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0795 股票简称:国电电力 编号:临2012-76
债券代码:126014 债券简称:08国电债
转债代码:110018 转债简称:国电转债
债券代码:122151 债券简称:12国电01
债券代码:122152 债券简称:12国电02
债券代码:122165 债券简称:12国电03
债券代码:122166 债券简称: 12国电04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议案的情况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并于2012年12月20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朱永芃董事长主持,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共4名,代表股份8,050,868,69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2.3%。符合《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大会审议,以现场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关于英力特集团与长城能化合作开发宁东煤电化一体化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8,050,868,69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持股的100%。
反对票和弃权票均为0股。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浩天信和律师事务所李刚律师和杨永辉律师见证。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有关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详细内容可查阅刊登在2012年12月4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上的七届四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特此公告。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二年十二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