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743 证券简称:华远地产 编号:临2012-029
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于2012年12月21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四十三次董事会议,应出席会议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市华远置业有限公司与公司第二大股东北京华远浩利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共同出资成立房地产基金管理公司北京华远锦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公司筹集资金,支持公司发展。该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其中北京市华远置业有限公司出资6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60%;北京华远浩利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出资4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0%。
北京华远浩利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为我公司关联法人,本议案关联董事任志强、杜凤超、孙秋艳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二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743 证券简称:华远地产 编号:临2012-030
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市华远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远置业”)与公司第二大股东北京华远浩利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远浩利”)共同出资成立房地产基金管理公司北京华远锦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远锦程”)。该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其中华远置业出资6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60%;华远浩利出资4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0%。
● 上述关联交易对华远置业及本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无不良影响,不会对华远置业及本公司未来财务状况造成不良影响。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华远置业与公司第二大股东华远浩利共同出资成立房地产基金管理公司华远锦程。该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其中华远置业出资6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60%;华远浩利出资4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0%。
华远浩利持有本公司158,981,760股,占总股本的10.058%,为本公司第二大股东,因此本次交易构成了公司的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本公司与华远浩利无同类关联交易,也没有与其他关联人发生同类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本次交易双方中,华远置业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华远浩利为本公司第二大股东,持有本公司10.058%的股份。公司董事任志强、杜凤超、孙秋艳同时为华远浩利董事,公司监事刘丽云同时为华远浩利监事。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北京华远浩利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36号华远大厦七层;
法定代表人:任志强;
注册资本:6698万元;
主要经营范围:投资管理;投资信息咨询等。
华远浩利主要股东为北京市华远集团下属企业员工。公司截至2011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为7966.36万元,净资产为7966.34万元,营业收入无,2011年度净利润为1915.51万元。
三、关联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为华远置业与华远浩利共同出资成立房地产基金管理公司华远锦程。该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其中华远置业出资6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60%;华远浩利出资4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0%。华远锦程将与投资人合作设立房地产私募基金,投资于公司项目,有利于公司筹集资金,支持公司业务发展。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在本交易完成必要的审批手续后,华远锦程将尽快完成注册手续。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房地产私募基金是补充房地产项目开发投资的有效途径。公司设立房地产基金管理公司华远锦程,可与投资人合作设立房地产私募基金,投入公司项目,为项目发展提供资金支持,有利于公司的业务发展。本次交易不会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
六、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于2012年12月2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四十三次董事会议审议了上述关联交易,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其中独立董事3名。审议该议案时公司关联董事任志强、杜凤超、孙秋艳回避表决,其余董事一致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宁高宁、刘淀生、张富根对上述关联交易出具了事先认可声明和独立董事意见,认为上述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利益和发展需要,不会损害公司利益和其他股东利益。董事会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于2012年12月2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二十次监事会议审议了上述关联交易,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到监事5名。审议该议案时公司关联监事刘丽云回避表决,其余监事一致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华远锦程的注册成立尚需报经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审核批准。
七、备查文件
1、 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
2、 本公司独立董事事先声明和独立意见;
3、本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二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743 证券简称:华远地产 编号:临2012-031
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于2012年12月21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二十次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监事5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市华远置业有限公司与公司第二大股东北京华远浩利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共同出资成立房地产基金管理公司北京华远锦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公司筹集资金,支持公司发展。该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其中北京市华远置业有限公司出资6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60%;北京华远浩利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出资4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0%。
北京华远浩利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为我公司关联法人,本议案关联监事刘丽云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一二年十二月二十一日