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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实施情况暨股本变动公告
    2012-12-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1789 股票简称:宁波建工 公告编号:2012-57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实施情况暨股本变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新增股份61,940,000股,其中同创投资所持宁波建工11,979,753股限售期为12个月,同创投资所持其余宁波建工17,972,604股及中亘基、景崎、景杰、景吉、景浩、景合、景威、中嘉基、景腾所持宁波建工股份限售期为36个月。本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6.72元,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462,600,000股。

    一、释义

    在本公告中,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公告中具有如下含义:

    二、本次新增股份发行情况

    (一)发行类型:

    本次发行为非公开发行股票

    (二)本次交易的决策过程及取得的授权与批准

    1.宁波建工履行的决策程序

    (1)2012年3月7日,宁波建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条件的议案》等议案。

    (2)2012年5月30日,宁波建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

    (3)2012年6月15日,宁波建工召开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议案》等议案。

    2、交易对方的决策过程

    (1)2012年5月23日,同创投资召开股东会,审议同意本次交易相关事项。

    (2)2012年5月23日,中亘基召开股东会,审议同意本次交易相关事项。

    (3)2012年5月23日,中嘉基召开股东会,审议同意本次交易相关事项。

    (4)2012年5月23日,景浩召开股东会,审议同意本次交易相关事项。

    (5)2012年5月23日,景威召开股东会,审议同意本次交易相关事项。

    (6)2012年5月23日,景合召开股东会,审议同意本次交易相关事项。

    (7)2012年5月23日,景吉召开股东会,审议同意本次交易相关事项。

    (8)2012年5月23日,景杰召开股东会,审议同意本次交易相关事项。

    (9)2012年5月23日,景崎召开股东会,审议同意本次交易相关事项。

    (10)2012年5月23日,景腾召开股东会,审议同意本次交易相关事项。

    3、中国证监会的核准

    (1) 2012年9月26日,经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2012年第27次并购重组委工作会议审核,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相关事项获无条件通过。

    (2) 2012年11月8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1457号《关于核准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向宁波同创投资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

    文件核准本公司向宁波同创投资有限公司发行29,952,357股股份、向宁波海曙中亘基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发行4,301,370股股份、向宁波海曙中嘉基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发行3,208,807股股份、向宁波海曙景浩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发行3,451,247股股份、向宁波海曙景威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发行5,592,615股股份、向宁波海曙景合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发行2,684,743股股份、向宁波海曙景吉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发行2,961,838股股份、向宁波海曙景杰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发行4,314,270股股份、向宁波海曙景崎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发行3,458,469股股份、向宁波海曙景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发行2,014,284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核准本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27,390,000股新股募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配套资金。该批复自核准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三)本次发行情况

    1、发行方式:本次发行采用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份方式。

    2、发行数量

    宁波建工向同创投资、中亘基、中嘉基、景浩、景威、景合、景吉、景杰、景崎、景腾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为6.72元/股,发行股份的数量合计61,940,000股。其中,向同创投资发行29,952,357股购买其所持市政集团40.48%股份,向中亘基发行4,301,370股购买其所持市政集团5.81%股份,向中嘉基发行3,208,807股购买其所持市政集团4.34%股份,向景浩发行3,451,247股购买其所持市政集团4.66%股份,向景威发行5,592,615股购买其所持市政集团7.56%股份,向景合发行2,684,743股购买其所持市政集团3.63%股份,向景吉发行2,961,838股购买其所持市政集团4.00%股份,向景杰发行4,314,270股购买其所持市政集团5.83%股份,向景崎发行3,458,469股购买其所持市政集团4.67%股份,向景腾发行2,014,284股购买其所持市政集团2.72%股份。

    3、发行价格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交易涉及的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为上市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即2012年3月7日),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为6.82元/股。

