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定期份额折算业务的提示性公告
关于银华中证内地资源主题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办理定期份额折算业务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银华中证内地资源主题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简称“基金合同”),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定,银华中证内地资源主题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简称“本基金”)将以2013年1月4日为基准日办理定期份额折算业务。相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
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为每个会计年度第一个工作日。本次定期份额折算的基准日为2013年1月4日。
二、基金份额折算对象
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交易结束后登记在册的银华金瑞份额、银华资源份额。
三、基金份额折算方式
银华金瑞份额和银华鑫瑞份额按照《基金合同》“四、基金份额的分类与净值计算规则”进行净值计算,对银华金瑞份额的应得收益进行定期份额折算,每10份银华资源份额将按4份银华金瑞份额获得约定应得收益的新增折算份额。
在基金份额折算前与折算后,银华金瑞份额和银华鑫瑞份额的份额配比保持4:6的比例。
对于银华金瑞份额期末的约定应得收益,即银华金瑞份额每个会计年度12月31日份额净值超出1.000元部分,将折算为场内银华资源份额分配给银华金瑞份额持有人。银华资源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每10份银华资源份额将按4份银华金瑞份额获得新增银华资源份额的分配。持有场外银华资源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按前述折算方式获得新增场外银华资源份额的分配;持有场内银华资源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按前述折算方式获得新增场内银华资源份额的分配。经过上述份额折算,银华金瑞份额和银华资源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将相应调整。
在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本基金将对银华金瑞份额和银华资源份额进行应得收益的定期份额折算,其中银华金瑞份额期末份额净值指上一会计年度12月31日银华金瑞份额净值。有关计算公式如下:
1、银华金瑞份额
定期份额折算后银华金瑞份额的份额数 = 定期份额折算前银华金瑞份额的份额数
■
银华金瑞份额持有人新增的场内银华资源份额的份额数 =
■
【银华金瑞份额持有人新增的场内银华资源份额的折算比例 =
■
其中:
■
2、银华鑫瑞份额
每个会计年度的定期份额折算不改变银华鑫瑞份额净值及其份额数。
3、银华资源份额
定期份额折算后银华资源份额持有人持有的银华资源份额的份额数 = 定期份额折算前银华资源份额的份额数 + 银华资源份额持有人新增的银华资源份额的份额数
■
银华资源份额持有人新增的银华资源份额 =
■
【银华资源份额持有人新增的银华资源份额的折算比例 =
■
其中:
■
银华资源份额的场外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的部分舍去,舍去部分所代表的资产归基金所有;银华资源份额的场内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保留至整数位(最小单位为1份),小数点以后的部分舍去,舍去部分所代表的资产归基金所有。
四、基金份额折算期间的基金业务办理
(一)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即2013年1月4日),本基金暂停办理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下同)、赎回、转托管(包括系统内转托管和跨系统转托管,下同)及配对转换业务;银华金瑞交易正常。当日晚间,基金管理人计算当日基金份额净值及份额折算比例。银华鑫瑞在整个定期折算期间交易正常进行。
(二)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即2013年1月7日),本基金暂停办理申购、赎回、转托管及配对转换业务,银华金瑞暂停交易。当日,本基金注册登记人及基金管理人为持有人办理份额登记确认。
(三)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后的第二个工作日(即2013年1月8日),基金管理人将公告份额折算确认结果,持有人可以查询其账户内的基金份额。当日,本基金恢复办理申购、赎回、转托管及配对转换业务,银华金瑞恢复交易。
五、重要提示
(一)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分级基金份额折算后次日前收盘价调整的通知》,2013年1月8日银华金瑞即时行情显示的前收盘价为2013年1月7日的银华金瑞的份额净值(四舍五入至0.001元)。由于银华金瑞折算前可能存在折溢价交易情形,折算前的收盘价扣除2012年约定收益后与2013年1月8日的前收盘价可能有较大差异,2013年1月8日当日可能出现交易价格大幅波动的情形。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本基金银华金瑞份额期末的约定应得收益将折算为场内银华资源份额分配给银华金瑞份额的持有人,而银华资源份额为跟踪中证内地资源主题指数的基础份额,其份额净值将随市场涨跌而变化,因此银华金瑞份额持有人预期收益的实现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其可能会承担因市场下跌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三)由于银华金瑞份额经折算产生的新增场内银华资源份额数和场内银华资源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将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舍去部分计入基金财产,持有极小数量银华金瑞份额或场内银华资源份额的持有人存在无法获得新增场内银华资源份额的可能性。
