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追加承诺锁定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527 股票简称:新时达 公告编号:临2012-057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追加承诺锁定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43,255,90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92%。
2、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2012年12月26日。
一、已发行股份概况
1、首次公开发行情况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723号文核准,公司于2010年12月15日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5,000万股,发行价格为16.00 元/股,并于2010年12月24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本为150,000,000股,发行上市后公司总股本为200,000,000股。
2、股权激励情况
2012年4月10日,公司召开了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等议案。2012年4月20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2012年 5月14日,公司限制性股票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股份登记,首次授予数量为6805000股,首次授予对象为105人,授予价格为6.89元/股,上述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2012年5月16日。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206,805,000股。
由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汤泓涛因个人原因向公司提出辞职。2012年8月21日,公司召开2012年第三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提请股东大会审议的《关于回购注销已离职授权股权激励对象所持有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2012年11月5日,公司完成了对原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汤泓涛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2万股的回购注销。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公司总股本为206,785,00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为143,545,63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9.42%。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1、股东袁忠民、陈华峰、王春祥、蔡亮、彭胜国、张为等6人于2011年12月26日向公司提交追加承诺书,承诺其所持有的无限售条件新时达股票自愿锁定12个月,锁定期自2011年12月26日起至2012年12月26日。其中,袁忠民自愿锁定其已解禁的无限售条件新时达股票3608858股,陈华峰自愿锁定其已解禁的无限售条件新时达股票113291股,王春祥自愿锁定其已解禁的无限售条件新时达股票5230230股,蔡亮自愿锁定其已解禁的无限售条件新时达股票871706股,彭胜国自愿锁定其已解禁的无限售条件新时达股票133215股,张为自愿锁定其已解禁的无限售条件新时达股票12029520股。上述股份的锁定手续已于2012年1月11日办理完成。
股东赵刚、朱斌、沈辉忠、胡志涛、张晋华等5人于2011年12月26日向公司提交追加承诺书,承诺其所持有的无限售条件新时达股票自2011年12月26日起12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交易累计出售数量不超过其所持有新时达股票总数的一定比例。其中,赵刚自愿锁定其已解禁的无限售条件新时达股票1082659股,朱斌自愿锁定其已解禁的无限售条件新时达股票1046052股,胡志涛自愿锁定其已解禁的无限售条件新时达股票87171股,张晋华自愿锁定其已解禁的无限售条件新时达股票26643股,沈辉忠自愿锁定其未来12个月内可以解禁的无限售条件新时达股票3138143股。上述股份的锁定手续已于2012年1月11日办理完成。
此外,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上述股东袁忠民、蔡亮、彭胜国、张晋华、沈辉忠、陈华峰、胡志涛还承诺: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当时其所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
2、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上述股东严格履行了做出的上述各项承诺。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上述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上市资金的情形,上市公司对其不存在违规担保。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2012年12月26日。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43,255,90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92%。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人数为11人,全部为自然人股东。
4、各限售股份持有人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股
序号 | 股东名称 | 所持限售股份总数 | 本次解除限售数量 | 备注 | 是否为高管 |
1 | 袁忠民 | 14,435,430 | 14,435,430 | 注1 | 现任董事、高管 |
2 | 陈华峰 | 853,165 | 453,165 | 注2 | 现任董事、高管 |
3 | 蔡亮 | 3,486,825 | 3,486,825 | 注3 | 现任董事 |
4 | 彭胜国 | 932,860 | 532,860 | 注4 | 现任高管 |
5 | 王春祥 | 5,230,230 | 5,230,230 | ||
6 | 张为 | 12,029,520 | 12,029,520 | ||
7 | 胡志涛 | 1,394,736 | 1,394,736 | 注5 | 现任高管 |
8 | 张晋华 | 426,288 | 426,288 | 注6 | 现任职工监事 |
9 | 沈辉忠 | 3,138,143 | 3,138,143 | 注7 | 现任监事 |
10 | 赵刚 | 1,082,659 | 1,082,659 | ||
11 | 朱斌 | 1,046,052 | 1,046,052 | ||
合计 | 44,055,908 | 43,255,908 |
注1:股东袁忠民为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相关规定及承诺,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故本年可交易的股份额度为3608858股。
注2:股东陈华峰为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相关规定及承诺,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同时,其限售股份中400000股为股权激励限售股票,目前尚未满足解限条件,故本年可交易的股份额度为113291股。
注3:股东蔡亮为现任董事,根据相关规定及承诺,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故本年可交易的股份额度为871706股。
注4:股东彭胜国为现任高级管理人员,根据相关规定及承诺,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同时,其限售股份中400000股为股权激励限售股票,目前尚未满足解限条件,故本年可交易的股份额度为133215股。
注5:股东胡志涛为现任高级管理人员,根据相关规定及承诺,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故本年可交易的股份额度为435855股。
注6:股东张晋华为现任职工监事,根据相关规定及承诺,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张晋华已于本年转让了其名下的新时达股票合计99072股,故本年尚可交易的股份额度为34143股。
注7:股东沈辉忠为现任监事,根据相关规定及承诺,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故本年可交易的股份额度为871706股。
四、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特此公告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