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067 股票简称:冠城大通 编号:临2012-050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2年12月20日上午10:30在福州市五一中路32号元洪大厦26层公司会议室召开。
公司总股本1,176,804,059股。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5 |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471,566,756 |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40.07 |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副董事长韩孝煌先生主持。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5人,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董事韩国龙先生、商建光先生、伍长南先生、张白先生、监事林常青先生因公务出差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董事会秘书和公司其他高管均列席会议,部分董事和高管以视频方式参会。
二、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逐项审议如下议案:
议案序号 | 议案内容 | 同意票数 | 同意比例 | 反对票数 | 反对比例 | 弃权票数 | 弃权比例 | 是否通过 |
1 | 审议《关于出售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冠洋100%股权的议案》 | 471,334,436 | 99.95% | 232,320 | 0.05% | 0 | 0 | 通过 |
2 | 审议《关于受让丹龙置业常州有限公司合计100%股权的议案》 | 471,334,436 | 99.95% | 232,320 | 0.05% | 0 | 0 | 通过 |
上述两个议案均获得通过。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2年11月29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告。
三、律师见证情况
福建创元律师事务所齐伟、陈伟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其结论意见为: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四、上网公告附件
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12月21日
●报备文件
股东大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