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心一:提升股东回报 改善公司治理
2012-12-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研究引入优先股制度,满足投资者对稳定回报收益的需求
□对公司治理好、市场满意、投资者认同的上市公司,在简化审核、取消审核方面,可以先行尝试,放宽监管
□证监会监管坚持“设立底线,留出空间”,为探索创新活动提供必要的制度环境
⊙记者 郭玉志 ○编辑 衡道庆
证监会副主席庄心一19日在“第十一届中国公司治理论坛”上表示,研究引入优先股制度,满足投资者对稳定回报收益的需求。对公司治理好、市场满意、投资者认同的上市公司,在简化审核、取消审核方面,可以先行尝试,放宽监管。
“不求回报最多,但求回报合理。”庄心一说,资本市场是个信息市场,信息对称才能定价合理,充分信息披露也才能信息对称。不同的上市公司,所处行业不同、自身规模不同、发展阶段不同,在公司治理和股东回报方面,也会有不同的方法,不同的最优选择。通过信息披露,能够澄清的澄清,能够说明的说明,只要符合实际,管用有效,市场认同就好。
谈到中小投资者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庄心一表示,由于过高的参与成本、专业化知识的不足和实际作用有限等种种原因,中小投资者在参与公司治理方面的现状并不是很理想,大部分选择用脚投票。为了更好发挥中小投资者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他建议利用现在的通信技术,给中小投资者提供更多样、更便捷的直接通道和互动平台,能够在日常便捷、随时随地向上市公司提出询问、质疑和提出诉求,直接向公司进行表达,同时要求公司或者是分类或者是个别作出说明、解答和反馈。(下转封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