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获得政府补贴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505 证券简称:大康牧业 公告编号:2012-067
湖南大康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政府补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大康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近日收到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2年粪污治理项目资金的通知》(湘财建指[2012]409号)文件,根据该文件,公司靖州种猪场、芷江公坪种猪场及全资子公司怀化新康牧业有限公司合计获得240万元粪污治理补助资金。
目前,公司尚未收到上述补助资金。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在收到政府补助资金后确认为递延收益,具体的会计处理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上述补助资金不会对公司2012年利润产生重大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南大康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12月18日
证券代码:002505 证券简称:大康牧业 公告编号:2012-068
湖南大康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计划增持公司
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大康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2年12月18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陈黎明关于拟增持公司股份的通知,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人: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陈黎明
二、增持目的及计划
本次增持基于陈黎明先生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对现有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市场情况,计划在未来十二个月内(2012年12月19日至2013年12月18日)累计增持公司股份不低于100万股、不超过1,000万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04%)。
三、增持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进行
四、本次增持前实际控制人持股情况
增持计划实施前,陈黎明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56,597,520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22.94%。
五、增持人承诺
陈黎明先生承诺:增持期间自首次增持之日起算不超过十二个月;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计划增持;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和短线交易。
公司将持续关注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陈黎明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湖南大康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12月18日
证券代码:002505 证券简称:大康牧业 公告编号:2012-069
湖南大康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湖南九鼎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签署《关于饲料战略之合作
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2年12月18日,湖南大康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大康牧业”)与湖南九鼎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鼎科技”)签订了《关于饲料战略之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现将本协议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风险提示
(一)本协议的履行,存在受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所造成的风险。
(二)本协议为协议各方签订的框架协议,尚需通过签订相关后续协议才能实际履行,相关后续协议签订时,公司将及时履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义务。
二、协议对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湖南九鼎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岳阳市经济开发区屈原路6号
法定代表人:杨林
注册资本:人民币壹亿零壹佰伍拾肆万元整
实收资本:人民币壹亿零壹佰伍拾肆万元整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生产粉剂兽药、散剂、预混剂、消毒剂(固体、液体)、饲料添加剂(限分支机构经营);销售兽药、鱼药、兽用器械(不含兽用防疫生物制品,此三项经营项目有效期至2014年04月09日止);凭《饲料生产企业审查合格证》加工、销售配合饲料、浓缩饲料;生产、销售添加剂预混合饲料(此经营项目有效期至2015年07月22日止);饲料原料的销售;以自有资金对饲料加工业、畜禽、水产养殖业投资;粮食收购。