    根据公司2012年4月11日召开的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11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公司以2011年末股本400,660,0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现现金红利1元(含税),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2年5月14日,除息日为2012年5月15日。按照《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约定,若宁波建工A股股票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该发行价格应相应调整。因此,本次交易发行价格调整为6.72元/股。

    4、锁定期安排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新增股份61,940,000股,其中同创投资所持宁波建工11,979,753股限售期为12个月,上市流通日期为2013年12月21日(如遇非交易日顺延)。同创投资所持其余17,972,604股及中亘基、景崎、景杰、景吉、景浩、景合、景威、中嘉基、景腾所持宁波建工股份限售期为36个月,上市流通日期为2015年12月21日(如遇非交易日顺延)。

    5、资产过户情况

    公司接到中国证监会批复后及时开展了资产交割工作。2012年12月7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所涉及的相关标的公司的工商变更登记工作均已完成,本次交易标的资产已经全部过户完毕。

    6、资产验资

    大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对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进行了验资,并于2012年12月7日出具了大信验字【2012】第04-00001号《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

    7、股份登记情况

    根据登记公司2012年12月21日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公司本次新增的61,940,000股的相关证券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

    8、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对象详细情况如下所示:

    (1)宁波同创投资有限公司

    (2)宁波海曙中亘基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3)宁波海曙中嘉基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4)宁波海曙景浩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5)宁波海曙景威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6)宁波海曙景合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7)宁波海曙景吉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8)宁波海曙景杰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9)宁波海曙景崎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10)宁波海曙景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9、现金对价款的支付及募集配套资金情况

    根据《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约定,公司以现金的方式支付标的资产对价款8,076.432万元。其中,向同创投资支付3,905.524万元购买其所持市政集团7.86%股份,向中亘基支付560.861万元购买其所持市政集团1.13 %股份,向中嘉基支付418.400万元购买其所持市政集团0.84%股份,向景浩支付450.012万元购买其所持市政集团0.91%股份,向景威支付729.228万元购买其所持市政集团1.47%股份,向景合支付350.067万元资金其所持市政集团0.70%股份,向景吉支付386.198万元购买其所持市政集团0.78%股份,向景杰支付562.543万元购买其所持市政集团1.13%股份,向景崎支付450.954万元购买其所持市政集团0.91%股份,向景腾支付262.645万元购买其所持市政集团0.53%股份。目前,宁波建工已依据相关协议支付完毕现金对价款。

    本公司将根据公司股票二级市场的具体情况在核准批文有效期内择机启动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工作,并依照相关规定办理股份登记、上市等后续手续。

    三、本次股份变动情况及其影响

    (一)本次发行前后公司前10名股东变化

    1、本次发行前公司前10名股东(截至2012年11月30日):

    2、本次发行后公司前10名股东(截至2012年12月21日):

    (二)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化

    公司原股本为400,660,000股,按照本次交易方案,公司本次发行普通股61,940,000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462,600,000股。本次交易前后公司的股本结构变化如下表所示:

    目前,公司的控股股东仍为广天日月,实际控制人仍为徐文卫、潘信强、陈建国、陈贤华、翁海勇、鲍林春、乌家瑜7名自然人,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未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本次重组实施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旧符合《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仍旧具备上市条件。

    (三)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发行前后持股变动情况姓名

    本次发股对象中不包含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直接持股数量未发生变化。

    四、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本次交易对公司财务的影响

    与本次交易完成前相比,交易完成后报告期内备考口径的收入和利润规模都呈现一定的增长。2011年度和2012年上半年,公司营业收入和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均增长较大,营业收入达到1,077,703.79万元和535,889.96万元,分别较交易前增长24.22%和26.89%;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将达到15,843.71万元和7,374.23万元,分别较交易前增长36.59%和33.89%。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盈利规模有明显提高。

    本次交易完成后,备考口径下上市公司的毛利率较交易前均有所提高,基本每股收益也有一定幅度的增长,主要是由于市政集团在市政工程领域具有较为丰富的项目施工经验和较高水平的项目管理能力,能够合理的控制成本。

