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433 证券简称:冠豪高新 编号:2012-临060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没有新增、修改或否决提案的情况
● 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12年12月21日以现场投票的方式,召开了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有关本次会议决议及表决情况如下: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2、表决方式:现场投票的方式
3、现场会议召开时间和地点:2012年12月21日(星期五)下午 15:00时开始、本公司会议室
4、股东出席情况: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7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323,079,68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595,140,000股的54.29%。
5、其他人员出席或列席情况: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形式和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和《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有效。
二、会议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对提交大会的各项议案进行了逐项审议,会议表决情况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诚通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借款的关联交易议案》
为满足公司快速发展对资金的需求,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本次股东大会同意公司向诚通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诚通财务公司”)借款2亿元,借款期限12个月,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相应档次基准利率下浮3%执行。
由于公司与诚通财务公司同受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议案的内容详见2012年8月10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关于向诚通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借款的关联交易公告》。
表决结果:关联股东中国纸业投资总公司回避表决,同意150,039,68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湛江冠通投资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
根据北京同仁和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同仁和评报字(2012)第127号《资产评估报告》,公司全资子公司湛江冠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冠通投资”)在2012年11月26日的市场价值为36,859.59万元,其对应的65%股权的市场价值为23,958.73万元。公司将通过北京产权交易所以不低于23,958.74万元的价格挂牌转让冠通投资65%的股权。
本次交易如果在2012年度内实现,将影响公司本年度利润。有关本次交易的详细内容见公司2012年11月27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23,079,68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的关联交易议案》
为满足公司经营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进一步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公司向控股股东中国纸业投资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纸业”)借款2.5亿元,借款期限一年,利率执行国家一年期基准利率。
由于中国纸业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关联交易制度》等有关规定,中国纸业为本公司的关联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有关本次交易的详请可见公司2012年12月6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的关联交易公告》。
表决结果:关联股东中国纸业投资总公司回避表决,同意150,039,68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四)审议通过了《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23,079,68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个别条款的议案》
为便利股东参加公司股东大会,行使自己应有权利,公司对《公司章程》中关于股东大会的召开地点进行了如下修订:
原第四十四条:“本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地点为: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现修改为:“本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地点为公司住所地或股东大会通知中明确指定的地点。”
表决结果:同意323,079,68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变动的议案》
因工作原因,王晓东先生辞去公司监事职务的申请已获公司监事会同意。经审议,股东大会同意公司控股股东中国纸业投资总公司推荐的张强先生担任公司监事,任期至本届监事会届满时止。
张强先生,1974年出生,硕士研究生,注册会计师。曾任中国物资开发投资总公司运营管理部副经理、战略发展部副经理,湛江冠龙纸业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现任中国纸业投资总公司战略发展部经理。
表决结果:同意323,079,68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三、律师见证情况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钟节平律师、马秀梅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二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