公司与湖南九鼎不存关联关系,本次合作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作内容
1、增资九鼎科技控股子公司
由大康牧业对九鼎科技的控股子公司怀化九鼎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怀化九鼎”)进行增资并成为持有其51%股份的控股股东。其中,增资资金中的3000万元用于怀化九鼎在双方指定的区域新建一个年产20-30万吨的饲料公司,该饲料公司的骨干员工可持股15%,怀化九鼎控股85%。本事项详见公司登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12-070号《湖南大康牧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怀化九鼎牧业有限公司全体股东签署<关于怀化九鼎牧业有限公司之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2、合作投资设立饲料公司
(1)大康牧业对怀化九鼎增资完成后,拟与九鼎科技在大康牧业养猪核心区域合作投资建设一个投资规模为3500万元的饲料公司,其中大康牧业持股51%,九鼎科技持股(含骨干员工持股15%)49%。
(2)根据大康牧业养猪重点区域的发展状况,可于适当时机在九鼎科技没有建立饲料厂的地方与九鼎科技合资建立一个或多个饲料公司,投资比例为:大康牧业51%,九鼎科技(含骨干员工持股)49%。
大康牧业与九鼎科技合作投资建设的饲料公司以下简称“合资饲料公司”。
3、大康牧业可在适当时机聘请与怀化九鼎原股东共同认可的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第三方评估机构对怀化九鼎(含其子、孙公司,下同)进行评估,并按照市场公允价值对其进行股权收购。若大康牧业对怀化九鼎进行股权收购后运行良好,可在适当时机聘请经双方共同认可的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第三方评估机构对合资饲料公司(含其子、孙公司)进行评估,作为估价依据对其进行股权收购。
(二)合资饲料公司的管理、运作
1、合资饲料公司设立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并按照九鼎科技对集团成员公司的统一管理规则和经营管理办法进行经营管理。
2、合资饲料公司名称中含有“九鼎”字样,在被大康牧业收购之前,可无偿使用九鼎科技授权的品牌并在使用范围内维护该品牌,该品牌的所有权归属于九鼎科技,且九鼎科技有权于合资饲料公司被大康牧业收购后收回其授权品牌及商标的使用权等。
3、为保证合资饲料公司产品性能的先进性,合资饲料公司一律使用九鼎科技的核心料(经九鼎科技技术研究中心允许的除外),并享受与九鼎科技旗下的子公司、孙公司、全资或控股公司的成员单位同等结算政策。合资饲料公司购销九鼎科技的高档教槽料、动保产品等,享受九鼎科技旗下的子公司、孙公司、全资或控股公司的成员单位同等权利(内部统一调拨价政策),并承担同等义务。
4、大康牧业在合资饲料公司附近的养殖基地,原则上应从合资饲料公司采购饲料,并按成本加成的方式进行结算。
5、为了降低饲料采购成本和确保饲料安全,大康牧业可依据自身实际情况从九鼎科技采购核心料、教槽料、动保产品等,并按成本加成的方式进行结算(具体以双方签署的采购协议为准)。
6、合资饲料公司享受与九鼎科技旗下子公司、孙公司、全资或控股公司同等的 “营销、技术、财务、人力资源、制造”分线培训与指导、人才引进、配方审核以及大宗原料的联合采购等方面的支持待遇。
7、合资饲料公司有权分享九鼎科技的采购渠道资源,接受九鼎科技采购中心的统一安排,实行九鼎科技统一的“联盟采购”(采购中心指定的可以就地采购的品种除外)。
8、合资饲料公司核心销售区域原则上为工厂周边100-150公里左右市场(具体标准以每个合作项目协议为准),九鼎科技不得在合资饲料公司核心销售区域内建立新的饲料公司;协议约定以外的市场,合资饲料公司在九鼎科技未建立新的饲料公司前可以销售其产品;未来九鼎科技在合资饲料公司协议约定以外的市场建立新的饲料厂,按照九鼎科技统一规则执行市场切割,建厂之后,依据以上原则进行市场区域规划和调整。
9、合资饲料公司共享九鼎科技旗下的子公司、孙公司、全资或控股公司的先进技术和产品配方,并一律使用九鼎科技提供的核心预混料(除经九鼎科技技术研究中心允许的之外),同时严格执行九鼎科技的原料质量标准、现场品控标准和产品验收标准。合资饲料公司自行开发的产品配方需接受九鼎科技技术中心的审核。
10、本协议生效后,除经大康牧业同意外,九鼎科技不得单独设立或以任何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以股东、合伙人、董事、监事、经理、职员、代理人、顾问等等身份),在合资饲料公司所在地参与设立新的经营与合资饲料公司同类或类似产品、或与合资饲料公司业务相关联的其他经营实体;除经九鼎科技同意外,大康牧业也不得单独设立或以任何形式与第三方合作(大康牧业猪场生产自供饲料除外)在合资饲料公司所在地参与设立新的经营与合作饲料公司同类或类似产品或与合资饲料公司业务相关联的其他经营实体。
上述投资事项需通过签订相关后续协议或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才能实际实施,公司将及时履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其他事项
1、保密义务
本协议各方就本次合作事宜而获得其他各方的商业秘密或其他非公开资料负有保密义务,非由法律规定或者协议其他相关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2、违约责任
本协议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全面履行或迟延履行本协议项下其所承担的义务,应承担因此给守约方造成损失的赔偿责任。
3、争议解决
本协议各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应友好协商解决。未能协商解决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本协议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四、该框架协议签订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旨在整合当地优质资源,提升公司竞争力和盈利能力,同时缓解公司规模扩张后的饲料、原料供应压力。
五、备查文件
《湖南大康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与湖南九鼎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关于饲料战略之合作框架协议》文本。
特此公告。