    本次资产重组将提升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有利于上市公司业绩的持续增长。

    (二)本次交易对公司治理的影响

    本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份上市规则》、《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管理制度的要求建立了完善的治理结构,运作规范。本次交易不改变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交易后公司原有法人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独立性不受影响。公司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要求加强规范运作,优化治理结构。

    (三)本次交易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市政集团具有较强的市政工程管理建设能力,在区域市场具有较大市场影响力,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在宁波建筑行业的知名度和竞争力将大大提高,有利于公司业务的拓展。同时,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在市政工程建设和园林绿化领域的产业链延伸,有利于形成两家企业的优势互补、实现资源共享、节约经营成本、提高上市公司盈利能力。

    五、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出具专业意见的中介机构情况

    (一)独立财务顾问

    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龙增来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与福中路交界处荣超商务中心A栋第18-21层及第04层01、02、03、05、11、12、13、15、16、18、19、20、21、22、23单元

    电话:021-52282550

    传真:021-52340500

    主办人:李亮 李春友

    协办人:郭中华

    项目组成员:李光增 纪振永 邢鹏虎 赵成豪

    (二)法律顾问

    北京国枫凯文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 张利国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一号A座12层

    电话:(010) 6609-0088

    传真:(010) 6609-0016

    经办人:马哲 周玉娟

    (三)审计机构

    大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卫星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学院国际大厦15层1504室

    电话:021-68406628

    传真:021-68406488

    经办人:呙华文 郭义喜 张艳影

    (四)资产评估机构

    北京卓信大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林梅

    地址:北京海淀区西四环中路十六号院7号楼12层

    电话:010-58350462

    传真:010-58350099

    经办人:刘昊宇 蔡萍

    六、备查文件

    1、大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出具的《验资报告》;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3、北京国枫凯文律师事务所关于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补充法律意见之四

    4、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实施情况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5、宁波建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等其他经核准的申请文件。

    特此公告。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12月25日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宁波建工

    股票代码:601789

    信息披露义务人:宁波同创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宁波市海曙区新典路21号3幢4楼

    通讯地址:宁波市海曙区新典路21号3幢4楼

    股份变动性质:增加

    签署日期: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简称“15 号准则”)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制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本次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变化的原因是根据宁波建工与同创投资、中亘基、中嘉基、景浩、景威、景合、景吉、景杰、景崎、景腾签署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补充协议》和《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宁波建工向信息披露义务人发行29,952,357股公司股份购买其所持市政集团40.48%股份。本次交易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宁波建工的股权比例将由0增至6.47%。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涵义: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名称:宁波同创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地:宁波市海曙区新典路21号3幢4楼

    法定代表人:孟文华

    注册资本:2,127万元

    注册号码:330200000068470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主要经营范围:实业项目投资;房地产项目开发、经营;投资、管理和技术咨询。

    经营期限:自2010年7月6日至2030年7月5日

    税务登记证号码:海税登字330203557965176号

    主要股东:孟文华、王善波

    通讯地址:宁波市海曙区新典路21号3幢4楼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股权结构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

    上述人员在最近五年内没有受过与证券市场相关的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没有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境内或境外上市公司的发行在外股份总额百分之五以上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同创投资均未持有境内、外其他上市公司百分之五以上已发行在外的股份。

    第三节 持股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原因及目的

    为顺应市场发展趋势,抓住建筑行业发展机遇,宁波建工通过收购市政集团以做大公司主业,扩大公司业务规模,增强公司综合实力。

    基于上述背景,为了上市公司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共同利益,宁波建工与同创投资、中亘基、中嘉基、景浩、景威、景合、景吉、景杰、景崎、景腾签署《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补充协议》和《盈利预测补偿协议》,根据协议约定,宁波建工向同创投资发行29,952,357股公司股份购买其所持市政集团40.48%股份。本次交易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宁波建工的股权比例将由0增至6.47%。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增持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不存在继续增持宁波建工股份的可能性。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权益变动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以其持有的市政集团40.48%的股份认购宁波建工本次发行股份的方式。

