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67 股票简称:冠城大通 编号:临2012-051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福州大通机电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2,100万元,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15,433.70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有;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对外担保逾期。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近期,公司控股子公司福州大通机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州大通”)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签署了《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合同》,公司与建设银行就上述合同签署了相关《保证合同》,公司为福州大通向建设银行借款人民币2,1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二)公司于2012年4月5日召开2011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相关单位向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子公司福州大通机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州大通”)向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的最高限额不超过人民币33,400万元。具体请参阅公司于2012年4月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福州大通机电有限公司
住所:福州市马尾区江滨东大道77号
法定代表人:韩国龙
注册资本:13,6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经营范围:生产耐高温绝缘材料(绝缘等级为F、H级)及绝缘成型件。(凡涉及审批许可项目的,只允许在审批许可的范围和有效期限内从事生产经营)
最近一年及最近一期财务报表:
单位:元
2012年9月30日 | 2011年12月31日 | |
资产 | 600,377,839.06 | 416,428,892.85 |
负债 | 428,504,195.69 | 247,746,608.13 |
银行贷款总额 | 299,466,149.45 | 164,168,487.69 |
流动负债总额 | 428,504,195.69 | 243,746,608.13 |
资产净额 | 171,873,643.37 | 168,682,284.72 |
2012年7-9月 | 2011年1-12月 | |
营业收入 | 901,485,713.89 | 1,564,293,005.02 |
净利润 | 2,283,083.65 | 4,450,945.42 |
(二)福州大通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其股东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 51% |
郎毅有限公司 | 49%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合同签署人:
保证人: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
2、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全部本金人民币2,100万元、利息、违约金、赔偿金、债务人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其他款项、债权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
4、保证期间:自主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主合同借款期限为12个月,即2012年12月18日起至2013年12月18日。
四、其他股东担保内容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持有福州大通股份比例为51%,朗毅有限公司持有福州大通股份比例为49%。
2012 年12月17日,朗毅有限公司向公司出具了《不可撤销担保函》,朗毅有限公司以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方式,并按照其持有福州大通的股份比例为福州大通2,100万元的借款相对应的部分提供反担保,该《不可撤销担保函》主要内容如下:
1、担保范围:福州大通与建设银行签订的《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合同》(编号:2012年建闽营流贷字51号)项下的债务(包括2,100万元本金、利息、费用和相关经济损失)49%的份额;
2、保证期间:本担保函签发之日起,至《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合同》到期后两年内有效;
3、提供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已同意公司为福州大通向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的最高限额不超过人民币33,400万元,此次为福州大通向建设银行借款提供担保有利于满足福州大通正常经营发展需要。郎毅有限公司已为其持有福州大通49%股权相对应的借款部分提供反担保。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31,006.93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9.75%;公司为福州大通提供的担保总额15,433.70万元。无逾期对外担保。
七、上网公告附件
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和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