(四)投资者若希望了解基金定期份额折算业务详情,请登陆本公司网站:www.yhfund.com.cn或者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678-3333(免长途话费)。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有风险,决策须谨慎。
特此公告。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2年12月25日
关于银华中证等权重9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办理定期份额折算业务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银华中证等权重9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简称“基金合同”),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定,银华中证等权重9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简称“本基金”)将以2013年1月4日为基准日办理定期份额折算业务。相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
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为每个会计年度第一个工作日。本次定期份额折算的基准日为2013年1月4日。
二、基金份额折算对象
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交易结束后登记在册的银华金利份额、银华90份额。
三、基金份额折算方式
银华金利份额和银华鑫利份额按照《基金合同》“四、基金份额的分类与净值计算规则”进行净值计算,对银华金利份额的应得收益进行定期份额折算,每2份银华90份额将按1份银华金利份额获得约定应得收益的新增折算份额。
在基金份额折算前与折算后,银华金利份额和银华鑫利份额的份额配比保持1:1的比例。
对于银华金利份额期末的约定应得收益,即银华金利份额每个会计年度12月31日份额净值超出1.000元部分,将折算为场内银华90份额分配给银华金利份额持有人。银华90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每2份银华90份额将按1份银华金利份额获得新增银华90份额的分配。持有场外银华90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按前述折算方式获得新增场外银华90份额的分配;持有场内银华90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按前述折算方式获得新增场内银华90份额的分配。经过上述份额折算,银华金利份额和银华90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将相应调整。
每个会计年度第一个工作日为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本基金将对银华金利份额和银华90份额进行应得收益的定期份额折算。
每个会计年度第一个工作日进行银华金利份额上一年度应得收益的定期份额折算时,有关计算公式如下:
■
(1)银华金利份额
定期份额折算后银华金利份额的份额数 = 定期份额折算前银华金利份额的份额数
■
银华金利份额持有人新增的场内银华90份额的份额数 =
■
其中:
■
(2)银华鑫利份额
每个会计年度的定期份额折算不改变银华鑫利份额净值及其份额数。
(3)银华90份额
■
银华90份额持有人新增的银华90份额 =
■
定期份额折算后银华90份额的份额数 = 定期份额折算前银华90份额的份额数 + 银华90份额持有人新增的银华90份额的份额数
其中:
■
银华90份额的场外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的部分舍去,舍去部分所代表的资产归基金所有;银华90份额的场内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保留至整数位(最小单位为1份),小数点以后的部分舍去,舍去部分所代表的资产归基金所有。
四、基金份额折算期间的基金业务办理
(一)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即2013年1月4日),本基金暂停办理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下同)、赎回、转托管(包括系统内转托管和跨系统转托管,下同)及配对转换业务;银华金利交易正常。当日晚间,基金管理人计算当日基金份额净值及份额折算比例。银华鑫利在整个定期折算期间交易正常进行。
(二)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即2013年1月7日),本基金暂停办理申购、赎回、转托管及配对转换业务,银华金利暂停交易。当日,本基金注册登记人及基金管理人为持有人办理份额登记确认。
(三)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后的第二个工作日(即2013年1月8日),基金管理人将公告份额折算确认结果,持有人可以查询其账户内的基金份额。当日,本基金恢复办理申购、赎回、转托管及配对转换业务,银华金利恢复交易。
五、重要提示