    二、本次交易方案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宁波建工没有拥有权益的股份。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宁波建工29,952,357股,占宁波建工本次发行完成后股本总额的6.47%。

    根据宁波建工与同创投资、中亘基、中嘉基、景浩、景威、景合、景吉、景杰、景崎、景腾签署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补充协议》和《盈利预测补偿协议》,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如下:

    1、 交易价格

    卓信大华为标的资产出具了《资产评估报告》,该报告书以2011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采取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两种评估方法对本次交易标的资产进行了评估,评估结论采用收益法的评估结果,即认为市政集团全部股东权益(净资产)在评估基准日的评估值为49,749.84万元,据此,市政集团99.96%股份的评估值为49,729.94万元,在此基础上,各方协商一致,确定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为49,700.112万元。

    2、 支付现金及发行股份的具体价格及数量

    宁波建工向同创投资、中亘基、中嘉基、景浩、景威、景合、景吉、景杰、景崎、景腾支付现金的价格为8,076.432万元。其中,向同创支付3,905.524万元购买其持有的市政集团7.86%股份;向中亘基支付560.861万元购买其所持市政集团1.13%股份,向中嘉基支付418.400万元购买其所持市政集团0.84%股份,向景浩支付450.012万元购买其所持市政集团0.91%股份,向景威支付729.228万元购买其所持市政集团1.47%股份,向景合支付350.067万元资金其所持市政集团0.70%股份,向景吉支付386.198万元购买其所持市政集团0.78%股份,向景杰支付562.543万元购买其所持市政集团1.13%股份,向景崎支付450.954万元购买其所持市政集团0.91%股份,向景腾支付262.645万元购买其所持市政集团0.53%股份。

    根据《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的约定,本次发行价格为不低于宁波建工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的股票均价,即6.82元/股。若宁波建工A股股票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该发行价格应相应调整。根据宁波建工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2011年度利润分配预的议案》及其公告的《2011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宁波建工以总股本40,066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元人民币现金(含税),股权登记日为2012年5月14日,除息日为2012年5月15日。因此,本次发行价格调整为6.72元/股。

    宁波建工向同创投资、中亘基、中嘉基、景浩、景威、景合、景吉、景杰、景崎、景腾发行股份的数量为6,194万股。其中,向同创投资发行29,952,357股购买其所持市政集团40.48%股份,向中亘基发行4,301,370股购买其所持市政集团5.81%股份,向中嘉基发行3,208,807股购买其所持市政集团4.34%股份,向景浩发行3,451,247股购买其所持市政集团4.66%股份,向景威发行5,592,615股购买其所持市政集团7.56%股份,向景合发行2,684,743股购买其所持市政集团3.63%股份,向景吉发行2,961,838股购买其所持市政集团4.00%股份,向景杰发行4,314,270股购买其所持市政集团5.83%股份,向景崎发行3,458,469股购买其所持市政集团4.67%股份,向景腾发行2,014,284股购买其所持市政集团2.72%股份。

    3、期间损益

    过渡期内,标的资产的期间收益或因其他原因而增加的净资产由宁波建工享有。过渡期内,标的资产的期间亏损或其他原因而减少的净资产由认购方按照其持有市政集团的股份比例在交割完成之日前以现金方式向宁波建工补足。该等须补足的金额以资产交割审计报告为准。

    4、限售期

    同创投资、中亘基、中嘉基、景浩、景威、景合、景吉、景杰、景崎、景腾承诺以市政集团股份认购的宁波建工本次重组所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予转让;如取得宁波建工本次发行的股份时对用于认购股份的市政集团股份持续拥有权益的时间不足12个月,则自取得宁波建工股份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

