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转制更名的公告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转制更名的公告
2012-12-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06 证券简称:大连电瓷 公告编号:2012-068
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转制更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2年12月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华所”)为公司2012年度审计机构。此议案将于2012年12月26日召开的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具体内容详见2012年12月6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近日,公司接到大华所《关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关事项的函》。该函称:根据《关于印发<财政部、工商总局关于推动大中型会计师事务所采用特殊普通合伙组织形式的暂行规定>的通知》(财会[2010]12号)的规定,经北京市财政局京财会许可[2011]0101号文件批复,该所已获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换发000108号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已完成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转制工作,并更名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根据有关规定,转制后的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履行原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合同,或与客户续签新的业务合同,不视为更换或重新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不需要召开股东大会或履行类似程序对相关事项作出决议。
特此公告。
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