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源通信惹来整改函
⊙记者 王雪青 ○编辑 孙放
丑媳妇终须见公婆。证监会原本要求各上市公司在11月底前公布承诺履行的自查结果,汇源通信却“扭扭捏捏”直到昨日才披露相关信息。从今日公告来看,监管部门对大股东承诺逾期多年仍未履行、公司内部运作不规范等诸多问题已忍无可忍,终于发出了《提示整改函》。
2009年4月20日,因时任公司控股股东的汇源集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汇源通信宣布停牌。当年5月12日披露的权益变动报告显示,明君集团受让汇源集团持有的上市公司4000万股股权,成为控股股东。作为对价,明君集团将向汇源通信支付9000万元现金和协议约定的目标资产,其当时的承诺为:
其一,明君集团承诺将在12个月内,即2010年5月9日前,通过资产置换的方式,对汇源通信进行资产重组,剥离不良资产,同时将旗下优质资产注入,改善上市公司资产质量和盈利能力;并称资产重组计划已在协商过程中。
其二,关于交付目标资产的约定,明君集团承诺交付日期最晚不得迟于2010年4月30日。若明君集团重组汇源通信未能在2010年3月31日获得证监会核准,明君集团应向汇源集团支付与目标资产评估值等值的现金,即“替代现金”,以代替向汇源集团交付目标资产的义务,替代现金的支付时间最晚不得迟于2010年4月30日。
不过就在当年5月19日,汇源通信以条件不成熟为由宣布暂时终止资产重组事项。截至今日,明君集团入主已有三年半,不仅重组搁置,替代现金也没有支付,当初美好愿景如今沦为空谈。对此,公司和大股东似乎也有自己的“苦衷”,汇源通信在昨日发布的承诺履行情况公告中称:“2009年5月重组暂时中止后,明君集团一直在对拟注入资产进行规范、优化和整合。”同时,公司再次给出两年宽限期,称“明君集团将继续推进上市公司的资产重组工作,拟在未来24个月内,完成相关资产的规范、优化和整合工作,适时重新启动资产重组工作。”
除上述两项过期多年仍未履行的承诺之外,公司还面临着一项即将到期的承诺。2010年4月28日,汇源集团、明君集团、刘中一三方签署《补充协议书》,约定明君集团将继续尽最大努力尽快交付目标资产,剩余目标资产的交付应于2012年12月31日之前由明君集团提议履行相应审批程序。然而眼见2012已所剩时日无多,公司能否按时履约,连监管部门都为之揪心,特发函提示。
据汇源通信今日公告透露,四川证监局已对公司下发提示监管函,除提出大股东未按约定履行承诺外,还指出公司存在高官难以履行职责、经营面临不确定性,以及对董事长授权和现金使用不规范等严重问题。要求公司在收到该函20个内就自查和整改作出书面报告。
其实,汇源通信的上述问题有其互通性,没有优质资产注入,业绩自然每况愈下。三季报显示,汇源通信今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净利润203.07万元,同比下降75.42%。11月23日,公司还拟将其所持光恒通信35.12%的股权作价5389.34万元转让给一诚投资,根据财报,光恒通信是汇源通信旗下为数不多的优质资产之一,每年贡献的投资收益在汇源通信的净利润中占较大比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