(一)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分级基金份额折算后次日前收盘价调整的通知》,2013年1月8日银华金利即时行情显示的前收盘价为2013年1月7日的银华金利的份额净值(四舍五入至0.001元)。由于银华金利折算前可能存在折溢价交易情形,折算前的收盘价扣除2012年约定收益后与2013年1月8日的前收盘价可能有较大差异,2013年1月8日当日可能出现交易价格大幅波动的情形。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本基金银华金利份额期末的约定应得收益将折算为场内银华90份额分配给银华金利份额的持有人,而银华90份额为跟踪中证等权重90指数的基础份额,其份额净值将随市场涨跌而变化,因此银华金利份额持有人预期收益的实现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其可能会承担因市场下跌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三)由于银华金利份额经折算产生的新增场内银华90份额数和场内银华90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将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舍去部分计入基金财产,持有极小数量银华金利份额或场内银华90份额的持有人存在无法获得新增场内银华90份额的可能性。
(四)投资者若希望了解基金定期份额折算业务详情,请登陆本公司网站:www.yhfund.com.cn或者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678-3333(免长途话费)。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有风险,决策须谨慎。
特此公告。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2年12月25日
关于银华消费主题分级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办理定期份额折算业务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银华消费主题分级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简称“基金合同”),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定,银华消费主题分级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简称“本基金”)将以2013年1月4日为基准日办理定期份额折算业务。相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
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为每个会计年度第一个工作日。本次定期份额折算的基准日为2013年1月4日。
二、基金份额折算对象
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交易结束后登记在册的银华瑞吉份额、银华消费份额。
三、基金份额折算方式
银华瑞吉份额和银华瑞祥份额按照《基金合同》“四、基金份额的分类与净值计算规则”进行净值计算,对银华瑞吉份额的应得收益进行定期份额折算,每5份银华消费份额将按1份银华瑞吉份额获得约定应得收益的新增折算份额。
在基金份额折算前与折算后,银华瑞吉份额和银华瑞祥份额的份额配比保持1:4的比例。
对于银华瑞吉份额期末的约定应得收益,即银华瑞吉份额每个会计年度12月31日份额净值超出1.000元部分,将折算为场内银华消费份额分配给银华瑞吉份额持有人。银华消费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每5份银华消费份额将按1份银华瑞吉份额获得新增银华消费份额的分配。持有场外银华消费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按前述折算方式获得新增场外银华消费份额的分配;持有场内银华消费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按前述折算方式获得新增场内银华消费份额的分配。经过上述份额折算,银华瑞吉份额和银华消费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将相应调整。
每个会计年度第一个工作日为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本基金将对银华瑞吉份额和银华消费份额进行应得收益的定期份额折算。
每个会计年度第一个工作日进行银华瑞吉份额上一年度应得收益的定期份额折算时,有关计算公式如下:
■
1、银华瑞吉份额
定期份额折算后银华瑞吉份额的份额数 = 定期份额折算前银华瑞吉份额的份额数
■
银华瑞吉份额持有人新增的场内银华消费份额的份额数 =
■
【银华瑞吉份额持有人新增的场内银华消费份额的折算比例 =
■
其中:
■
2、银华瑞祥份额
每个会计年度的定期份额折算不改变银华瑞祥份额参考净值及其份额数。
3、银华消费份额
■
银华消费份额持有人新增的银华消费份额 =
■
【银华消费份额持有人新增的银华消费份额的折算比例 =
■
定期份额折算后银华消费份额的份额数 = 定期份额折算前银华消费份额的份额数 + 银华消费份额持有人新增的银华消费份额的份额数
其中:
■
银华消费份额的场外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采用截位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银华消费份额的场内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余额计入基金财产。
四、基金份额折算期间的基金业务办理
(一)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即2013年1月4日),本基金暂停办理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下同)、赎回、转托管(包括系统内转托管和跨系统转托管,下同)及配对转换业务;银华瑞吉交易正常。当日晚间,基金管理人计算当日基金份额净值及份额折算比例。银华瑞祥在整个定期折算期间交易正常进行。
(二)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即2013年1月7日),本基金暂停办理申购、赎回、转托管及配对转换业务,银华瑞吉暂停交易。当日,本基金注册登记人及基金管理人为持有人办理份额登记确认。
(三)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后的第二个工作日(即2013年1月8日),基金管理人将公告份额折算确认结果,持有人可以查询其账户内的基金份额。当日,本基金恢复办理申购、赎回、转托管及配对转换业务,银华瑞吉恢复交易。
五、重要提示