    5、业绩承诺

    同创投资、中亘基、中嘉基、景浩、景威、景合、景吉、景杰、景崎、景腾承诺,标的资产2012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不低于4,436万元,2013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不低于4,437万元,2014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不低于4,905万元。

    如标的资产届时实际实现的净利润未达到上述利润预测数,则同创投资等十家有限公司按本协议签署时其对市政集团的持股比例就未达到利润预测的部分对上市公司进行补偿,补偿方式为:优先以认购的股份进行补偿,不足时,再进行现金补充。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关系

    信息披露义务人与宁波建工交易前无股权投资关系,自设立以来未与宁波建工发生交易。未来与宁波建工之间也不存在交易安排。

    四、用于认购新股的非现金资产的审计、评估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用于认购宁波建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资产为市政集团48.34%股份。

    大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对市政集团2010 年度、2011 年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大信审字[2012]第5-0060号《审计报告》。依据该审计报告,市政集团截至2011 年12月31日的净资产为13,133.60万元。

    北京卓信大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市政集团100%股份截至2011 年12月31日的价值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卓信大华评报字(2012)第019号《评估报告》。依据该评估报告,市政集团100%股份在评估基准日的评估价值为49,749.84万元。

    五、股权控制关系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和宁波建工的股权关系如下图所示: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法定代表人的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宁波同创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孟文华

    签署日期: 2012 年 12 月 24 日

    第八节备查文件

    (一)宁波同创投资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二)宁波同创投资有限公司的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三)宁波建工与同创投资、中亘基、中嘉基、景浩、景威、景合、景吉、景杰、景崎、景腾签署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补充协议》和《盈利预测补偿协议》;

    (四)宁波建工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填表说明:

    1、 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否”的,必须在栏目中加备注予以说明;

    2、 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3、 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4、 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多人的,可以推选其中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宁波同创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孟文华

    日期:2012 年 12 月 24 日

    宁波建工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
    同创投资宁波同创投资有限公司
    中亘基宁波海曙中亘基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景崎宁波海曙景崎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景杰宁波海曙景杰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景吉宁波海曙景吉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景浩宁波海曙景浩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景合宁波海曙景合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景威宁波海曙景威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中嘉基宁波海曙中嘉基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景腾宁波海曙景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交易对方/发行对象同创投资、中亘基、景崎、景杰、景吉、景浩、景合、景威、中嘉基、景腾10家有限公司
    标的资产宁波市政工程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99.96%的股份(公司与宁波市政工程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资产重组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之时股权比例,下同)
    市政集团宁波市政工程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交易/本次资产重组/本次重组本次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本公告《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票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实施情况暨股本变动公告》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宁波建工与认购方签订的《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
    《补充协议》宁波建工与认购方签订的《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补充协议》
    《补偿协议》宁波建工与认购方签订的《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与认购方之盈利预测补偿协议》
    独立财务顾问/中投证券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人民币元

    公司名称:宁波同创投资有限公司
    住 所:宁波市海曙区新典路21号3幢4楼
    注册资本:2,127万元
    成立日期:2010年7月6日
    法定代表人:孟文华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号:330200000068470
    税务登记证号码:330203557965176
    经营范围:实业项目投资;房地产项目开发、经营;企业管理、投资咨询服务。

    公司名称:宁波海曙中亘基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住 所:海曙区新典路21号4号楼101室
    注册资本:76,358元
    成立日期:2012年2月17日
    法定代表人:叶正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号:330203000148216
    税务登记证号码:33020358749044X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咨询。

    公司名称:宁波海曙中嘉基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住 所:海曙区新典路21号4号楼102室
    注册资本:56,963元
    成立日期:2012年2月17日
    法定代表人:周朝阳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号:330203000148281
    税务登记证号码:330203587490466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咨询。

    公司名称:宁波海曙景浩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住 所:海曙区新典路21号4号楼103室
    注册资本:61,267元
    成立日期:2012年2月17日
    法定代表人:张良贤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号:330203000148265
    税务登记证号码:33020358749028X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咨询。

