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584 证券简称:西陇化工 公告编号:2012-047
西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2年12月24日上午9:30-11:00;
2、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汕头市潮汕路西陇中街1-3号西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记名投票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西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黄伟波先生因公出差,本次会议由副董事长黄伟鹏先生主持;
6、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4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2942.46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64.71%。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列席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 《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942.46万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 0股。
通过《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将公司审计机构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变更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2012年度会计报表审计及其他相关咨询服务等业务。
2.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议案需经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12942.46万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 0股。
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3. 《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942.46万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 0股。
通过《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同意选举黄侦凯先生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与第二届董事会一致。董事罗飞先生的《辞职报告》即日起生效,罗飞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律师到会见证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和方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公司与会董事签字的《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西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