(一)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分级基金份额折算后次日前收盘价调整的通知》,2013年1月8日银华瑞吉即时行情显示的前收盘价为2013年1月7日的银华瑞吉的份额净值(四舍五入至0.001元)。由于银华瑞吉折算前可能存在折溢价交易情形,折算前的收盘价扣除2012年约定收益后与2013年1月8日的前收盘价可能有较大差异,2013年1月8日当日可能出现交易价格大幅波动的情形。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本基金银华瑞吉份额期末的约定应得收益将折算为场内银华消费份额分配给银华瑞吉份额的持有人,而银华消费份额为股票型分级基金的基础份额,其份额净值将随市场涨跌而变化,因此银华瑞吉份额持有人预期收益的实现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其可能会承担因市场下跌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三)由于银华瑞吉份额经折算产生的新增场内银华消费份额数和场内银华消费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将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舍去部分计入基金财产,持有极小数量银华瑞吉份额或场内银华消费份额的持有人存在无法获得新增场内银华消费份额的可能性。
(四)投资者若希望了解基金定期份额折算业务详情,请登陆本公司网站:www.yhfund.com.cn或者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678-3333(免长途话费)。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有风险,决策须谨慎。
特此公告。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2年12月25日
关于银华深证1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办理定期份额折算业务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银华深证1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简称“基金合同”),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定,银华深证1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简称“本基金”)将以2013年1月4日为基准日办理定期份额折算业务。相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
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为每个会计年度第一个工作日。本次定期份额折算的基准日为2013年1月4日。
二、基金份额折算对象
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交易结束后登记在册的银华稳进份额、银华100份额。
三、基金份额折算方式
银华稳进份额和银华锐进份额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净值计算规则进行净值计算,对银华稳进份额的应得收益进行定期份额折算,每2份银华100份额将按1份银华稳进份额获得约定应得收益的新增折算份额。
在基金份额折算前与折算后,银华稳进份额和银华锐进份额的份额配比保持1:1的比例。
对于银华稳进份额期末的约定应得收益,即银华稳进份额每个会计年度12月31日份额净值超出本金1.000元部分,将折算为场内银华100份额分配给银华稳进份额持有人。银华100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每2份银华100份额将按1份银华稳进份额获得新增银华100份额的分配。持有场外银华100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按前述折算方式获得新增场外银华100份额的分配;持有场内银华100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按前述折算方式获得新增场内银华100份额的分配。经过上述份额折算,银华稳进份额和银华100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将相应调整。
每个会计年度第一个工作日为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本基金将对银华稳进份额和银华100份额进行应得收益的定期份额折算。
每个会计年度第一个工作日进行银华稳进份额上一年度应得收益的定期份额折算时,有关计算公式如下:
1、银华稳进份额
定期份额折算后银华稳进份额的份额数 = 定期份额折算前银华稳进份额的份额数
■
银华稳进份额持有人新增的场内银华100份额的份额数 =
■
其中:
■
银华稳进份额新增份额折算成银华100份额的场内份额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余额计入基金财产。
2、银华锐进份额
每个会计年度的定期份额折算不改变银华锐进份额净值及其份额数。
3、银华100份额
■
银华100份额持有人新增的银华100份额 =
■
定期份额折算后银华100份额的份额数 = 定期份额折算前银华100份额的份额数 + 银华100份额持有人新增的银华100份额的份额数
其中:
■
银华100份额的场外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采用截位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银华100份额的场内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余额计入基金财产。
四、基金份额折算期间的基金业务办理
(一)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即2013年1月4日),本基金暂停办理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下同)、赎回、转托管(包括系统内转托管和跨系统转托管,下同)及配对转换业务;银华稳进交易正常。当日晚间,基金管理人计算当日基金份额净值及份额折算比例。银华锐进在整个定期折算期间交易正常进行。