    公司名称:宁波海曙景威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住 所:海曙区新典路21号4号楼104室
    注册资本:99,280元
    成立日期:2012年2月17日
    法定代表人:张桂余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号:330203000148273
    税务登记证号码:3330203587490490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咨询。

    公司名称:宁波海曙景合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住 所:海曙区新典路21号4号楼105室
    注册资本:47,660元
    成立日期:2012年2月17日
    法定代表人:陈伟强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号:330203000148249
    税务登记证号码:330203587490335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咨询。

    公司名称:宁波海曙景吉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住 所:海曙区新典路21号4号楼106室
    注册资本:52,579元
    成立日期:2012年2月17日
    法定代表人:张东伟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号:330203000148290
    税务登记证号码:33020358749052X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咨询。

    公司名称:宁波海曙景杰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住 所:海曙区新典路21号4号楼107室
    注册资本:76,587元
    成立日期:2012年2月17日
    法定代表人:袁亚明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号:330203000148224
    税务登记证号码:330203587490386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咨询。

    公司名称:宁波海曙景崎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住 所:海曙区新典路21号4号楼108室
    注册资本:61,395元
    成立日期:2012年2月17日
    法定代表人:陈莹敏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号:330203000148257
    税务登记证号码:330203587490554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咨询。

    公司名称:宁波海曙景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住 所:海曙区新典路21号4号楼201室
    注册资本:35,758元
    成立日期:2012年2月17日
    法定代表人:张文京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号:330203000148329
    税务登记证号码:330203587490597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咨询。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万股)股权比例(%)
    1广天日月19,05347.5535
    2王一丁2,0835.1994
    3恒河集团1,0502.6207
    4华茂集团1,0002.4959
    5宇斯浦集团1,0002.4959
    6何明德1,0002.4959
    7鲍林春5001.2479
    8乌家瑜3000.7488
    9潘信强3000.7488
    10徐文卫3000.7488
    11翁海勇3000.7488
    12陈建国3000.7488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万股)股权比例(%)
    1广天日月19,05341.19
    2同创投资2,9956.47
    3王一丁2,0834.50
    4恒河集团1,0502.27
    5华茂集团1,0002.16
    6宇斯浦集团1,0002.16
    7何明德1,0002.16
    8景威5591.21
    9鲍林春5001.08
    10景杰4310.93

    类别变动前(万股)变动数(万股)变动后(万股)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境内法人持有股份22052.8619428246.8
    境内自然人持有股份8013.208013.2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合计30066619436260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A股10000010000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合计10000010000
    股份总额 40066619446260

    宁波建工/上市公司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

    同创投资

    宁波同创投资有限公司
    中亘基宁波海曙中亘基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景崎宁波海曙景崎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景杰宁波海曙景杰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景吉宁波海曙景吉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景浩宁波海曙景浩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景合宁波海曙景合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景威宁波海曙景威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中嘉基宁波海曙中嘉基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景腾宁波海曙景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权益变动报告书/本报告书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次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人通过发行股份方式持有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29,952,357股股份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人民币元

    姓名性别身份证件号码国籍长期居住地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在公司任职
    孟文华33020319530604****中国中国董事长
    王善波33020419670310****中国中国董事
    叶正33020419600730****中国中国董事
    张远飞33022219691222****中国中国监事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所在地宁波市江东区兴宁路46号
    股票简称宁波建工股票代码601789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宁波同创投资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宁波市海曙区新典路21号3幢4楼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增加 √ 减少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有无一致行动人有 □ 无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是 □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是 □ 否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持股数量: 0股 持股比例: 0%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变动数量: 29,952,357股 变动比例: 6.47%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是 □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是 □ 否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是 □ 否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是 □ 否 □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是 □ 否 □
    是否已得到批准是 □ 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