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544 证券简称:杰赛科技 公告编号:2012-053
广州杰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董事会于2012年12月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登载了《关于召开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时间:2012年12月21日(星期五)上午10:00-12:00;
2、会议地点:广州杰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510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表决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史学海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本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共11人,代表股份102,008,20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17,1920,000股的59.33%。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议案的表决方式为现场投票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2,008,2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2,008,2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会议由广东天胜律师事务所廖焕国律师、罗玉双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会议召集和召开的程序、召集人的资格、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资格、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天胜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公司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州杰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2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