(二)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即2013年1月7日),本基金暂停办理申购、赎回、转托管及配对转换业务,银华稳进暂停交易。当日,本基金注册登记人及基金管理人为持有人办理份额登记确认。
(三)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后的第二个工作日(即2013年1月8日),基金管理人将公告份额折算确认结果,持有人可以查询其账户内的基金份额。当日,本基金恢复办理申购、赎回、转托管及配对转换业务,银华稳进恢复交易。
五、重要提示
(一)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分级基金份额折算后次日前收盘价调整的通知》,2013年1月8日银华稳进即时行情显示的前收盘价为2013年1月7日的银华稳进的份额净值(四舍五入至0.001元)。由于银华稳进折算前可能存在折溢价交易情形,折算前的收盘价扣除2012年约定收益后与2013年1月8日的前收盘价可能有较大差异,2013年1月8日当日可能出现交易价格大幅波动的情形。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本基金银华稳进份额期末的约定应得收益将折算为场内银华100份额分配给银华稳进份额的持有人,而银华100份额为跟踪深证100价格指数的基础份额,其份额净值将随市场涨跌而变化,因此银华稳进份额持有人预期收益的实现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其可能会承担因市场下跌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三)由于银华稳进份额经折算产生的新增场内银华100份额数和场内银华100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将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舍去部分计入基金财产,持有极小数量银华稳进份额或场内银华100份额的持有人存在无法获得新增场内银华100份额的可能性。
(四)投资者若希望了解基金定期份额折算业务详情,请登陆本公司网站:www.yhfund.com.cn或者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678-3333(免长途话费)。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有风险,决策须谨慎。
特此公告。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2年12月25日
银华纯债信用主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继续暂停大额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2年12月25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2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已于2012年11月23日发布公告,自2012年11月26日起对本基金的大额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业务进行限制,即单日每个基金账户累计申购本基金的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如单日某基金账户单笔申购本基金的金额超过1000万元,本基金将确认该笔申购失败;如单日某基金账户多笔累计申购本基金的金额超过1000万元,本基金将按申购金额大小排序,逐笔累加至符合不超过1000万元限额的申请确认成功,其余确认失败。本公告为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的相关规定,对上述暂停大额申购事项进行提示。
(2) 在本基金限制大额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期间,本公司将正常办理本基金的赎回等业务。本基金恢复办理大额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具体时间将另行公告。
(3)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a)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010-85186558、400-678-3333(全国免长途话费);b)本公司网址:www.yhfund.com.cn。
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2年12月25日
基金名称 | 银华纯债信用主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 |
基金简称 | 银华纯债信用债券(LOF) | |
场内简称 | 银华纯债 | |
基金主代码 | 161820 | |
基金管理人名称 |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公告依据 | 《银华纯债信用主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和《银华纯债信用主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募说明书》 | |
暂停相关业务的起始日、金额及原因说明 | 暂停大额申购起始日 | 2012年11月26日 |
暂停大额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 | 2012年11月26日 | |
限制申购金额(单位:元) | 10,000,000.00 | |
暂停大额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原因说明 | 为保证银华纯债信用主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简称“本基金”)的稳定运作,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