湖南大康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12月18日
证券代码:002505 证券简称:大康牧业 公告编号:2012-070
湖南大康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怀化九鼎牧业有限公司
全体股东签署《关于怀化九鼎牧业有限公司之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2年12月18日,湖南大康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大康牧业”)与怀化九鼎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怀化九鼎”)全体股东签订了《关于怀化九鼎牧业有限公司之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现将本协议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风险提示
(一)本协议的履行,存在受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所造成的风险。
(二)本协议尚需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后方能生效,能否表决通过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实际进展及时履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义务。
二、协议对方基本情况
(一)怀化九鼎牧业有限公司,系一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设立并合法存续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2000万元,实收资本为2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雷荣国,单位地址为怀化市中方县工业园区,经营范围为饲料及饲料原料的加工、生产、销售。
(二)岳阳九鼎农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岳阳九鼎”),系一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设立并合法存续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为暨茂辉,经营场所为湖南省岳阳市城陵矶院内,持有怀化九鼎48%的股权。
(三)湖南九鼎科技集团永州鼎立饲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州鼎立”),系一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设立并合法存续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为雷荣国,经营场所为湖南省永州市冷水滩区仁湾镇,持有怀化九鼎32.5%的股权。
(四)湖南九鼎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鼎科技”),系一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设立并合法存续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为杨林,单位地址为湖南省岳阳市屈原路六号。九鼎科技系岳阳九鼎和永州鼎立的实际控制人。2012年12月18日,公司与九鼎科技签署了《关于饲料战略之合作框架协议》,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12-069号《湖南大康牧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湖南九鼎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签署<关于饲料战略之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五)雷荣国,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身份证号码为4329021970****0613,住所为湖南省永州市冷水滩区仁湾镇,持有怀化九鼎1.5%的股权。
(六)周明波,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身份证号码为4307241974****1611,住所为湖南省怀化市中方县工业园,持有怀化九鼎3.75%的股权。
(七)尚军,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身份证号码为5110251979****2692,住所为湖南省岳阳市城陵矶院内,持有怀化九鼎1.2%的股权。
(八)段志林,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身份证号码为4302021973****0012,住所为湖南长沙劳动东路208号华菱新城地标21楼2101-2106号,持有怀化九鼎0.8%的股权。
(九)张家军,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身份证号码为4330241975****5952,住所为怀化市溆浦县粮贸仓库和旺饲料批发部,持有的怀化九鼎3%的股权。
(十)阳宏连,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身份证号码为4330011971****0110,住所为怀化市沿河路天福广场4栋6号,持有怀化九鼎3%的股权。
(十一)申湘娥,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身份证号码为4330271964****0021,住所为怀化市芷江侗族自治县凯旋路汽车站四号门面,持有怀化九鼎4%的股权。
(十二)杨友竖,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身份证号码为4312811983****0812,住所为湖南省怀化市中方县工业园,持有怀化九鼎1.0%的股权。
(十三)舒鸣,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身份证号码为4312241983****3072,住所为湖南省怀化市中方县工业园,持有怀化九鼎0.75%的股权。
