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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2-12-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055、200055 证券简称:方大集团、方大B 公告编号:2012-46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12年12月21日(星期五)上午9:30

    2.召开地点:本公司方大大厦一楼多功能会议厅

    3.召开方式:现场

    4.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熊建明董事长

    6.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12年12月6日发出,议案详情于2012年10月31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香港商报》(英文)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7. 出席或列席情况: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临时股东大会。

    8. 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股东(代理人):4人,代表股份112,398,303股,占本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85%。

    其中:

    (1)A股股东出席情况:

    A股股东(代理人):3人,代表股份86,774,522股,占公司A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61%。

    (2)B股股东出席情况:

    B股股东(代理人):2人,代表股份25,623,781股,占公司B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3%。

    四、提案表决情况

    审议通过了《本公司关于聘请201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代表股份同意(股)同意比例反对(股)反对比例弃权(股)弃权比例
    与会全体股东112,398,303112,398,303100%0000
    与会A股股东86,774,52286,774,522100%0000
    与会B股股东25,623,78125,623,781100%0000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万商天勤(深圳)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郭磊明、张菁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法律意见书

    2、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