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425 证券简称:徐工机械 公告编号:2012-74
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12年12月24日(星期四)下午2:50
2.召开地点:公司二楼多功能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李锁云先生(董事长王民先生因公务出差,提名由董事李锁云先生主持会议,经半数以上董事表决同意)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会议总体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以下统称股东)13人,代表股份1,039,135,56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3760%。
2.现场出席会议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 1,018,222,75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3622%。
3.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8人,代表股份20,912,81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138%。
4.其他人员出席会议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议案表决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投票。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本次会议现场采取记名方式投票表决。
(二)表决结果
1.审议通过关于徐州徐工混凝土机械有限公司增资更名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关联股东2人,代表股份1,016,115,852股,回避了此议案的表决,其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权总数。非关联股东11人,代表股份23,019,716股,参与表决。
同意23,010,116股,占参与表决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583%;
反对4,300股,占参与表决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187%;
弃权5,300股,占参与表决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23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天银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何东旭 吴江涛
(三)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