(十四)蒋建光,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身份证号码为4306811962****9335,住所为湖南省怀化市中方县工业园,持有怀化九鼎0.5%的股权。
上述第(三)至(十四)项以下合称“怀化九鼎原股东”。公司与怀化九鼎原股东不存关联关系,本次合作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关于增资怀化九鼎
大康牧业对怀化九鼎增资4,788.60万元,认购其2,082万股(怀化九鼎原股东承诺放弃优先增资权),增资完成后其股本总额增至4,082万股,其中大康牧业持有其2,082万股股份,占其总股本的51%,成为其控股股东。怀化九鼎此次增资前后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 股东姓名 | 增资前 出资比例(%) | 增资后 出资比例(%) |
1 | 大康牧业 | -- | 51.000 |
2 | 岳阳九鼎 | 48.00 | 23.518 |
3 | 永州鼎立 | 32.50 | 15.924 |
4 | 雷荣国 | 1.50 | 0.735 |
5 | 周明波 | 3.75 | 1.837 |
6 | 尚 军 | 1.20 | 0.588 |
7 | 段志林 | 0.80 | 0.392 |
8 | 张家军 | 3.00 | 1.470 |
9 | 阳宏连 | 3.00 | 1.470 |
10 | 申湘娥 | 4.00 | 1.960 |
11 | 杨友竖 | 1.00 | 0.490 |
12 | 舒 鸣 | 0.75 | 0.367 |
13 | 蒋建光 | 0.50 | 0.245 |
合 计 | 100.00 | 100.00 |
(二)关于怀化九鼎的经营管理
1、怀化九鼎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名称更改为“怀化大康九鼎饲料有限公司”(以政府相关部门核定的为准)。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董事会由五名成员组成,其中大康牧业推荐三名、怀化九鼎原股东推荐二名,董事长(法定代表人)由大康牧业推荐并经董事会选举产生,总经理由怀化九鼎原股东推荐并经董事会聘任,同时保证怀化九鼎的后续经营管理中至少有一名副总经理由大康牧业推荐;设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大康牧业推荐一名,怀化九鼎原股东推荐一名,职工代表选举产生一名。上述工作需在大康牧业对怀化九鼎增资完成后十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成。
2、大康牧业对怀化九鼎增资的资金由大康牧业和怀化九鼎原股东指定的代表共留印鉴共同管理,且仅用于在指定区域新建一个年产20-30万吨饲料厂和怀化九鼎的正常经营需求,不得用于偿还怀化九鼎或其原股东债务等其他用途,也不得用于非经营性支出或与怀化九鼎主营业务不相关的其他经营性支出,不得用于不动产投资(因生产经营需要购买或建设厂房或土地除外)、委托理财、委托贷款、股票、债券投资和期货(含股指期货等金融期货)交易等。
3、怀化九鼎与关联方大康牧业、九鼎科技及其分、子公司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包括但不限于关联方购、销),按照成本加成的定价方式进行定价。
(三)其他约定
1、本协议生效后,除经大康牧业同意外,怀化九鼎原股东及九鼎科技不得单独设立或以任何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以股东、合伙人、董事、监事、经理、职员、代理人、顾问等等身份)在怀化九鼎所在地参与设立新的经营与怀化九鼎同类或类似产品或与怀化九鼎业务相关联的其他经营实体;除经怀化九鼎原股东及九鼎科技同意外,大康牧业也不得单独设立或以任何形式与第三方合作(大康牧业猪场生产自供饲料除外)在怀化九鼎所在地参与设立新的经营与怀化九鼎同类或类似产品或与怀化九鼎业务相关联的其他经营实体。
2、怀化九鼎增资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完成之前可能造成财产损失的担保或其他义务,由其原股东承担,并按约定对存在的除在建工程以外的其他负债或可能造成财产损失的担保和其他义务承担违约责任,大康牧业对前述债务或义务不负责清偿和承担。工商变更登记完成以后的负债由怀化九鼎自行承担。
3、大康牧业可在适当时机,聘请与怀化九鼎原股东共同认可的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第三方评估机构对怀化九鼎进行评估,并按照市场公允价值对怀化九鼎进行股权收购。怀化九鼎原股必须同意并积极配合,不得阻碍。
(四)过渡期
本协议签署后至大康牧业对怀化九鼎增资事项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前为本协议的过渡期。过渡期内,怀化九鼎原股东及九鼎科技不得实施任何对怀化九鼎不利的行为,包括不得实施增加怀化九鼎正常运营负担的行为。
(五)其他事项
1、税收
本协议各方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缴纳各项税收,因履行本协议而导致各方存在纳税义务事项的,由各方自行承担。
2、保密义务
本协议各方就本次合作事宜而获得其他各方的商业秘密或其他非公开资料负有保密义务,非由法律规定或者协议其他相关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3、违约责任
本协议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全面履行或迟延履行本协议项下其所承担的义务,应承担因此给守约方造成损失的赔偿责任。
四、该框架协议签订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旨在整合当地优质资源,提升公司竞争力和盈利能力,同时缓解公司规模扩张后的饲料、原料供应压力。虽然随着畜禽养殖的规模化、集约化,未来的饲料消费将呈刚性增长态势,但竞争也将日趋激烈,同时受宏观经济、市场供求关系、行业竞争等因素的影响,将存在一定的经营风险。公司将促使怀化九鼎通过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加强内部协作机制的建立和运行,以降低经营管理方面的风险。
五、备查文件
《湖南大康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与怀化九鼎牧业有限公司全体股东关于怀化九鼎牧业有限公司之合作框架协议》文本。
特此公告。
湖南大康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