瑞和设计研发中心项目” 实施地点变更为深圳航空大酒店,有利于公司的统一布局和规划,有利于公司的长期稳定发展,且有利于充分发挥公司现有的人力资源优势,降低管理成本。
三、变更部分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地点的影响
1、此次变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亦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2、上述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有利于加快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度,充分发挥募投项目的最大效益。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变更,从长远来看,有利于公司合理进行资源配置,使公司获得较大的发展空间和优越的发展环境,有利于公司更加有效的利用新地址的区位优势建设好上述项目。
三、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此次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变更有利于公司资源的合理规划使用,有利于提高公司生产管理效率,没有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不会影响上述募投项目的管理和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的决定。
四、监事会意见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是为了促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符合公司的业务发展目标,维护了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更快的投入募集资金,以更好的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审议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会议程序合法有效,未发现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董事会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决议。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1、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事项已经瑞和股份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2、瑞和股份本次对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调整,符合公司审慎使用募集资金的原则,有利于公司通过新地址的区位优势更加有效的建设好项目,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
3、瑞和股份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不属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质性变更,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和项目实质性内容,不会对该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没有与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4、太平洋证券将跟踪上述议案的审议结果。如相关议案经审议通过,本保荐机构将持续关注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后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督促公司在实际使用前履行相关决策程序,确保该部分资金的使用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切实履行保荐机构职责和义务。基于以上意见,太平洋证券对瑞和股份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1、瑞和股份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瑞和股份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关于第一届董事会2012年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4、《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核查意见》。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十二月十九日
证券简称:瑞和股份 证券代码:002620 公告编号:2012-053
第一届董事会2012年第十四次会议
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类型
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时间、登记日、地点、方式
1、会议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2、会议时间:2013年1月9日(星期三)上午9:30
3、股权登记日:2013年1月7日(星期一)
4、会议地点: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赛格科技园4栋西十楼C座会议室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召开,采取现场投票的方式
三、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李介平先生;
(2)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邓本军先生;
(3)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陈玉辉女士;
(4)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沃艺琴女士;
(5)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社先生;
(6)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潘小珊女士。
2、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何文祥先生;
(2)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冯春祥先生;
(3)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高海军先生。
3、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1)选举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于波先生;
(2)选举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张馨龙先生;
(3)选举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陈培干先生。
4、审议《关于改聘201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5、审议《关于向中国农业银行深圳华侨城支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上述议案经公司2012年12月19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2012年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2012年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1、议案2、议案3将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四、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13年1月7日(星期一)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体股东,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是公司的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见证律师、保荐代表人。
五、会议登记事项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原件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签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原件等办理登记手续;
4、登记时间:2013年1月8日(星期二,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
5、登记地点: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赛格科技园4栋西十楼A座
6、登记方式:凭以上有效证件采取当面提交或传真方式登记(传真前请先电话联系告知联系人),不接受电话登记。
六、联系方式:
联系地点: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联系电话:0755-83345785 传 真:0755-83972755
联 系 人:陈玉辉(董事会秘书)、戚鲲文(证券事务代表)
E-mail: ruihe@sz-ruihe.com
七、会议费用
与会人员的费用自理。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十九日
附件:
授 权 委 托 书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13年1月9日在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赛格科技园4栋西十楼C座会议室召开的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
序号 | 审议事项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1 | 《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
(1) | 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李介平先生 | 同意股数: 股 | ||
(2) | 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邓本军先生 | 同意股数: 股 | ||
(3) | 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陈玉辉女士 | 同意股数: 股 | ||
(4) | 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沃艺琴女士 | 同意股数: 股 | ||
(5) | 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社先生 | 同意股数: 股 | ||
(6) | 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潘小珊女士 | 同意股数: 股 | ||
2 | 《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
(1) | 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何文祥先生 | 同意股数: 股 | ||
(2) | 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冯春祥先生 | 同意股数: 股 | ||
(3) | 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高海军先生 | 同意股数: 股 | ||
3 | 《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 |||
(1) | 选举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于波先生 | 同意股数: 股 | ||
(2) | 选举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张馨龙先生 | 同意股数: 股 | ||
(3) | 选举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陈培干先生 | 同意股数: 股 | ||
4 | 《关于改聘201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 □ | □ | □ |
5 | 《关于向中国农业银行深圳华侨城支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 □ | □ | □ |
(注:请对每一表决事项根据委托人的意见选择同意、反对或者弃权并在相应栏内划“√”,三者必选一项,多选或未作选择的,则视为无效委托。)
本次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姓名(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 托 人 签 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 托 日 期:
注:法人股东须凭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签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